请问在哪里办结婚登记需要的Unbedenklichkeitsbescheinigung?
拿到Standesamt给的登记需要的材料清单,里面有一项Unbedenklichkeitsbescheinigung oder Ehefähigkeitszeugnis,中国国籍,坐标德国北部,有人知道汉堡领事馆是否可以出示这份证明吗?还是必须要去柏林大使馆?需要什么材料?要等多久?问题有点多,先谢过了。 本帖最后由 shanshan1986 于 2016-12-16 15:39 编辑未婚声明的话,可以去汉堡办。
我记得要在所在城市开Meldebescheinigung。然后居留卡护照复印件也带上。上午早点去,当天就能拿到
在德居住地户口登记机构(Bürgeramt, Rathaus, Meldebehörde)最近三个月出具的注明婚姻状况(Familistand)的居住证明(Meldebescheinigung/ Aufenthaltsbescheinigung)原件及复印件
shanshan1986 发表于 2016-12-16 15:28
未婚声明的话,可以去汉堡办。
我记得要在所在城市开Meldebescheinigung。然后居留卡护照复印件也带上。上 ...
好像不是未婚证明,而是类似“有权结婚”的证明?不过谢谢回复 WireLESS 发表于 2016-12-16 15:46
好像不是未婚证明,而是类似“有权结婚”的证明?不过谢谢回复
有权无权结婚是当地最高法院审核,你们的材料交给standesamt后他们替你们转交给法院,然后审核完了standesamt会通知你们缴法院审核费的。有权结婚的这个证明也是直接给standesamt了啊。 shanshan1986 发表于 2016-12-20 15:47
有权无权结婚是当地最高法院审核,你们的材料交给standesamt后他们替你们转交给法院,然后审核完了stande ...
不好意思,看得不是很明白,但是这份文件是standesamt的人向我们要的,并且特别写明了要由中国的机构出示。。 未婚声明,去使馆办就好。到时候会给你一个模板,声明自己未婚,然后你照抄签字即可。早点去的话是当天可以拿的 WireLESS 发表于 2016-12-21 12:04
不好意思,看得不是很明白,但是这份文件是standesamt的人向我们要的,并且特别写明了要由中国的机构出示 ...
那就是要未婚声明。
下萨结婚要的材料就是户口,出生证明双认证和单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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