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nfuny 发表于 2016-12-21 06:44

为柏林警方点赞!

赞德国警方科学严谨、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态度!绝不携民粹搞冤假错案!绝不屈服于压力搞限期破案!体现了民主法制体制下每位公民都享有基本的人权。

gmx 发表于 2016-12-21 11:14

不搞冤假错案好,但不能不作为,那是渎职罪。

schneefeld 发表于 2016-12-21 10:55

握紧阳光 发表于 2016-12-21 09:30
聂案的真相其实很清楚,和赵作海的情况不同,只是处在一个树立典型的关口,为了翻案而翻案,真相并不重要 ...

真相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政治正确;
过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结果满意;
爱情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皆大欢喜;
生活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随心所欲;
.......并不重要,重要的是..............。

虚无主义的惯常论调,拒不承认前者是后者的重要先决条件。没有真相为何翻案?没有安全感,政治正确有什么意义?没有正确的过程何来满意的结果?欲务虚,先务实。

dingdingtang 发表于 2016-12-21 07:12

搞得圣诞节 过节人心惶惶。在逃那个好强的一只鼠

躲雨 发表于 2016-12-21 08:14

本帖最后由 躲雨 于 2016-12-21 07:19 编辑

莫非楼主是又一位被这个网站站长派来嬉笑大家活跃气氛的?

或者有亲人或亲属在国内被警察冤枉入狱的?

不然,为什么赞柏林警察---有什么可赞的?

您要是刻意给屎壳郎找优点,也会找到的。您要是刻意给那些罪犯们找优点,也能找到几点。

我觉得,德国警察比较适合帮助别人找丢失的猫狗及解决邻里篱笆墙等纠纷,抓犯人这事,对他们来说难度太高。 长期稳定的社会治安,让他们反应迟钝。

另外,发现德国警察胖子较多,很难想象,这么胖的体重如何抓捕犯人

schneefeld 发表于 2016-12-21 10:14

躲雨 发表于 2016-12-21 07:14
莫非楼主是又一位被这个网站站长派来嬉笑大家活跃气氛的?

或者有亲人或亲属在国内被警察冤枉入狱的?


如果你是聂树斌你就不这么想了。在非法制社会每个人都可能成为聂树斌,你没事只不过还没轮到你而已。

duoban 发表于 2016-12-21 10:15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6-12-21 10:17

握紧阳光 发表于 2016-12-21 10:30

schneefeld 发表于 2016-12-21 09:14
如果你是聂树斌你就不这么想了。在非法制社会每个人都可能成为聂树斌,你没事只不过还没轮到你而已。

聂案的真相其实很清楚,和赵作海的情况不同,只是处在一个树立典型的关口,为了翻案而翻案,真相并不重要。聂案和当下的德国法制条件很像,一切都是刻意保持正确

握紧阳光 发表于 2016-12-21 11:10

schneefeld 发表于 2016-12-21 09:55
真相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政治正确;
过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结果满意;
爱情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皆大欢喜 ...

聂案的王书金揽下聂树斌的罪,导致案件复查,复查期间他不可能被执行死刑,以此多活很多年。但是他供认的犯罪事实和现场证据都自相矛盾,但是媒体鼓噪之后聂案就被定好基调,所有对翻案不利的证词都不宣传。所以我说真相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通过翻案树立法制社会的大旗,推动法制改革。

schneefeld 发表于 2016-12-21 11:32

握紧阳光 发表于 2016-12-21 10:10
聂案的王书金揽下聂树斌的罪,导致案件复查,复查期间他不可能被执行死刑,以此多活很多年。但是他供认的 ...

王书金是否说了实话,这是另一个问题。聂树斌是否遭遇了冤屈,在侦办过程中是否存在执法犯法的行为,这个真相很重要。只要聂树斌案的侦办过程中有非法行为,无论王书金是否说了实话,都应该翻案重审,并将当年执法犯法的人员法办,这才是法制精神。这个法制精神不应该受舆论的影响。这才是楼主点赞的地方,即真正的法制精神。

握紧阳光 发表于 2016-12-21 11:46

本帖最后由 握紧阳光 于 2016-12-21 11:01 编辑

schneefeld 发表于 2016-12-21 10:32
王书金是否说了实话,这是另一个问题。聂树斌是否遭遇了冤屈,在侦办过程中是否存在执法犯法的行为,这个 ...
你误解我的意思了,我所说的真相不重要是针对当局说的,中德都是,真相对当局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为贯彻方针政策服务。在侦办过程中是否有执法犯法的行为,你可以看现在聂案即使彻底翻案,也没有证据显示刑讯逼供或者其他明显意图的执法犯法。纵使如此,案照翻。在这里,女留学生被奸杀案办成那种样子,各种难民性侵案恐怖袭击案办成这样,这已经不是警察专业素质的问题了,如果真想办,片警扎堆也能把案子给破了,如果不想办,那就不好意思了

schneefeld 发表于 2016-12-21 14:46

政治干预刑侦的情况的确是哪里都有,但是越是法制健全的社会这种情况越少,而且成本越高。我觉得楼主想要点赞的是这次的法制精神,柏林警方敢于认错,不被舆论驱使等行为的确该赞,不管它发生在哪和为什么发生。
另外,如果你说的是德绍案,老实说我觉得就是警方专业素质的问题,或者说是能力问题不是态度问题。到目前为止我也想不到任何理由,德绍或德国政府为什么会不想办案。

乐水鸣佩环 发表于 2016-12-21 17:40

我无法理解为什么那么快放掉了嫌犯。。。

绿苹果核 发表于 2016-12-21 18:49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6-12-21 09:17
DB的工作人员大部分才是胖子。警察很多身材好的。

很多警察是新招的,过段时间就体形一致了。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为柏林警方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