袖底香 发表于 2017-1-4 10:21

劳动法新规:短时工作员工有权转回全职工作

德国法律规定,全职雇员因为照顾家庭等原因,是可以提出减少工作时间的,具体参考德国关于减少工作时间的有关法律规定 。但是,有没有权利恢复全职或者何时有权恢复全职,法律上却没有规定。特别对女性员工来说(目前德国非全职工作的员工有80%都是女性),如果她们他们因为家庭原因缩短了工作时间,但是孩子长大以后想恢复全职工作的话,法律并没有保障她们的权益。所以政府计划修改法律,填补这个法律空白。

德国劳动部已经撰写了有关法律草案,目前和其他部门正在协调。具体条文如下:
--在超过15个员工公司工作的雇员并且工作已经超过6个月,有权提出转回全职员工。这个前提和减少工作时间的前提是一样的。
--员工要转回全职工作,必须至少提前3个月申请。
--转回全职工作后,如果再次想缩短工作时间的话,至少要一年以后才有权申请。
--员工想转回全职工作的话,当然必须先和雇主讨论,不限公司大小,即使是员工低于15人的小公司,员工同样有权和雇主讨论全职工作的意向。
--另外,员工想转回全职工作,只要公司有空缺工作位置,就必须优先员工,而现在的法律是员工必须证明自己适合这个工作位置,而将来的法律是雇主必须证明兼职员工不适合这个位置。

另外,在去年十一月劳动部长提出的工作”4.0白皮书“(„Weißbuch Arbeiten 4.0“)中提出,员工除了有权转回全职工作,而且在8小时工作制外,全职员工还有其他工作模式可以选择,如晚上在家工作,或者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等。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劳动法新规:短时工作员工有权转回全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