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okieswaffel 发表于 2017-1-10 10:17

盘点各国职业水平鉴定指标:德国职称与工资不挂钩

2017年01月10日 13:55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月10日消息(记者何源)据中国之声《全球华语广播网》报道,提起“职称”一词,民营企业员工没啥关注度;但对事业单位员工来说,职称就是一部“通关升级史”。一方面,职称与收入和晋升挂钩,不得不评;另一方面,职称评定“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倾向,一直饱受诟病。
  这种状况今后将有望得到扭转。近日,中办国办联合下发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重点解决现行职称制度体系不健全、评价标准不够科学的问题,将以职业分类为基础,建立科学规范的职称制度。今后在职称评定中,将更加重视实际的工作能力和业绩,淡化对论文和英语的要求,同时向广大基层岗位倾斜。这意味着,从1986年开始实行、涉及5500万人的职称制度,将迎来一次重大变革。
  青岛某事业单位的职工逄先生,虽然工作年限和业务水平都达到评副高职称的条件,但害怕职称英语过不了,他这两年都没申报,“英语之前学一点,但专门去考试,花精力、花时间,确实岁数大了。”
  让广大医生群体头疼的,则是论文这根“指挥棒”。河南肿瘤医院曹长松说,“基层比较忙,让他们期刊上发表论文,确实对他们要求挺高。我认识的一些大夫,五六十岁晋升副高一直评不上。”
  近日,中办、国办联合下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将重点解决现行职称制度体系不健全、评价标准不够科学的问题。
  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司长俞家栋表示,此次改革将尤其针对“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评价标准“一刀切”等弊端,“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科学评价为核心,以促进人才开发使用为目的。给人才松绑,让专业技术人才有更多精力深耕专业、做好本职工作。”
  《意见》提出对实践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可不作论文要求;探索以专利成果、教案、病历等形式替代论文要求;注重考查研究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对职称英语和计算机也不再做统一要求。
  今后评职称,将增加技术创新、专利等评价指标权重,注重考察研究成果的经济、社会效益。将实际业绩与职称直接挂钩,提升专业技术人才深耕专业的热情。干什么、评什么,突出能力和业绩导向,更多地回到能力本位上来。
  不得不说,这次职称制度的改革对于很多人都是福音。在其他国家,是否也有评职称这回事儿?他们在职业水平评定时会将哪些条件当做考察依据?职称与收入待遇又存在怎样的关系?
  首先将目光投向南半球。澳大利亚观察员胡方说,澳大利亚也是有职称评定的,但整个评定体系比较扁平化,比如说高校、医疗系统、工程专业系统都会有职称评定,但大部分的评定很少将工龄作为依据,几乎都与学历证书直接挂钩,后续的执业年限通常并不会带来更高的职业等级。
  澳大利亚的职称评定通常很少以工作的工龄论资排辈,而是几乎与学历证书挂钩,比如你在大学念了一年专科,你就只能成为登记护士,如果希望成为注册护士,就必须要完成三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护理专业的学位。大部分职称评定由硬性学历或者其他能力,比如英国较为扁平化的职称设置使得某个职称一般会成为人们入职时的敲门砖,但并不会成为将来工作时,苦苦追求得以获得更高职称的动力。比如三年本科护理专业毕业之后,会获得注册护士职称,但在岗位上工作十年、二十年并不会有中级注册护士或者是高级注册护士的后继职称等着你。对于澳大利亚人本身来说,对于一些职称的追求并不看重,比如高校,一些在是科学或者是自然等著名期刊上发表6、7篇论文的学者仍然只是副教授而不是教授,他们也并不在意,虽然不同的职称的确意味着工资方面的些微差别,但澳大利亚人本身对收入不算特别看重或敏感,更何况高额的税收又把工资的差距进一步缩小。
  再看欧洲。在德国并不是每个行业都有职称评定,大部分的职称评定在学术性单位。据德国观察员薛成俊介绍,职称在德国的职场中不是非常重要的因素,薪金和待遇直接与职位、工龄以及工作成绩挂钩。
  德国所谓的职称通常存在于学术单位,如大学里的讲师、副教授、教授等,而这些职称也不是通过一定的标准进行评定的,而是按照要求来聘任,首先得有职位空缺,之后相关单位设置硬性招聘条件,符合条件的人都可以去应聘。在媒体单位也是类似的情况,如现在有个高级编辑的职位,所有符合条件的人都可以去参加应聘,首先要递交应聘申请书和相关个人资料,之后参加由部门、上一级部门以及人事部门组成的三人面试委员会的面试,面试委员会根据多方面的综合考虑作出最后决定,总之职称在德国的职场中并不是必须要考虑得重要因素,工资的待遇直接与职位、工龄以及工作成绩挂钩,而不是职称。不过出于一种自豪感,德国人非常喜欢在自己的姓名前面挂上学术称谓,某某博士、某某硕士工程师、某某教授等。
  最后将目光投向英国。英国虽然没有严格的职称之说,但是在很多行业和领域也有等级划分,有不同的考核制度,与从业年限和职业能力关系密切。
  据英国观察员侯颖介绍,英国的教授体制目前主要有两种形式组成,以古老大学教授体制讲,讲师分为暂时性和永久性两类,暂时性讲师可以由研究生担任,无需博士文凭。永久聘用讲师则要求有博士学位。教授职位相当于美国讲座教授。英国有大律师和小律师之分,大律师是指能在英国上级法院执行律师职务的律师,一般是精通某门法律或是某类案件的专家。大律师还有更多机会被任命为高等法院法官和上诉法院法官,由于大律师具有较高社会地位,所以取得的资格条件也很严格,必须要受过高等教育、参加四大法学院的大律师组织,此外在法学院学习期满后,在有经验的大律师指导下实习一年,签署入会誓言。只有这四个条件都满足,方有机会成为大律师。而小律师的工作范围则更广,他们可以担任政府、公司、银行商店、公司团体的法律顾问,还可以处理非诉讼案件,为当事人起草法律文书和解答一般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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