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莱堡奸杀案:嫌犯拒不认罪
2016年10月中旬,19岁的弗莱堡大学医学系学生 Maria L. 在回家的路上被难民 Hussein K. 奸杀。在调查后发现,Hussein K. 在2013年已经在希腊犯过类似的案件,并且其来源国和年龄均有可能是伪造的,真实身份不详,该案件也一直成为德国各界关注的热点。虽然 Hussein K. 在12月初就已经被捕,但是直到目前 Hussein K. 一直都保持着沉默,拒不认罪,警方也在寻找其他的受害者或是目击者。据警察称,在事发当晚,有一名同样是骑自行车的女性经过事发地,也很有可能看到了 Hussein K. 。在过去的几个星期中,已经有两名女性目击者向警方报到。其中一名女性声称自己当晚就是曾经骑自行车路过事发地,她还称,Hussein K. 曾经跟她也进行了攀谈,但是她之后便离开了事发地。据推断,这两名女性目击者在当时也很有可能遭到了Hussein K. 的骚扰。来源:德文媒体 首先这个是刑侦和法医的差事,如果证据均指向嫌疑人。零口供就给丫办了 greatocean 发表于 2017-1-11 12:26
首先这个是刑侦和法医的差事,如果证据均指向嫌疑人。零口供就给丫办了
德国的法制程序可不是你我等人可以按逻辑推断的。毕竟德国人已到达一个全新最高的道德境界,不是我等凡人可以理解和评论的。
假设那位全家支持和欢迎难民的女大学生和那位难民产生情愫,完事分手后被另一人谋杀,那么在凶手承认前就算取到精液也不能算谋杀证据。
几年前媒体曾为一谋杀案的取证过程和认可辩论过。警察已抓住一谋杀嫌疑人,并以其它罪行关押在狱。但是杀人犯就是不承认。然后一刑警伪装成狱友录下他承认杀人的口供。照理案情大白,可以将之绳之以法。可是在法庭上杀人犯推翻口供,于是法院不认可证据,认为取证手段违法,所以不肯定性杀人案。甚至这位警察还会为其非法手段收到处罚。 绿苹果核 发表于 2017-1-11 15:13
德国的法制程序可不是你我等人可以按逻辑推断的。毕竟德国人已到达一个全新最高的道德境界,不是我等凡人 ...
人权保障也是没谁了
天朝早就有更高境界的理论,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难民引发的各类刑事案件不应该适用德国现有法律。因为其制定特别法处理。 本来就是谈恋爱,圣母献身,后来高潮迭起,销魂升天 !!!{:6_401:}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