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ebin 发表于 2017-1-25 12:01

长居失效后如何重新申请

本帖最后由 icebin 于 2017-1-25 12:03 编辑

朋友夫妻二人本来都有欧盟长居,后来丈夫外派回国工作,二人回去了,长居也就失效了,养老保险也退了,现在因为孩子教育问题又想回德国,丈夫事业很好,属于德国这边一家结构师事务所的合伙人,现在想问问如果在这边重新开始的话还能申请到长居,并把妻子和孩子办过来吗?比较麻烦的就是他们之前退过养老保险了,一般退那个的时候就表示不打算再回德国了。现在再申请工作签证回来行吗?丈夫是不可能全职回到德国工作,所以只能在这边anmelden,但是两边跑的那种。

xuxiaoyao 发表于 2017-1-25 12:19

法律角度上讲肯定可以。就是重新开始。
养老金退了,意味着以前缴纳的都没有了,现在重新开始算。

shiroki 发表于 2017-1-25 12:26

合伙人是不是可以办法人签证? 我猜的

harryzs 发表于 2017-1-25 13:17

蓝卡+B1 22个月就可以申请长居

flht 发表于 2017-1-25 13:43

重新开始算

nana_ 发表于 2017-1-30 10:44

harryzs 发表于 2017-1-25 13:17
蓝卡+B1 22个月就可以申请长居

2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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