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ndy161717 发表于 2017-2-3 11:29

今后商家必须无条件接受所有可回收瓶

很多商家在可回收塑料瓶一事上都会有所限制。比如,各个超市的自产品牌饮料瓶只能在对应的超市中退回。但今后,这种情况就不允许了。不管消费者是否是在本店购买的商品,都可以得到押金。

巴登符腾堡州消费者协会证实了这一点,此外,可回收塑料瓶也不再有限定的归回日期。

即使是PET的一次性塑料瓶,商家也必须回收,这也同样适用于那些非本店的饮料瓶。不过,营业面积小于200平方米的小商家是例外。

另外,每个塑料瓶的押金价格都是固定的,商家不可少给。消费者退还带有DPG标志的塑料瓶,可以拿回25欧分,大多数的啤酒,押金为8欧分,其他的可循环利用的瓶子,押金为15欧分。可循环利用的瓶子多为玻璃瓶。

新闻来源:德文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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