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的设想,应该主要还是帮学生解决省时间和省力的问题吧。 本帖最后由 schwein1996 于 2017-2-12 19:58 编辑
目前的代发+转运模式属于小加盟,
就是在物流方面给个人代购提供跨境电商渠道
代购节约了国际运费(国际包裹VS国际空运),节省了税费 (15%VS11.9%),提高了时效
转运公司赚取了运费差价和代购放弃的出口退税
灰色点在于:没有做到跨境电商要求的三单对碰,能持续多久还不好说
楼主的大联盟的模式还没有出现,估计还是加盟个人代购如何拿钱的问题没解决。
楼主的设想挺好的,大家继续讨论
jialide 发表于 2017-2-11 21:30
麻烦去别的地方趴着,别挡路。
我正好趴在你妈身上,放心
我不会档你的道 schwein1996 发表于 2017-2-12 19:57
目前的代发+转运模式属于小加盟,
就是在物流方面给个人代购提供跨境电商渠道
对 资金的运作,正规化操作需要参与进来的朋友相互信任。目前我在做的几个都是大家已经很熟的情况下加入的。 涉及到利益,既需要相互信任也需要彼此大度,大家都有大局观才行。 其实在德国已经有好几家联合供货的华人免税店形成这种格局了,只是从外面看不知道他们的内部组织而已。有圈内规则会相对更容易做事是肯定的,而且有规则在矛盾会少很多。条条框框都写好的。最近有些事情忙,这个帖子我会一直关注,抽空继续发表新想法。关于各个细节问题会不断提出我自己的构想。 happyjack 发表于 2017-2-12 18:13
楼主的设想,应该主要还是帮学生解决省时间和省力的问题吧。
对 我不会帮任何一个会员找客源,因为我保证任何一个会员的客人不会因为我的平台去别人那里。我能做的是 在他们能接到单的情况下 用最高效的方式处理好订单,买家满意卖家省心。 或许卖家可以多一点时间广告,做客服,发展客人。 但是自己无法发展客源的来找我也没办法的。 个人代购主要花时间是找客户和答疑,后续问题其实不大,大家很少把它作为毕生的事业,主要赚个小钱。如果单子太多,可以找代发或提高价格。适合小作坊经营,商品比较单一
其实买买东西,寄回国的经营模式太简单了。物流在那里买单字都差不多,反正就是各个大的公司负责最后运输,比利时或dhl 等等
如果作到电商级别,不是小打小闹就可以解决的 个人代购主要花时间是找客户和答疑,后续问题其实不大,
我也是这个理念。联盟应在这里起作用。后续服务,关系不大,给谁做都差别不大。阳光清关,邮政,各有优劣,一言难蔽。 本帖最后由 schwein1996 于 2017-2-17 14:09 编辑
海关总署可能要叫停 跨境电商物流商模式,目前所有的合同都只签到2017年6月30日。
涉及到绝大多数华人代发转运公司或者叫阳光清关、奶粉专线(叫法不一),也就是限额2000元、大部分走综合税率11.9%、新物品需要备案、国际空运+国内落地配送的那种转运。准确地说,就是支付单由国内清关公司推送的那种不完全三单对碰的轻微灰色跨境电商模式。
楼主看看,是否有启发或是一个机会? 海关总署可能要叫停 跨境电商物流商模式,目前所有的合同都只签到2017年6月30日。
阳光清关如果真的受阻,那么无非又回到邮政包裹模式。海关既然出此举动,那么意图也很明确了,小代购们也就彻底死了做大的念头,只能是玩票性质的弄弄了。 海关总署可能要叫停 跨境电商物流商模式,目前所有的合同都只签到2017年6月30日。
不知这消息哪里来的? 这个模式被叫停,那海关鼓励什么模式呢?等于非要走自贸区的跨境电商平台,是吗?逼着所有代购只能走邮政包裹或者需要在国内有跨境电商公司,要上天猫,小红书这些平台,是吗? 真是这样,事情倒也清爽利落了,就是邮政包裹跟电商集货直邮的直接竞争了。 本帖最后由 schwein1996 于 2017-2-17 19:22 编辑
天猫国际模式主要是指境外商家通过天猫直接使用国内保税仓发货(境外商家海外包裹这个早就有的,就是当年的骨灰级海淘双币信用卡什么的,但一直做不大),
最大的问题在于经营主体问题,也就是境外经营者没有国内工商登记,带来的问题是:
1,发生争议时,解决争议的地方是香港仲裁委(天猫国际域名和注册地)
2,购物无法开具发票(也就是是海关的税是交了,但国内工商的税没有交,也不接受国内工商的管理)
其实目前入驻天猫国际的大多数是(国内人到)香港注册的公司,这个算第3条吧
这种模式能走多久,要看今年两会将出台的《电商法》了,电商法将厘清第三方平台和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责任、义务和关系,电子商务如果消费者要求,应当开具发票,是其中一条。
另外就是淘宝上的商家是否要进行工商登记?草案是偏袒淘宝的,但估计会像EBay那样,超过一定的经营额和商品数量的商家,必须进行工商登记。现在国内注册公司已经从审批制转为备案制,这个就是个方向。通过淘宝店经营个人代购的会受影响。
海外邮政包裹,(限额1000元,15%,30%,60%税率 或者0%税率不申报偶尔被税的那种)
从定义上来说,是个人物品不是货物,非商业行为;目前的管理方法,就是特意延缓时效性,超过限额一律退运等。
楼主提了一个很好的题目,看看大家有没有什么启发或思路
schwein1996 发表于 2017-2-17 19:13
天猫国际模式主要是指境外商家通过天猫直接使用国内保税仓发货(境外商家海外包裹这个早就有的,就是当年的 ...
如果坚持走海外邮政直邮包裹呢?发票也直接由国外的公司开。 schwein1996 发表于 2017-2-17 14:08
海关总署可能要叫停 跨境电商物流商模式,目前所有的合同都只签到2017年6月30日。
涉及到绝大多数华人代 ...
是的 这些都是集货模式其实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直邮。 还是转运。 其实货物原本就是到终端客人的手里,原则上是不需要灰色或者轻灰清关的。直接用客人的身份证报关到客人手里。 schwein1996 发表于 2017-2-17 14:08
海关总署可能要叫停 跨境电商物流商模式,目前所有的合同都只签到2017年6月30日。
涉及到绝大多数华人代 ...
原本 个人在没有注册的情况下做买卖就是不合理的,海关总署只是想办法堵住大家能够钻的那些空子。最后的最后肯定是所有人都只能在注册之后才能做买卖(肯定会有不同的注册形式),而注册之后所有的买卖都肯定受工商局管制的。 那些清关公司就是打着终端客户的假名义把货弄出去,所以导致无法三单对碰。 happyjack 发表于 2017-2-17 14:42
真是这样,事情倒也清爽利落了,就是邮政包裹跟电商集货直邮的直接竞争了。
是的 原本就只有这两个模式是合法的 本帖最后由 schwein1996 于 2017-2-18 23:24 编辑
jialide 发表于 2017-2-18 21:11
如果坚持走海外邮政直邮包裹呢?发票也直接由国外的公司开。
电商法草案已经提出了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两种形式(这个和德国Ebay一样,PDF的发票形式)
没有国内的法人资质和税号,怎么开发票
是国内消费者购买了你的产品,要求你开国内发票
有国内公司资质才可以开发票,国内工商就可以对你进行管理,开了发票国内税务局就可以对你的公司进行征税
都是一环套一环的
等待编辑 包邮包税直邮 请问你在哪个城市?想和你沟通一下,怎么联系你?我的QQ:184056617
szgaohui 发表于 2017-3-20 12:34
请问你在哪个城市?想和你沟通一下,怎么联系你?我的QQ:184056617
jiali009227加我吧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