葱白小小 发表于 2017-2-14 15:32

limit 发表于 2017-2-14 13:57
俺正好觉得社会工作者要有同情心同理心,能体会弱势群体的疾苦才能把工作做好

作为普罗大众 人的耐心都是有限的
都是拿普通工资要养家糊口的
有限的资源用来拯救愿意被拯救的人就好
至于三心两意,自己都搞不清楚自己到底要什么的
让他们撞个头破血流,深刻意识到自己错误之后再说吧

limit 发表于 2017-2-14 15:49

葱白小小 发表于 2017-2-14 14:32
作为普罗大众 人的耐心都是有限的
都是拿普通工资要养家糊口的
有限的资源用来拯救愿意被拯救的人就好
...

你是不是被盗号了呀{:5_387:}

葱白小小 发表于 2017-2-14 15:57

limit 发表于 2017-2-14 14:49
你是不是被盗号了呀

木有
因为俺在类似的方面被耍过太多次了
被消耗了太多的精神力
所以才说如果这样的人对她老公是有情有义的话
对于去帮助她的人就是无情无义

更何况很少有单纯的受害者
受害者和加害者一直都是一体两面的
没有受害者的纵容哪里会有加害者的变本加厉

FangZi123 发表于 2017-2-14 16:03

在中国人的眼里,lz是个重情重义的人,顾家顾面子。但你们的矛盾到了如此的地步,你的发言出尔反尔,让想帮你的人情何以堪啊。lz,你一定要坚强点,先想清楚和你lg斗明白斗清楚呢,还是稀里糊涂把委屈都装在肚子里。还有就是,孩子在哪生活合适,你自己说句良心话,不要为了要争那么一口气,让孩子难过,跟父母一起生活的孩子不一定都幸福。

limit 发表于 2017-2-14 16:55

葱白小小 发表于 2017-2-14 14:57
木有
因为俺在类似的方面被耍过太多次了
被消耗了太多的精神力


LZ最后不自我总结了嘛
说是求助,更像倾诉,其实她需要我们帮什么,或者我们又能帮她什么?
倒是她总结的1,2,3点还是给后人有些参考价值

葱白小小 发表于 2017-2-14 17:04

limit 发表于 2017-2-14 15:55
LZ最后不自我总结了嘛
说是求助,更像倾诉,其实她需要我们帮什么,或者我们又能帮她什么?
倒是她总结 ...

只是想说真正的重情重义哪能那么双标嘛=_=

limit 发表于 2017-2-14 17:40

葱白小小 发表于 2017-2-14 16:04
只是想说真正的重情重义哪能那么双标嘛=_=

嗯,明白了,抱抱
俺是仅从出发点,动机来说的
如果能做到广义的重情重意,面面俱到,那得靠智慧水平了,很少有人做得到绝对公平
譬如忠孝难两全,就不能说这人二择一,就无情无义了。。。哎。。。扯远了。。。
俺是觉得相对而言,Jugendmat什么的就是吃这饭的,处在相对优势地位,如果不能绝对公平的时候,就只能牺牲他们一下啦
如果LZ真有水平面面俱到,不就也没这些事儿了吗
不过,谁不磕磕碰碰,执念深的人可能持续的时间长些,慢慢来,有进步就好,呵呵

我不是笨猫 发表于 2017-2-14 19:08

以德报怨,何以报德。这可不是中国人的传统。不过楼主最后能醒来也不晚。另外,据说这是很多女性的心理通病。所以经常会看到有女性受到长期的虐待,仍然不肯离开她的丈夫。这种其实是心理疾病。人家儿童局的人不相信楼主很正常。这个其实对小孩没有什么好的影响的

已经无路 发表于 2017-2-14 19:33

本帖最后由 已经无路 于 2017-2-14 18:50 编辑

感谢大家的回复。
我跟我老公在一起将近11年,也有过开心美好。结婚的时候也从来没想过离婚,会闹到这一步。
一开始15年6月时候,妇女保护组织已经给我了建议,手把手告诉我怎么最大化维护自己的利益。
是我自己愚蠢,觉得心里对老公的恨,还没有到那个地步。到处跟当地政府控诉孩子的父亲,我真的做不出来。所以就算第一次对簿法庭,我都没有准备好指摘他。觉得他是爱孩子的,是个好父亲,就算我们分开了,这也是事实。
反而是他对我,各种污水各种控诉。
到如今,一手好牌给我打烂。

我不可怜,也不可恨。

已经无路 发表于 2017-2-14 19:45

葱白小小 发表于 2017-2-14 13:46
俺不觉得啊
换位思考 如果俺是政府的工作人员
楼主这种行为简直就是猪队友 到处扯后腿


看懂了一些。
我的狡辩是,儿童局这类政府工作人员,我反水她做什么?
孩子归我了,我还要跟儿童局呕什么气?
他爹不跟我抢孩子,我最大限度的跟他配合怎么弥补不完整家庭对孩子的损失,哪里还有兴趣跟政府工作人员斗智斗勇?
我对于当地儿童局的理解是,谁先到,谁先得到保护。

她对我个人的侮辱,是我对她有意见的原因。
基于此,我对整个儿童局的看法,都偏颇了。
是的,我国内的家人都是公检法的,很熟悉公务员的那一套。只是真的发生在自己身上,就觉得无法忍受。

儿童局的做法当然无可厚非,是我自己太把自己当回事了。以为谁谁都要重视我的意见。
我自己不懂得争取在先,所以不怪人家看扁我。
只是面对面的,这么直白的侮辱,我不应该忍气吞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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