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ndy161717 发表于 2017-2-16 10:49

联邦财政最高法院:今后雇员公车私用可少交税

昨日, 联邦财政最高法院(BFH) 公布了一判决结果:雇员私人使用公务用车所产生的大部分费用可用来抵税。

该案例中,一名男雇员和他的雇主分摊公务用车的花费,男雇员每年需要支付5600欧元的加油费,剩下部分有雇主负责。

按照此前的法律,私人使用公务公车所产生的费用中,只有小部分能抵税,现在BFH最新的决定是这一花费中将有更多的部分可以抵税。

如这一案例中,该雇员每月纳税的部分是车标价格的1%外加上班路费的一部分。算下来就是每年税务机关要对6300欧元征税。判决以后,该雇员只需要为其中的700欧元缴税即可。

至于这一大幅度减税是否会对国家财政预算造成影响,判决中并未提及。

新闻来源: 德文媒体

live 发表于 2017-2-16 10:58

好消息,不过还不清楚这个判例的具体背景。

Hitzfeld 发表于 2017-2-16 17:04

本帖最后由 Hitzfeld 于 2017-2-16 16:09 编辑

确实不错,具体啥时候实施呢
如果邮费不需要雇员分摊就不能减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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