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okieswaffel 发表于 2017-4-25 10:26

领取社会救助金者有权拒绝劳动局安排的“不合理”工作

2016年,Jobcenter 共对93327名领取社会救济金Hartz-IV人士进行了“制裁”,因为他们拒绝从事工作中心安排的工作。不过根据劳动局最新的规定,领取社会救济金的人士的确可以拒绝从事一些不合理的工作。

比如:
1. 有心理和精神问题者。如果有厌食症,可以拒绝从事厨师这一工作;如果有酒精依赖症,可以拒绝从事酒保的工作;如果有抑郁症,可以不在高压环境中工作。
2. 有身体方面的困难。比如钢琴演奏家可以拒绝从事建筑工作,因为建筑工作会损伤手指的灵活性,使他的钢琴演奏生涯被中断。
3. 有护理和照顾亲属的职责(护理等级至少为4)。其中对象包括父母、兄弟姐妹、夫妻、伴侣、未婚夫(妻)、叔叔、阿姨、侄子和侄女。
4. 个人原因。比如以前为一名性工作者,不能被强迫重新从事该行业。
5. 宗教和文化原因。比如不能要求穆斯林在一个会接触猪肉的环境下工作,比如屠宰场。

来源:德文媒体

limbo 发表于 2017-4-25 11:31

no zuo no d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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