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onymous 发表于 2017-5-13 17:17

叫同胞太沉重(04.07.2018 更新在首页和第90楼)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8-7-4 22:49 编辑

04.07.2018 更新


感谢中国大使馆的协助与帮忙,事情已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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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之前工作老板的一封信

请把欠我的钱还给我吧!

我是在德國熱線看到你的招聘广告认识你,相信你还会常来这里看到这篇文章。当时我先生刚过世不久,孩子又生病的情况下到你那工作。发工资前你说没钱需要周转,几周后会有几笔新订单进来就可以把钱还给我。我很感激你在我困难的时候雇用我,同时我也真的很需要这份工作,心想你一个人在外创业也不容易,就把之前存的一些要付我先生丧葬费的钱先借给你。可没想到你没有按约定时间付薪水,甚至连我借你的钱也没有还给我,最后还在我请病假期间给我解聘函,不得已的情况下我只好上劳工法院控告你。

法院的两份强制执行书早已下来,一份是公司欠我的薪水;另一份是我借给你的钱。当法院派人去公司找你时,却发现早已人去楼空。我要求偿的话需要你的确切住址,另外再花钱找律师,因为这些费用已经不在法律援助包括的范围了。问过几位律师都劝我算了,花费的金钱、时间和精力到头来你公司帐户里没钱也没用,之后想想也对就当花钱买经验好了。

现在讨债公司已经把我告上法庭,要求我付这笔丧葬费用。你欠我的两笔钱加起来刚好足够付我先生的丧葬费,你有我的连络方式,除了微信能收不能读外。所以请你行行好把钱还给我,也好让我先生能够早日入土为安。

如果你再避不露面,我只好带着两份法院的判决书去中国大使馆请求协寻,再不行我只能请求台湾政府的帮助了。相信你我都不希望事态扩大,特別是在目前台海关系紧张的局势下,任何不和谐的声音都能阻碍两岸关系的和平进展。

对了,律师还告诉我你在我任职期间就把我的社会保险取消,这是犯法的行为,我可以去警察局告你,追溯期是20年。


一个倒楣的员工 留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17-5-14 09:06

感觉LZ脑子不清爽
明明去工作赚钱的
结果居然会被人骗了钱
还来论坛上呼喊,请你行行好吧还我钱
还我不爆你啊,我知道你是骗子
我为被你坑惨的前妻留着你的面子
LZ你这办的都什么事?

limit 发表于 2017-5-13 21:26

哎。。。假如不是坑的话,都不知说啥好
它就是吃准了楼主的善良和前妻的好面子才那么没底线
都这样了,还不公开它的身份?正因为你和它前妻只是平凡人,所以更需要讨回本该属于自己的东西
公开它不仅是帮自己,也是帮其他人不再受骗
既然LZ不打算公开,又何需萍聚发文?

sgjaliii 发表于 2017-5-17 17:02

匿名者 发表于 2017-5-16 20:42
尽管楼主手上的材料根本不具备做戒指的条件。

知道我先生下葬方式的人不多,中国人只有一个,莫非你是 ...

看看在其他帖子的留言,有些人不修口德的话说的很多。我有时候就想,他在现实生活里内心扭曲变态到什么程度,才会这样一上网就这样言语恶毒刻薄。佛家讲,心有嗔念则口生恶语,嗔念乃烦恼是心中之苦,恶口乃业障消损今生福报。所以根本就不要理会这样的帖子或回复,但凡生活幸福快乐,内心安详平和,人格健全的人,不会到处这样乱喷。

sgjaliii 发表于 2017-5-17 15:45

匿名者 发表于 2017-5-16 20:45
其实看到这几个小屁孩在那里上窜下跳的样子还挺欢乐的,有时也不失为解压的另一剂良方。有些人根本不懂 ...

烂人哪里都有,生活里变态,网上发泄的人,在任何国家都存在。坑蒙拐骗的事情哪里都能遇到。这里很多人说的我无法赞同。 但是,我在以前在工作中也接触过不少台湾的80后90后,神情高傲自以为是,有什么需要注意的问题,你好心主动提醒了他,或者你帮她办了各种他搞不定手续,人家扭头就走连句谢谢都不说,这样的台湾郎我也遇到了不止一次。老一代都还不错,年轻一代的台湾人,我真没从他们身上看出有多少传说中的温良恭谦让。我也看过不少台湾网站的留言,特别是很多针对大陆的留言,我也真没看出有什么 精髓。 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精神裸奔,搞义和团,两岸做的都差不多,情势差谁也不比谁差。有时候觉得大陆这边网上很多人太偏激,但看看台湾很多人的留言,感觉就狭隘,无知,偏激,煽动仇恨而言,也是旗鼓相当。从这个角度看,两岸确实同属一个民族。至少在这个问题上已经实现统一了。

说这些都是没用的闲话,以后一个人的日子不容易。无论多难,要好好培养孩子读书让他们成才,这就是对您先生最大的怀念。祝您安好。

sgjaliii 发表于 2017-5-15 15:27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17-5-15 15:13
就知道有人要出来说,死者为大,如何如何
可是你不说,我不说,大家都不说
LZ还要心心念念赚钱做钻戒呢 ...

他们都是成年人了,是好是坏冷暖自知。人上一百,形形色色,各有各的活法。

sgjaliii 发表于 2017-5-15 14:51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17-5-14 23:29
你研究的好透彻

我也觉得与其带个骨灰钻戒追忆


这个世界上,你觉得不可理解的人和事情多的很。更何况咱们中国人讲究死者为大。人都已经不在了,撇下孤儿寡妇,何必还念叨他是好是坏呢。有什么意义呢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17-5-14 20:47

匿名者 发表于 2017-5-14 12:19
我先生当年派驻台湾,我们在德国登记结婚,两个孩子都在台湾出生,为什么不能有双重国籍?
人死后骨灰制 ...

LZ台湾人?自称比那位骗子老板大一轮
怎么的也该超过40岁了吧?
打字怎么简体字那么熟练
用词习惯也和大陆人差不多
LZ你在挖坑玩,还是有太多不可说?
要么你和那位前妻该不会是合体吧?
哦一个通过论坛里招聘广告成了员工
一个通过婚版帖子,就去献爱心认识了
还正好他们两个是曾经的一对
这是什么概率?还特意强调那个婚版帖子绝对是真的
叫你爆出骗子ID,畏畏缩缩说是照顾前妻的面子啊,怕触犯法律啊
你到底是个什么故事?想说就说得清清楚楚
不想说就不要说,我也不会好奇非要知道的
何必来开这种贴呢?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17-5-14 20:09

艾艾123 发表于 2017-5-14 18:53
楼上的楼上,那个网址打不开呢,我也搜了下,说是真的可以做骨灰钻石戒指的,但大陆做不了,香港台湾有公司 ...

叫我说啥好呢?
LZ发帖叫人还钱2500欧
还口口声声没这个钱,没法入土为安
骗子就不说了
关键时候,2500欧拿不出来
你让我说啥好?
然后还要花高费用去做所谓钻戒
据说自己身体也不好,什么眼睛差点失明
我能说什么呢?
难道不是把孩子以后教育好,把自己照顾好
比做什么钻戒更对亡夫有交代吗?
尤其在连丧葬费都拿不出来的情况下

limit 发表于 2017-5-14 18:57

本帖最后由 limit 于 2017-5-14 18:25 编辑

匿名者 发表于 2017-5-14 12:23
@ limit谢谢你。但我比较同意#28楼的看法,人不能一时脑子热就往前冲,后果是要自行负责的。我们都是成年人 ...Datenschutz说的是银行医院网店等Organisationen不能随意透露客户资料,是zwischen Organisationen und Einzelpersonen 的事儿,
非要扯个人,倒是有个造谣诽谤罪,这个跟LZ就更没关系了

不过LZ的顾虑我情感上很能理解,人各有志,祝好运,希望最后能追回欠款{:5_335:}

kaeferin 发表于 2017-5-13 21:37

本帖最后由 kaeferin 于 2017-5-13 21:38 编辑

不要指望人渣看到这个帖子就会自动还钱。
去中国大使馆和台湾办事处都没用,也一点不影响海峡关系,他不代表大陆,你也不代表台湾。
还是直接人肉比较有用,靠舆论的作用。如果他还不还,那大家给你捐点吧,一直不能下葬也不是个事。

唐人街 发表于 2017-5-13 18:26

顶楼主!
这是我读德国热线以来最无耻的人。
请楼主公开他的热线号!

deboraww 发表于 2017-5-13 19:08

台湾老板?

vivi_ks 发表于 2017-5-13 19:49

公开这人公司,找几个中国大陆男生帮你一起去讨债!!!

Anonymous 发表于 2017-5-13 20:01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7-5-13 22:38 编辑

算了,之前答应他的前妻不要在论坛上谈这件事,她怕事情传回中国老家会丟脸。可我这也是被逼得走投无路了,而我能做的承诺只能是不让他的名字曝光。话说我怎么还会认识他的老婆?唉!老天要捉弄人,还真的是让人啼笑皆非。
当时在婚版看到一个女人要和老公離婚的帖子,身边还带着一个小小孩,觉得挺令人同情的。过阵子看到她在二手市场版块卖东西,一看我们竟然住在同一个城市,就想过去买点东西帮助她。一到她家看到真实的情况让我真的很难过,之前有人在婚版说她发的帖子是坑,在这里我真的可以证明是真的有其人其事。

那天正好带孩子去看医生,顺道也带着孩子一起去。我挑了其中一件最贵的买,在回家的路上孩子问我:妈妈我们自已也没什么钱,这东西家里已经有了为什么还要花这些钱?我告诉他,你看那位小弟弟这么小,他们的生活比我们困难,在我们能力范围内我们应该帮帮他们。他又问那为什么不直接给她钱就好了,我说因为我不想让那位妈妈觉得我是在施舍,我想给她保留一点尊严。当时我还真的没有把他们两人联想在一起,一位开着公司的老板,和一位先生长期不管不顾自已带着孩子,而且都快被房东赶出门的女人是怎么也扯不上关系的。
又过了几天当她在婚版的帖子再度被顶起时,好奇心驱使下我又重头到尾再阅读了一遍,这时我的心里已经开始怀疑。记得初次见到那个小孩的时候就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当我在电话里确认他们的关系时,说实在的心里真的是五味杂陈。一个连自已的孩子和老婆都能这么无情无义的人,他会这么对待员工也能理解。
不说了,对这种人实在没什么好说的。重点是:还我钱!

Anonymous 发表于 2017-5-13 20:02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7-5-13 20:06 编辑

老板是中国人,我是台湾人。

Putzteufel 发表于 2017-5-13 20:38

爆名字吧 传回老家就传回老家
发微博发贴吧发天涯发小粉红

rufeng154154 发表于 2017-5-13 20:43

善良的楼主。你应该得到善待。但是还是不要轻信他人。虽然帮助别人是美德。

108411 发表于 2017-5-13 20:48

亲,人肉的话,你这些信息也不够,你要全部公布出来,我们帮你人肉他。

Anonymous 发表于 2017-5-13 20:50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7-5-13 20:58 编辑

我的目的只是要他还钱。她的前妻和我都只是平凡人,毕竟身边有小孩的情况下,只想过平淡安稳的生活。所以把钱还给我,我就把帖子删了。

我不想人肉他,我已经说过相信他会看到这个帖子。论坛上很多帖子从文风里我知道是他,而且他也得罪不少人,可以说风评不佳。谢谢那些安慰我的人,他真的给我狠狠的上了一课。

vivi_ks 发表于 2017-5-13 21:10

Lz把这人渣贴子连接发上来。让大家帮你人肉他。看他这么坏,孤儿寡母的钱都骗!

st2477 发表于 2017-5-13 21:12

居然有这么傻的楼主,这故事编的,我的个妈呀

Anonymous 发表于 2017-5-13 21:31

因为我需要这份工作。当时我已经收到讨债公司的第一封催缴通知,我怕失去这份工作在第二封催缴信来时会有麻烦。而且他告诉我只要几周的时间就可以还钱,算算时间也应该足够。人与人之间的相处最重要的是诚信,如果连这一点都做不到还有什么好说的。我们都生活在海外,说相同的语言,互相帮助有什么不对?只是我太相信人,他说自已是德国硕士毕业,我相信知识份子会有一定的水平。我没必要在这里向任何人解释什么,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法院的判决书就是最好的解释。重点:还我钱!

limit 发表于 2017-5-13 21:41

匿名者 发表于 2017-5-13 20:31
因为我需要这份工作。当时我已经收到讨债公司的第一封催缴通知,我怕失去这份工作在第二封催缴信来时会有麻 ...
LZ能说说是什么行业吗?有可能他是真的企业做不下去,一屁股债,实在还不上钱跑路了
最近几年国内实业不好做。。。

Anonymous 发表于 2017-5-13 21:55

发文是想让他看到,提醒他及时还钱。他的前妻曾警告过我,这个人很阴险,我担心在公众论坛曝光他反而被他倒打一耙。算了,下周三前没收到消息我就去联络中国大使馆,他是中国籍,大使馆找人应该很方便才对,我也不用担心负任何法律责任。我想他应该已经看到了,就这样,不想再浪费时间在这个人身上,累死了都。

Anonymous 发表于 2017-5-13 22:19

说的也是,他如果宣告破产倒闭了,就算我去找中国大使馆或台湾办事处也没用。这也是律师们告诉我的,除非我能找到他的确切住址或有他的银行帐号,再花钱委托律师去处理,可是结果如果如大家所说的,他真的公司宣告破产倒闭了我也拿不到钱,只是又多花了一笔冤枉钱,而且他也可能已经回去中国了。
我的先生已经下葬,只是这笔费用一直纠缠不清,下周法院将会开庭审理。我先问一下律师能不能把这两份强制执行的判决书直接交给讨债公司让他们去处理好了。

艾艾123 发表于 2017-5-14 06:25

行善是好事,但也要量力而行!这钱肯定是要不回来的了,别指望大使馆了,他们不管这些民事纠纷的,下次注意些吧,必竟你不是一人,要多为孩子考虑,三思而行。

deutschlandfee 发表于 2017-5-14 09:45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17-5-14 09:06
感觉LZ脑子不清爽
明明去工作赚钱的
结果居然会被人骗了钱


看楼主写的可能是怕在论坛曝光那人信息被他抓住把柄,反告她。

艾艾123 发表于 2017-5-14 09:59

为什么要怕被反吿呢?现在不是正愁着找不到人吗?

Anonymous 发表于 2017-5-14 10:11

deutschlandfee 发表于 2017-5-14 09:45
看楼主写的可能是怕在论坛曝光那人信息被他抓住把柄,反告她。

总算有个脑子清楚的人。

Anonymous 发表于 2017-5-14 10:12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7-5-14 10:15 编辑

艾艾123 发表于 2017-5-14 09:59
为什么要怕被反吿呢?现在不是正愁着找不到人吗?
这里是德国,在公开论坛曝光个人资料是犯法的行为 (Datenschutz) 。他欠我钱是一回事,违反个资保护法又是另外一回事,一码归一码。

艾艾123 发表于 2017-5-14 10:23

这个爆他人信息的犯法行为会导致坐牢吗?他会为了这个宁愿跳出来被还债?他比你会想呢!也许他现在不知道在哪个城市逍遥自在呢!

艾艾123 发表于 2017-5-14 10:36

我是不理解你们的思维的了,如果我被一个抛妻弃子的渣男无情抛弃了,那我肯定会在他的朋友圈、亲戚中爆光他,怎还会去求别人保护他的渣行为?当然了,如果是因为某些利益离婚不离家的就另说了。

Anonymous 发表于 2017-5-14 10:53

哎,楼主你自认倒霉吧。这事儿一开始就是你错了,老板不发工资同你商量,你怎么可能同意?借钱就更不该借给一个毫无信用的人,当然了,你的老板可能就是看你非常需要这个工作并且耳根子软好说话这根软肋,欺负你。现在公司不在了,如果是有限公司,法律上欠你的工资根本不用还。私人的借款没有借据更是无从要起。还好你有理智,没有在网络公布个人信息,不然这个人渣绝对会倒打一耙威胁你,那时你还是拿不到你的钱,反而有理变成没理的一方。大家也不要一时冲动劝人做违法的事情。这是人生教训,相信你此生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了。赶快找个新工作赚钱还账单,开始新生活吧。以后注意自我保护。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17-5-14 10:54

deutschlandfee 发表于 2017-5-14 09:45
看楼主写的可能是怕在论坛曝光那人信息被他抓住把柄,反告她。

至少可以爆出论坛ID吧?
本来也就是在论坛上看到骗子的广告才掉的坑不是吗?
没人说她应该爆出现实真实信息
事实上,如果律师都帮不上,拿他没辙
我也不认为来论坛呼喊一下还能感化了骗子?

但如果是我,既然发帖
就一定会爆出ID,就算明知要不回钱
也能给其他人一个提醒
不然的话,就自己吃进,何必发帖?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17-5-14 11:03

艾艾123 发表于 2017-5-14 10:36
我是不理解你们的思维的了,如果我被一个抛妻弃子的渣男无情抛弃了,那我肯定会在他的朋友圈、亲戚中爆光他 ...

前妻怕事情传回老家,丢脸
不晓得
渣男抛妻弃子,还骗人钱
这女的怕人知道,丢脸
我是不懂为什么,不知道

艾艾123 发表于 2017-5-14 11:05

说爆光其实楼主也不知道他的确实资料吧?也就一个名字而已,住址都不知道,离个人信息保护法还远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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