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velaround 发表于 2005-7-24 23:27

应该去找专业律师

你可以先去大家所说的妇女保护团体问问情况。了解自己的权利,然后找一个好律师办离婚。我朋友是律师,但是他办的离婚案子都是夫妻双方都是德国人,所以我不知道你这样的情况怎么办。明天帮你问问。

athena_hu 发表于 2005-7-25 07:40

原帖由 giegiema 于 2005-7-18 12:27 发表
你好,

有很多的法律, 一同研究研究:

1.我在2003年5月同我女在香港跟我的德丈夫婚, 同年10月到德居住, 得3年至明年10月., 你的婚後年婚, 但又?

travelaround 发表于 2005-7-25 14:50

我帮你问过我朋友

楼主,我帮你问过我朋友,他是律师。按他说,如果你现在的居留权是因婚姻而得,那么3年没到,你要离婚,这对你很不力。但是如果你有正式工作,又正规报税,又另当别论。如果你可以合法留在德国,你的女儿留在德国没有问题,不论她是不是德国人生的。你上面的4个问题,我在电话里没有一一向他问明。如果你愿意,可以把你的问题发EMAIL给我。但是我朋友他不懂中文。你可以写德语或者英文吗?

xiaobailong 发表于 2005-7-25 20:54

原帖由 Sherry 于 2005-7-19 10:13 发表
不管婚有?⑹亲钍滓末o建LZ先找到工作最好不要靠任何救?稹

xiaobailong 发表于 2005-7-25 20:57

原帖由 travelaround 于 2005-7-25 15:50 发表
楼主,我帮你问过我朋友,他是律师。按他说,如果你现在的居留权是因婚姻而得,那么3年没到,你要离婚,这对你很不力。但是如果你有正式工作,又正规报税,又另当别论。如果你可以合法留在德国,你的女儿留在德国 ...


女儿如果未满16岁,是可以跟随母亲的.

真女人28 发表于 2005-7-26 13:14

三年以后的长期居留是怎么回事

今天有个中国女朋友打电话告诉我说,她已经和德国人结婚并且在这里住了三年,今天已经拿到了德国的长期居留,就在这同时,AUSLAENDERAMT给了她一份VERTRAG(合同)让她签.合同的内容她说是,如果她有一天和她的德国老公离婚的话,这个长期居留就不再生效,她必须还得回中国去.关于这个我也很不明白,我不管在那看见的,法律网上都说只要满三年,管他离不离婚都可以在这里长期居住,怎么到了三年以后有来了个合同. 也不知道怎么会事,她在结婚一年以后的第二次签证的时候都也签了同样的这样一份合同,而我也在同一个AUSLAENDERAMT也签了第二次签证怎么就没有这样的合同呢?$我晕$$我晕$我想这是不是和拿社会救济有关,因为她和她的老公都在拿社会救济,她虽然也在打工能挣些钱,但还是达不到德国的最低生活水平标准.

travelaround 发表于 2005-7-26 15:30

是这个原因。

athena_hu 发表于 2005-7-26 20:43

原帖由 真女人28 于 2005-7-26 14:14 发表
今天有个中国女朋友打电话告诉我说,她已经和德国人结婚并且在这里住了三年,今天已经拿到了德国的长期居留,就在这同时,AUSLAENDERAMT给了她一份VERTRAG(合同)让她签.合同的内容她说是,如果她有一天和她的德国老公离 ...
肯定是社会救济的原因!

devilred 发表于 2005-7-26 23:10

女先?????????????

VanillaA 发表于 2005-7-28 06:31

回香港不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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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想離婚, 不想回國! (繁體的,希望你們明白我寫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