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证明翁婿关系?
我们准备邀请我父亲来德探亲,现已以我丈夫的名义开具了经济担保证明。我们已有以下文件:
1. 我和我父亲的父女关系公证件
2. 我和我丈夫的结婚证,我们在中国登记,没有中国的公证或认证,有一份德国的公证翻译件(当然是德语的)
那么,要怎么证明我父亲和丈夫的翁婿关系? 我家也一直是我先生做担保邀请我的父母。只需要出具你们的结婚证(无需公证认证)以及你们的亲属证明(公证+单认证)即可。邀请信可以你先生以女婿的名义写,完全没有问题 公证+认证 你要做的就是把你的结婚证,父女关系先当地公证处公正然后再去省外事办认证就行了 用你的名义开担保函不就没这麻烦了吗? 我觉得是父女关系那个认证一下就好了啊。 结婚证已经是德语并且官方认证的,就不需要再做什么了 你做邀请人,你老公担保,证明父女关系即可,不需要证明你父亲跟你丈夫的关系。
如果你老公做邀请人+担保,才需要通过父女关系+你们夫妻结婚证,来证明你父亲跟你丈夫的关系 kitkat 发表于 2017-8-1 16:24
你做邀请人,你老公担保,证明父女关系即可,不需要证明你父亲跟你丈夫的关系。
如果你老公做邀请人+担 ...
我不大明白。。。
我做邀请人,是指那封邀请的信以我的名义写?(就是那封“亲爱的某某,我邀请你来德拜访我balabala”的信)
我老公担保,是经济担保函verpflichtungserklärung他出?
这样就可以了吗?中间不需要任何别的文件了吗? 本帖最后由 kitkat 于 2017-8-2 19:11 编辑
flieger 发表于 2017-8-2 18:48
我不大明白。。。
我做邀请人,是指那封邀请的信以我的名义写?(就是那封“亲爱的某某,我邀请你来德拜 ...
你出邀请信,你老公作为第三方出VE即可
(不需要证明你老公跟你父亲的关系,连你老公的证件复印件都不需要)以上实测有效
只需要证明你跟你父亲的关系,参见中智第7条
7. 申请人与邀请人的关系证明
- 探访亲属:经公证处公证并由中国外交部认证的亲属关系证明,附英文或德文翻译(原件+复印件)
你老公作为第三方出VE,参见中智第五条b
5. 旅行和逗留费用的承担证明
b)由邀请人或第三方可根据德国《居留法》第66至68条去外管局开具的正式的经济担保函(原件和正反两面的复印件),更多信息请参阅常见问题中的“经济担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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