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200x
发表于 2005-8-11 16:22
那就是寄错了
如果你担心收信人不存在,那就把错寄的部分寄回那个公司吧。不用贴邮票,直接丢邮筒里去
bernds
发表于 2005-8-12 02:57
建议搂主就这样算了吧,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既然你自己的问题已经解决了,那就ok乐。
要么就是把你那错信重新寄到那个讨债公司,不要直接寄给那个人,因为你和那个人本质上是根本没有关系的,虽然是好心,但是这样恶心的事情,最好自己不要参与进去,不要把问题搞复杂。
zhangbowen
发表于 2005-8-23 15:18
是啊,我也觉得楼主还是不要再在这件事情上纠缠了,是他们寄错了,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的,但是如果楼主折腾出什么关系来,就麻烦了吧?
我不懂法律,只是一点自己的意见
我以前收到过寄错的信,我就直接放在楼下的信箱上面了,管它怎么样呢
xiaofeng88
发表于 2005-8-23 15:43
看来这个钱是交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