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夫妻双方分别在德中两国工作,交税保险签证等问题?
夫妻双方,妻子在德国工作,已经入籍。丈夫在德国工作生活过几年,有永久居留,计划回国创业,暂时不排除未来再返回德国的可能。夫妻在德国有共同的房产。关于这样的情况,有几个问题
第一,丈夫在国内会按中国的系统交税。以后作为家庭在德国交税的话,该怎么处理?
还需要作为家庭在德国一起报税一遍吗
第二,丈夫的永居可以保留吗?
很难保证一年之内会有一半以上时间在德国。但是没了永居,以后再到德国来探望德籍妻子要签证也很麻烦
第三,丈夫在德国的公立医疗保险怎么后续处理? 比较希望能在德国公立或私立继续参保
因为丈夫会在国内工作有收入,所以理论上不能作为家庭成员跟随妻子参保。问过保险公司,说有一种好像是每月交几十欧的,为的是今后随时回德国可以重新加入公立保险,但是在此期间是没有保险的,所以也不是期待的那种保险服务。
第四,丈夫可以注销在德国的Wohnsitz吗? 会影响永居签证吗?
好像税务等都是与Wohnsitz挂钩的,而且进出海关只要是Wohnsitz在德国,带任何中国购买的400欧以上的物品都要登记交税,否则就是逃税。理论上丈夫主要在国内工作,来德国只是短期探亲。这种情况下,其实注销Wohnsitz也可以。
进一步如果未来夫妻都完全回国工作,只是在德国保留了曾经购买的公寓,妻子还是德籍。这样还必须对德国有交税的义务吗?
顶一个,周末有同学帮忙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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