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团聚有没有在外管局的补材料后还是被拒签的例子?
是不是外管局通知补材料基本上就差不多了。除非那个材料没办法补上?我今天收到补材料的通知了,看不懂但明白他门已经受理我老婆的申请了。让我补材料,还附了2张调查表让我填。
我不知道一般来说到这步是不是还生死未卜,我老婆能不能订机票?
可能着急了,但是我想既然让我补材料证明外管局起码审过材料了。
有补上材料还被拒签的吗?去面试的时候我能不能直接问外管局签证成功与否? 材料只让我补了住房合同,35平方应该没有问题吧。一个声明无欠债的表格,一份基本信息。准备的工资条什么的都没要。也没提一年的合同证明的问题。
仔细看了一下,居然不要我去面试,只要寄过去。好了,听天由命吧。好坏就是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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