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中智同一团组里申探亲访友签证,一人出签,另一人拒签,现在怎么处理
给姨妈和姨父申普通探亲访友签证,两人的材料是在北京中智递交,放在同一材料袋里交给大使馆的结果姨父的通过了,姨妈的没有通过,理由是“ 8.所提供的关于计划停留目的和条件的信息不可信”,注解是“我们有理由怀疑您所递交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或其陈述内容是否属实。因此,您的申请依据签证法第32条第1款b)将被拒绝。”
两人都是在职人员,姨妈提交的银行流水给的是个人理财账户的,账目转入转出频繁,有几笔金额还比较大,远超出了在职证明上写的年薪,应该就是这个流水账单引起的怀疑(其他证明材料两人都相同),使馆审核过程中没有过任何电话回访
现在我们想再申一次(申诉来不及的),用一个收支稳定的账户流水,但是想请问一下,我们是不是可以同时提供一个陈述材料,解释说明上次申请的资金问题,并且重申一定会按时回国不会滞留?毕竟不管我们提或不提,使馆都是有上次申签的材料备案的,他们也一定会比对上次的申签。
另外,材料列表中没有这样的一个陈述材料,我怕我们准备了解释后在中智收材料时,把他筛出来
有没有谁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可以支招,不胜感激
亲,我想问下你给你舅妈舅舅申请探亲访友,如何证明亲属关系?还是只是递交了邀请函?还有其他的吗? awe_202 发表于 2018-5-16 10:36
亲,我想问下你给你舅妈舅舅申请探亲访友,如何证明亲属关系?还是只是递交了邀请函?还有其他的吗?
只递交了邀请函,没有提是亲戚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