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长的Kuendigungsfrist对雇员是好是坏
想问一下大家, 我知道的工作合同一般来说都是一个月或三个月的解约时间。 如果雇主给的工作合同它的kuendigungsfrist是六个月的话到底好不好。目前看起来我倒想不到有什么不好的, 还会给人一种感觉好像雇主希望多留住你, 但是雇主这样做会不会对我们雇员来说有什么隐患。大公司就好,小公司就不好 不好跳槽, 因为愿意等你6个月的公司不多 可以签Aufhebungsvertrag的,你都提离职了,老板真的相信你会尽心尽力再干几个月才走?一般三个月足够找到新员工了。 你可以跟公司商量提前走人。
当然,如果公司不给这个方便非要按合同来那就是另外回事了。 我觉得非常不好,很不方便万一要跳槽。除非你是身居高职,公司不想让你这么容易跳槽,如果你是应届生或者不是中高层职位建议不要接受这么长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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