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居因为离境超过半年被取消后是否可以重新申请
请问大家,如果长居因为离境超6个月被取消后,可是申请长居的各项条件依然满足。是否可以再次重新申请长居?还是说一旦长居取消后,之前的养老保险都白交了,如果想再次申请长居,就得重新开始交养老保险2年?在德国的合法居住期会被清零。
个人看法,仅供参考。 取决于离境期间的 医保社保 是否有缴付。 findinger999 发表于 2018-9-17 08:44
取决于离境期间的 医保社保 是否有缴付。
如果离境期间社保断了,是不是得重新再交2年? huanyi3ban 发表于 2018-9-17 07:59
如果离境期间社保断了,是不是得重新再交2年?
直接问外管局吧 huanyi3ban 发表于 2018-9-17 08:59
如果离境期间社保断了,是不是得重新再交2年?
估计18b就无效了,要按照9a的条款再申请了,那样时间就长了去了。
还是问问外管局吧,论坛这里这样的情况太少见了。 wangdafa80 发表于 2018-9-17 10:14
估计18b就无效了,要按照9a的条款再申请了,那样时间就长了去了。
还是问问外管局吧,论坛这里这样的情 ...
好的谢谢啦 huanyi3ban 发表于 2018-9-17 08:59
如果离境期间社保断了,是不是得重新再交2年?
取决于 你以何种 身份获得的 Neiderlassung huanyi3ban 发表于 2018-9-17 10:18
好的谢谢啦
自己 看 法条,里面 讲的清清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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