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院新判罚:欠租两个月,即使补交也须搬家
德国法律是保护租户的,所以即使是房客欠租,房东也不能简单地把房客赶出去。但是,现在联邦法院(BGH)有了一个新判罚案例,如果房客连续两个月不支付房租,那么房东有权即时终止租约。
原来的法律规定是有一段宽限期!如果房客收到催房租信后两个月内支付房租,那么即时解约就无效了。也就是可以利用这点,经常拖欠房租。就如本判罚涉及的案例:两间柏林公寓的租户没有按时支付租金。房东通知他们即时解约。然后租户迅速缴纳拖欠的房租。房客认为即时解约无效了,而房东认为,即使几十解约无效,也可以按照正常合同解约。双方告上法庭,柏林地方法院认为这是一种双重解约。而联邦法院(BGH)则认为,这种双重解约是允许的,因为宽限期这个规定是基于没有违约行为的基础上的,而房客拖欠房租就是一种违约行为,即使房客在所谓的宽限期内付清了欠下的房租,房东还是有权提前通知房客后,解约合同,也就是让租客搬出去。
判决是什么意思?
原则上如果租客不支付或经常不准时支付他的租金,就会被视为违反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房客补交租金,房东也可以按照普通合同的规定解约。
对于租户来说,这意味着:虽然在宽限期支付租金可以避免立即被房东驱逐出去,但等到法律通知期到期后,仍然要搬出去。
什么时候需要支付租金?
租金必须提前支付。也就是一般在月初支付。
最迟在每月初的第三个工作日,必须支付租金。
► 租客经常不准时交租,房东可以终止合同。在法庭上,如果租金至少延迟了七次,那么解约肯定可以生效。
注意:一般来说,拖欠四次就可能被房东驱逐了,不能太多了!因为哈姆高等地区法院对违约次数已经有了相关的裁决。
房东什么时候可以单方面解约
房东不能简单地单方面取消租约,而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承租人出示法律承认的终止理由,并遵守租赁协议中约定的通知期限。
以下原因(拖欠租金除外),房东可以单方面解约:
☞ 承租人违反对其他租户的义务:如不断扰乱或侮辱其他住宅居民。但是解约前必须提出警告。
☞ 拆除建筑物。
☞ 违约:例如未经房东许可而转租。
☞自用:房东或近亲想要使用公寓。
租客多长时间必须搬出去?
除了适用法定通知期以外,这取决于租约已存在的时间。
租期5年,通知期必须至少为3个月,
租期7年,通知期必须至少为6个月,
租期8年,通知期必须至少为9个月。
承租人原则上有三个月的通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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