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蓝卡签证和蓝卡的问题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在国内拿到手的是蓝卡签证(§ 2 Abs. 2),是按照紧缺职位的工资标准拿到手的,并且护照上的签证上注明了是经过了BONN的ZAV(劳工局)的审核通过的。同时,我的老婆孩子也和我一起拿到了蓝卡的家庭团聚签,老婆德语为0,并且签证上注明了“erwerbstätigkeit gestattet”,这足以说明我拿到的确确实实是蓝卡签证。现在人已经在德国工作三个月,最近刚刚向外管局提交换蓝卡的申请,提交了在德国的雇主合同、最近三个月的工资流水、医疗保险证明、照片等资料和100欧,并采集了指纹。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被告知所有资料要提交劳工局审核,通过后才能下发蓝卡。我百思不得其解:
1. 我在国内申请蓝卡签证的时候劳工局就已经审核通过了,并且批准了蓝卡,否则我老婆也无法在没有德语证明的情况下拿到团聚签,并且老婆签证上注明允许工作,为什么到德国工作了三个月又被要求再审核一次?
2. 如果审核没有通过,不给我发蓝卡,只给发普通工签,根据规定我老婆是拿不到家庭团聚的,但是她现在人都已团聚签的名义到德国了,那岂不是自相矛盾?
3. 版上有没有向外管局申请蓝卡,结果在没有告知的情况下只给了普通工作签的?这种情况是否可以申诉?
希望有经验的同学多多分享你们的精力,多谢了!
人都来了,有工作的情况下不会赶你走的。你老婆也不会。趁现在赶紧学德语呗。应该就是走流程,不然有问题找公司。人事办这些比你办方便。他们可以帮你问外管局 经历过使馆给的签证,这边外管局给换了签证类型的情况。不过不是蓝卡。 你的理解是正确的,正常情况下拿到D签证入境德国后去外管局换蓝卡时是不需要劳动局再次审核的。肯定是哪儿出了差错,你再检查一下是不是D签证上的法律依据写错了?居留法里面的§ 2 Abs. 2不是蓝卡,§ 19a 才是蓝卡 Blaue Karte EU 。 啊?我查了下我的蓝卡签证,上面是 § 18B (2) kenshinji 发表于 2020-7-24 07:13
啊?我查了下我的蓝卡签证,上面是 § 18B (2)
18b不是长居么? 如果你的职位定义不是很清楚,外管局的人是不能轻易下结论的,他们必须提交到劳工局让那里的人来最终判定,这个职位到底算不算稀缺性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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