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德国前的贡献贴-关于彻底回国养老保险自交部分取回的规定
今天和DRV咨询过了,之前一直以为,非欧盟的人在德国养老保险交满五年以后,离开德国时自己交的部分是拿不回来了,只能等退休后领取退休金,这其实是个误解,原来只要离开德国两年之后还是可以申请退后自己交的部分,只要提供离开德国时的Abmeldungsbestätigung以及在中国的住址登记证明(都不需要翻译公证),再填写一份Erstattung Antrag就可以了,或者也可选择退休之后领取德国的退休金。希望这个信息对大家有用。 {:5_335:}{:5_335:} 中国的住址登记证明在公安局开么? 我们在德国住了三年,今年4月份把申请退养老金的材料寄到了柏林,半年了还没有动静,咋回事? t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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