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第一次延签前开始工作 合同上每周超过20小时
我去年九月来德国读研,九月中旬开始在一家银行工作,职位是属于学校和这银行的合作职位,但得自己申请,工作合同上写的是im Zusammenhang mit einem berufsintegriteren Studium,工作时间是每周23.4小时,之后也开始交Sozialversicherung,但也没多想,想着到延签的时候看吧,应该也不会有太大问题。。。就一直拿着普通的学生签证,签证下周过期,昨天去延签,然后那人就说我非法打工、超时,后来虽然还是给了我一直到毕业的居留,但要求我提交一份从九月开始的工时材料。然而这银行并不记录学生职员的工时,要学生自己用一个表记录,每个月给老板签字(但这也只是比较严的老板,比如我根本没正经记录过。。老板也都知道我啥时候在啥时不在。。。)
下周一上班去问公司怎么办,但我想问我这种情况,大概有个什么处理办法,我也还没工作几个月,中间还有个圣诞假期,老板人也很好,考试什么的我也请假了,就算自己拿张表、老板签字,算来算去也没法算那一年120天啊。。。居留也给我了,是想罚款还是?会不会有什么别的进一步后果?十分感谢! 学生签证不是每年120个全天可以打工吗,9月到12月你也没超过120天啊,为什么说你超时。。。不理解啊,再问一遍签证官吧 你这种是不是算学生工的,每周不能超过20小时。并且不超过1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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