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房子收租后交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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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房子是我父母的名字(父母在国内,无德国长期居留),上次父母来德国玩的时候买的。
现在收的租金和交的管理费等进账和扣钱都在我的账户(我专门为这个房子建了一个账户)
这个账户的钱我也不敢取,因为涉及到交税问题,如果我取了,证明我是租金的得益人。
请教大家应该怎么交税?如果交了税,我估计这样我就可以取这个钱了
谢谢!
好奇关注一下。虽然我没有房子 将你的名字加到里面 本帖最后由 胡京七 于 2019-4-3 13:27 编辑
你父母按非德国居民征收无免征额的个人所得税,如果是父母各占房产一半的话每个人也按房租收益的一半征收,之前还可以扣掉一些房屋维护的物业费。
交税后的钱你如果要动用最好和父母有个书面赠与协议,并记录每笔赠与时间以备税务局将来检查。10年之内如果你租金收入不超过80万欧元(父母各40万欧元)的赠与税免征额度的话,这些钱你是不用再上税的。 本帖最后由 dtfatdglx 于 2019-4-9 16:40 编辑
胡京七 发表于 2019-4-3 13:25
并记录每笔赠与时间以备税务局将来检查。
我的理解是,每笔赠送都必须三个月内报给财政局,否则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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