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ro_zhong17 发表于 2019-4-21 18:11

申请永居要求的60个月养老保险是否要求连续?

本人坐标Gross Gerau。2011年-2014年整整三年由国内公司外派至德国工作,持普通工作签证。当时税前工资5000多,已经超过当时(也超过现在)的蓝卡申请永居的标准,也已交了36个月的养老保险。2014年后被公司派去别国工作,然后回国,至今一直没有申请退回养老保险。今年持蓝卡重新回德国工作(更换了雇主)。请问各位过来人或专业人士:1. 我之前所交的36个月的养老保险是否可以算入申请永居的60个月之中?
2. 由于过去和现在的工资都达到蓝卡标准,但是过去是普通工作签证,现在持蓝卡,过去所交的36个月的养老保险是否可以算入蓝卡申请永居的33个月之中?
3. 如果以上两种情况都不能算入,我是否有必要申请退回养老保险?

以上问题,有律师说不行,但在网上看有人说可以,还盼各位专业人士指点迷津!
万分感谢!

55697263 发表于 2019-6-2 21:12

应该都有效,不会强制必须连续,你还可以补交,没有交的时间,这样应该就连续了吧

polo 发表于 2019-6-3 07:31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
你的意思是立刻申请吗?那按我对条例的理解是不行的。
你的情况应该就是考个德语B1,二十一个月后可以申请长居。
你的养老保险,之前回国应该是可以退的,现在回来了应该不会给你退了。
但是如果你干一年又回去了,一共不满五年,应该还是可以退的。超过就等着拿德国养老金吧

没记错的话普通长居的六十个月不止是你要缴满六十个月养老金,还要在这段时间里有正常的德国居留。
你之前离开那么久,以前的居留时间不会给你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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