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关于居留法19c
以前在北威州做了两年多拿奖学金的博后,拿了18 Abs 4 S 1的工签,目前在巴伐州拿合同的博士后,工资够蓝卡标准了,申请延签的时候跟外管局说要办蓝卡,结果拿到手里给的 19c Abs 1 i.V.m. 5 BeschV,这似乎不是蓝卡而且是比18.4.1还差的短期培训签证?求高人解答一下19c和5 BeschV讲的啥内容啊,怎么跟外管局要求按照19a发蓝卡呢?你看过新法的德语版么,19a是短期,跟蓝卡有关的现在好像是18b,https://www.gesetze-im-internet.de/aufenthg_2004/index.html#BJNR195010004BJNE019101311 不要看英语版,那个还没改 howie123 发表于 2020-6-9 16:58
你看过新法的德语版么,19a是短期,跟蓝卡有关的现在好像是18b,https://www.gesetze-im-internet.de/aufen ...
多谢提醒啊!刚看了一下,德语和英语的不一样,但是这19条指的全是外派工作,我这在德国做博士后,受雇于德国高校,咋就成了外派呢?我直接写邮件给外管局,要求按照18b给蓝卡,有希望吗? wszgreat 发表于 2020-6-9 19:03
多谢提醒啊!刚看了一下,德语和英语的不一样,但是这19条指的全是外派工作,我这在德国做博士后,受雇于 ...
拿着法条去申辩,应该很有希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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