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cucan 发表于 2005-8-18 18:43

读了nothing兄的文章深有感触。才来杜塞一个星期,就想死我家的哈哈了

觉得nothing兄说得很对,养宠物首先是一种责任,要对他负责一辈子。不要只是一时兴起,就去养他。

我刚来杜塞一个星期,想死我家的哈哈了。前天在MSN里看过他了,心情好很多了。哈哈是9年前收养的,那时他只有半岁大。记得那天放学回家,邻居说楼下有个流浪狗,没人要。我根本没有多想就决定养他一辈子了,因为这种小狗离开人是根本没有自我生存能力的。后来才知道哈哈是打狗队抓来后送给隔壁的一个邻居的,结果邻居新鲜了没几天就觉得养狗太麻烦,就不要他了,连家门也不开。
养了九年,为了人生的目标我不得不离开他,希望他能理解。真的很想把他带过来,也许明年安定下了就把他带过来。
哈哈已经快十岁了,其实我很担心他万一哪天离开我,真的无法想像。。。。。。

[ 本帖最后由 lcucan 于 2005-8-19 00:07 编辑 ]

nothing 发表于 2005-8-19 09:44

象小狮子,呵呵,牙口还那么好啊,是地包天,哈哈,可爱

婴宁 发表于 2005-8-19 15:15

不错,是个地包天,长了两颗大虎牙.^_^

lcucan 发表于 2005-8-19 16:11

是很可爱 我特别喜欢哈哈

nothing 发表于 2005-8-19 16:13

不要惦记...嘿嘿

灿烂阳光 发表于 2005-8-26 22:52

哈哈,和偶家壮壮一样,地包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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