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回灌水也有分加吗?
那我就常来灌。:) 原帖由 cindyprc 于 2005-8-30 22:14 发表
什莫是niederlassung?没听说过呀。
落户许可,不用再去移民局延签了。
第2章第9节第1点规定:“落户许可是一种无限期的居留形式。它允许进行一种工作,在时间上和地域上没有限制,并不可附有附加规定。第47节不受触及。”(Die Niederlassungserlaubnis ist ein unbefristeter Aufenthaltstitel. Sie berechtigt zur Ausuebung einer Erwerbstaetigkeit, ist zeitlich und raeumlich unbeschraenkt und darf nicht mit einer Nebenbestimmung versehen werden. § 47 bleibt unberuehrt.) 听说过这个Niederlassung..., 要求很高,不知道以前对GmbH Geschäftsführer的工作签证规定是否改了?请教斑竹和大家。 性质没有变化,就是名字改了
[ 本帖最后由 athena_hu 于 2005-8-31 19:51 编辑 ] 原帖由 cindyprc 于 2005-8-30 22:17 发表
对了,发现灌水还可以加分,谢谢hu mm啦!
这回灌水也有分加吗?
那我就常来灌。:)
回答人问题才行啊,还有,老大来回答的话,我就不加了,他自己加自己就好了:lol::lol::lol:
我手上分紧,一天才60分 原帖由 athena_hu 于 2005-8-31 19:50 发表
性质没有变化,就是名字改了
不是Niederlassung要求投资多少多少万,解决10个工作位置吗?GmbH 没那么高要求呀。
原来
第二章 居留准许证的签发和延长1.居留准许证
第5条 居留准许证的种类
居留准许证以
1.居留许可(Aufenthaltserlaubnis) (第15,17条)
2.居留权利(Aufenthaltsberechtigung) (第27条)
3.居留准予(Aufenthaltsbewilligung) (第28,29条)
4.居留权限(Aufenthaltsbefugnis) (第30条)
的形式签发。
现在
居留种类简化为有限期停留许可和无限期安家许可两种形式。 原帖由 Schmertterling 于 2005-8-31 19:56 发表不是Niederlassung要求投资多少多少万,解决10个工作位置吗?GmbH 没那么高要求呀。
所以现在开公司的门槛高了 原帖由 athena_hu 于 2005-8-31 20:00 发表
所以现在开公司的门槛高了
还好还好,我刚申请通过的,要求与原来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