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29 16:59

链子一放下,国王和他的七个伙伴就在大厅里四处乱转开了,最后,转到了大厅中央,毫无疑问,正挨着垂下的链子。矮子一直悄无声息的跟在他们身后,煽动他们吵嚷不休,等他们站定了,他一边抓住他们身上的链子那贯穿圆周的交叉处。说时迟那时快,他以闪电般的速度用屋顶垂下的灯链吊钩钩住铁链;有个无形的装置马上就把灯链升上去了,高到无法触及。自然,大猩猩们被紧紧拖到了一块儿,脸对着脸。

    参加舞会的人这会儿差不多醒过神来了。他们慢慢意识到,整件事是个策划周详的闹剧,看到大猩猩们的尴尬困境,不由爆出了一阵大笑。

    “把他们交给我!”跳蛙喊道,他的嗓音尖锐,在一片喧闹中很容易辨识。“把他们交给我。我想我认识他们。只要好好看上几眼,就能很快认出他们是谁。”

    他从人们的脑袋上爬过去,好容易爬到墙边,从一个人像柱的手上拔出一支火把,又爬着折回到大厅中间——以猴子般的灵巧劲儿一跳一纵,跃到国王的头上,然后往铁链上爬了几英尺;拿着火把往下探照着这群大猩猩,一边还尖声囔道:“我很快就能弄清楚他们是谁!”

    这会儿,所有的人(包括猩猩们在内)个个笑得几乎背过气去,突然,小丑尖利地吹了声口哨;链子拖着猩猩们猛地上升了大概三十英尺。他们被吊在半空中,上挨不着天窗,下触不到地板,都惊惶失措地挣扎着。跳蛙紧贴着链子,随着他们上升,与八个套着假面具的保持着原来的距离,像是什么也没发生似的,继续把火把朝他们身上照,像是尽力在搞清楚他们是谁。

    铁链猛然上升,让所有人都吃惊不已,一片死寂。大约过了一分钟,一个低沉而刺耳的摩擦音打破了寂静,那是起初国王把酒泼到特培塔脸上时,和七位大臣一起听到的,就是这个声音。眼下这声音究竟从何而来,已不言而喻。那是从矮子犬牙般的牙缝发出的摩擦声。他咬牙切齿,唾液四溅,正发狂地怒视着脚先的国王以及其同伙仰着的面孔。

    “哈哈!”最后,那怒火中烧的小丑开口了,“哈哈!现在我要来看看这些人究竟是谁了!”这时,他装作要靠得更近点察看的样子,把火把凑到国王身上的那层亚麻,立刻窜起了一片火苗。不到半分钟,八只大猩猩全被烧得嗷嗷直叫,下面的人群瞪着他们,尖声呼喊着,却一点帮不了他们。

    后来,火苗越来越猛,逼得跳蛙只得往铁链上更高处爬。那里火苗舔不到他。在他爬动的当口,有那么一会工夫,人群再次静了下来。矮子抓住机会,又开口说道:

    “现在我看清了这些带面具的到底是什么人,”他说,“其中一位是伟大的国王陛下,其他几位是他的七位内阁大臣——国王殴打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孩,毫不心慈手软;七个大恶意煽风点火。至于我,我是跳蛙,一个小丑——这是我演的最后一幕滑稽剧。”

    亚麻和柏油烧起来太快,矮子没来得及给简短演说做个结尾,就复了仇。八具尸体悬在铁链上,烧得焦黑,散发着恶臭,面目可憎,已经成了无法辨识的模糊的一团。跛子把火把丢到他们身上,轻松自如地爬上天花板,消失在天窗口。

    据说,当时特培塔呆在大厅的屋顶,是她帮朋友进行了这场残酷的复仇;据说,他们一起逃回了故乡,因为后来谁也没再见过这两个人。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29 17:00

泄密的心

是的!紧张——我曾经非常、非常紧张,紧张到了极点,现在还是如此;可是为什么你要说我疯了?疾病使我的感觉更加敏锐了——没有破坏它们——没有使它们变迟钝。尤其是听觉变得灵敏。我听见了天堂和地球上的一切。我听见地狱里的许多事情。我怎么会疯了?听一听我完整地给你讲出这个故事,是多么冷静。我没出毛病。

    我说不出那主意起初是怎么钻进我的脑子的;不过它一旦出现,就日夜不息地纠缠着我。没什么目的。没什么怨恨。我爱那个老头。他从未对我不友善过,从未让我蒙受过屈辱。我对他的金子也没有企图。我想是因为他的眼睛!是的,就是的!他有一只秃鹰般的眼睛——发出灰扑扑的蓝光,还蒙着一层雾气。他的目光一落到我身上,我浑身的血液就变得冰凉;渐渐地——一步步地——我下定决心要取老人的性命,好永远摆脱那双眼睛。

    关键是,你认为我疯了。疯子是什么也不知道的。可是你该知道我。该明白我干得多么聪明——多么小心——多么深谋远虑——伪装得有多么好!杀他之前的一个星期,我待那老头比什么时候都好。每天晚上,大概午夜时分,我拨动他房门的插销,打开门——哦,这么轻!然后,当把门开到足够我的脑袋伸进去那么大的缝时,我就把一盏幽暗的提灯塞进去。提灯的活门全都关掉,不漏一丝光,然后把脑袋探进门去。哦,要是看到我是怎样巧妙地把脑袋探进去,你该笑了!我慢慢地往里探着头——极慢,极慢,以免吵了老头睡觉。我花了一个小时才把头完全钻进门缝,这样,就能看得到他躺在床上了。哈!一个疯子会干得这么聪明吗?当我的头完全钻进房间后,我小心翼翼地打开提灯的活门——哦,非常小心——非常小心(因为铰链会发出吱吱的响声)——我只把它开到仅有一束光线照在那双鹰眼上。我这么干了七个晚上——每晚的午夜——可是我发现那双眼睛总是闭着。因此要干那事是不行的。因为让我烦恼的不是那个老头,而是那双邪恶的眼睛。每天天亮时,我麻着胆子走进房间,鼓足勇气同他说话,亲切地叫着他的名字,询问他夜里过得怎么样。你瞧,实际上,如果他对我每天夜里十二点趁他睡着时去探访他起了疑心,那他肯定是个深藏不露的老头。

    在第八天夜里,开启房门时,我比平常加倍小心。一只挂表的分针跑得也比我的动作快得多。那夜之前,我还没感到过我有那么有本事——那么聪敏。我几乎憋不住要为自己的成功得意洋洋了。想想看,我一点一点地打开房门,而他甚至做梦也想不到我私下里搞的动作、盘算的念头。我因这想法“吃吃”地笑出声来,他也许听见了,因为他突然在床上翻了一下,像是被惊了一样。现在你可能猜想我会退回去了——可是,才没有。他的房间黑得伸手不见五指(因为害怕强盗,百叶窗都紧紧栓牢了),因此他不可能看到门开了,我稳稳地把它一点一点推开。

    我把头伸进去,正要打开提灯,手指却在加固用的锡皮上滑了一下。老头一下子弹起来,喊道:“是谁?”

    我一动不动,什么也不说。整整一个小时,我一丝也没动弹,可这期间也没听见他躺下来。他还坐在床上竖着耳朵听着,就像我夜复一夜地倾听死亡的声音。

    不久,我听见了一声呻吟,我知道那是恐惧得要死的呻吟。那不是疼痛或是悲哀的呻吟声——不是的!——那是充满敬畏的灵魂最深处发出的深沉而压抑的声音。我很熟悉这样的声音。许多个晚上,就在午夜时分,全世界都安睡的时候,它从我自己的胸膛中奔涌而出,带着可怕的回响四处回荡。恐惧感于是就困扰了我。我说了我对这声音很清楚。我明白那老头的感受,也很怜悯他,尽管我在内心里吃吃发笑。我知道,从第一声轻微的动静响起,他翻了个身后,他就一直清醒地躺在那儿。他心里越来越怕,虽然竭力想把那它当成偶然的一个声响,却做不到。他一直告诉自己——“那不过是烟囱里的风声——只是一只老鼠从地板上窜过去”,或者“那不过是只蟋蟀唧唧的叫了一声” 。是啊,他拼命想用这类推测来安慰自己:可是却发现一切都只是徒劳无益。一切都徒劳无益;因为死神大步地逼近他,把黑影投射在他面前,整个儿把他这个牺牲品笼罩住了。正是这不为人知的悲凄的黑影感染,才惹得他有所感应,虽然他既没看见也没听见什么,但他感应到了我的脑袋在他房间里。

    我极为耐心地等了很长时间,也没听见他躺下来。我决定把提灯打开一点儿——一丁丁点儿缝。于是我就开了。你都不能想像,我是怎样悄悄地、悄悄地做的——直到一线微弱的蛛丝般的光从缝隙中漏出来,落在他的那只鹰眼上。

    眼睛居然是睁开着的——睁得大大的——我盯着它,一下子恼怒起来。我清清楚楚地看见——一只灰扑扑的蓝眼睛,蒙着一层骇人的雾气,让我直冷到了骨头缝里;可我却看不到老头脸上或身上的其他地方:因为好似出于本能,我恰恰把光线准确地调到了那个该死的地方。

    我没告诉过你,你是把过分敏锐的感觉错当成了疯狂吗?——现在,我说,一声低沉、暗哑、急促的声响传入我的耳朵,就像塞在棉花里的表发出来的那样。我也很熟悉这个声响。那是那老头的心跳声。它更加激起了我的怒火,就像是擂鼓声激发了战士的勇气一样。

    尽管如此,我还是克制着自己。我屏住呼吸,捧着提灯一动不动。我尽量稳稳地把光线射在那只鹰眼上。这时那地狱般的扑嗵扑嗵的心跳声越来越惊心动魄。它跳得越来越快,越来越响。老头一定是怕到了极点!它更加响了,我是说,每时每刻都在加倍地响!——你记得的,我跟你说过我神经紧张:我就是神经紧张。这会儿正是半夜三更,老屋子一片死寂,这声响这么怪异,快要把我吓死了。我又一动不动的站了好一会儿。可是心跳声更响了,更响了!我想他的心脏一定得爆炸。而且现在我又有了一个新的担忧——这动静会被邻居听见!老头的死期到了!我大喝一声,猛地打开提灯活门,跳进房间。他尖叫了一声——只有一声。我立刻把他拖到地板上,把沉重的大床推倒压在他身上。我发现事情就这么结束了,开心地笑起来。可是,有那么一会子,心脏还是闷声闷气地跳着。这可没惹恼我,这声音隔着墙是听不到的。最后它停下了。老头死了。我移开床,检查了尸体。是的,他完全死了。我把手在他的心脏处搁了很久,没有心跳了。他真的死了。他的眼睛再也不会惹我烦了。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29 17:01

你要是还觉得我疯狂,那我说说我为藏匿尸体而采取的英明预防措施,你就不会再那么想了。夜色渐渐消退,我悄无声息地匆匆忙碌着。我先是肢解了尸体,砍下头、手臂和腿。

    然后我从房间的地板上撬起三块厚木板,把尸首全都藏进去。再极其聪明巧妙的把木板摆回原处,任何人的眼睛都看不出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他的眼睛也不行。没什么要清洗的——没有任何污斑——没有血点之类的东西。我对这个很小心。仅用一个浴盆就盛完了肢解的那几大块——哈!哈!

    当我把一切干停当的时候,四点了——仍是黑沉沉的夜半时分。钟敲响了,提示时间不早了。街门处传来一声敲门声。我心情轻快地下楼去开门,——现在我还有什么好怕的呢?进来了三个人,他们彬彬有礼地介绍了自己是警官。半夜里邻居听见了一声尖叫;怀疑发生了非常事件;消息报告到了警察局,他们是被派来调查情况的。

    我微笑着——我有什么可害怕的?我向他们表示欢迎。我说,尖叫声是我在睡梦中喊出来的。 我还提到,老头不在,去了乡下。我带着来访者转了整个屋子。我让他们检查——仔仔细细地检查。最后,我领着他们去了他的房间。给他们看他的财宝,它们都好好的搁在那里,没被人动过。我有恃无恐,搬了几把椅子进了房间,让他们在那里休息休息。我呢,在大好成就的鼓舞之下胆大包天,把自己坐的那把椅子正正摆在藏着被害者尸体的地板上方。

    警官们很满意。我的态度让他们信服了。我很自在。在我高高兴兴地回答问题时,他们坐在那儿,聊着彼此都熟悉的事情。可是不久后,我觉得自己越来越苍白,只希望他们快点走。我的头好疼,只觉得耳朵里在鸣响:可他们只管坐在那儿聊个不停。耳鸣声越来越清晰——它响个不停,越来越清楚。我漫无边际地说了更多,想要摆脱这种感觉,可它一个劲儿响着,还清楚得不得了——直到最后我才发现,这声音不是在我的耳朵里响的。

    毫无疑问,我现在已经脸色煞白;——可是我谈吐更加流畅,声音更加高亢。然而那声音又变响了——我能怎么办?那是低沉、暗哑、急促的声响——正像塞在棉花里的表发出来的声音一样。我直喘着气——可警官们却没听到什么。我越说越快——越说越激动,可那声音只管越来越响。我站了起来,扯着嗓子争辩着鸡毛蒜皮的小事,一边还手舞足蹈地比划着,可那声音只管越来越响。他们怎么就不走呢?我来来回回地重重踱着步,倒像是被那些人的观点给激怒了——可那声音只管越来越响。哦,上帝啊!我怎么办啊?我口吐白沫了——我在咆哮了——我诅咒发誓了!我把椅子搁到我先前坐的地方打转,让它在地板上磨出了刺耳的声音,可是那声音四处回荡,越来越响。它更响了——更响了——更响了!那些人还在那儿笑着,聊得不亦乐乎。难道他们没听到么?万能的上帝啊!——不,不,他们听到了!——他们怀疑了!——他们知道了!——他们正嘲笑我的惊恐!——刚才我这么想,现在也这么想。再没有比这痛苦更糟糕的事情了!再没有比这样的嘲笑更难容忍的了!我再也忍受不了这些虚伪的笑容!我只觉得我非得嘶叫出来,要么就得死!现在——又来了!听啊!更响了!更响了!更响了!更响了!

    “恶棍!”我失声喊出来,“别再装了!我认了!——拆开木板!这儿,这儿!——是他可恶的心在跳!”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29 17:01

钟楼上的恶棍

现在几点了?

    ——古谚语


    每个人都知道,一般来说,世界上最好的地方是——或者,唉,曾经是——沃顿沃提米提斯这个德国小镇。不过,因为它离任何一条主要的道路都有相当的距离,一副遗世独立的样子,可能我的读者中几乎没人去过那儿。为了那些没到过那里的人,我应当对它进行深入的介绍;因为希望能代表那儿的居民们争取公众的同情,就更有必要这么做了。在这儿我陈述了一些最近发生在这个小镇上的不幸事件。认识我的人都不会怀疑,既然我自愿挑起了这个重担,我将尽最大的努力来让自己做到严格的不偏不倚,我会慎重地调查事实,并且请权威人士做仔细的校勘,而这样的校勘工作甚至能让渴望获得历史学家头衔的人脱颖而出。

    在纪念章、手稿和碑铭的合力帮助下,我可以肯定地说,沃顿沃提米提斯这个小镇从最初到现在一直保持着完全一致的状况。不过,谈到小镇初建的日期,很可悲的是,我只能用一种给出个半是含混、半是确定的答案,所以数学家们有时不得运用某些代数公式解决问题。我可以这么说,从它这么古老、偏远来看,这座城市的历史无论如何不会早于任何有据可查的年代。

    至于沃顿沃提米提斯这名字的来历,我得伤心地承认我感到很迷惑。在关于这个问题的诸多看法之中——这些看法有的敏锐,有的渊博,有的又完全相反——我无法找出任何一种是让人满意的。或许酒囊先生的意见——差不多同饭袋先生的相一致——要稍好些。它是这样写的:沃顿沃提米提斯——沃顿,平息的雷声——沃提米提斯,近似于闪电——一个旧词是,直面闪电。说实话,镇参议会大楼的尖塔顶端上闪电划过的几道痕迹也验证了这个派生词。不过,我决定不在这么重要的问题的上纠缠不休,而必须得到以下这些参考书中去查阅读者期望了解的信息——笨蛋先生所著的《旁敲侧击先辈演讲集》,也可见傻瓜先生的《派生词》的第二十七页到五千零一十页,哥特式版本,黑红字体,有眉题,没有注释;也请参考由吃吃喝喝先生评注的吹牛先生的手稿的边注。

    尽管沃顿沃提米提斯建立的时间以及其名字的出处无从得知,可有一点是毫无疑问的,就是我前面提到的,这镇子一直以我们眼中的那个样子延续至今。镇上年纪最大的老人也记不起它外貌上的点滴变化;并且,事实上任何诸如此类的建议都会被认为是一种冒犯。村子座落于一个正圆形的山谷中,周长大约是四分之一英里,四周环绕着小山,而镇中的人们从来没有冒险去翻越这些山头。对于这个,镇民们给出了个极好的理由,他们压根儿不相信山那边有什么东西。

    环绕着山谷的边缘(那儿很平坦,铺满了扁扁的瓦片),一溜儿立着六十栋小屋子。它们背倚山岗,面向平原,每栋小屋的前门距平原中央仅有六十码远。屋前的小花园中有一条环形小径,一个计时器和二十四棵卷心菜。这些房子极其相似,以至于没法把一栋和另一栋区别开来。因为年代久远,房屋的式样有些古怪,可要不是这个原因,它们也不会具如此引人注目,不会如此独特。因了那些用烈火烧成的、两端黑中间红的小砖头,屋子的外墙看上去像是放大了比例的棋盘,显得很时尚。两端的山形墙朝向正面,屋檐和正门的上方的檐口和房子的其余部分一样大小。又窄又深的窗户上装有很多窗格,镶着整洁的玻璃。屋顶上铺着数不清的长耳瓦片。这儿所有的木工活都是一种暗色调,它们经过精雕细刻,不过式样单一,很久以前,沃顿沃提米提斯的雕刻师们就只能雕两样东西——计时器和卷心菜。不过他们雕起这两样时干的可真出色,落凿处构思精巧,富有独创性。

    小屋的内部与外观彼此呼应,千篇一律,家具的摆设如出一辙。地板上铺着方形瓷砖,黑木制成的椅子和桌子有着弯曲的细腿和小狗形状的脚。壁炉架又宽又高,不仅在正面雕刻有计时器和卷心菜,且在顶上正中央摆着一个真正的时钟,响亮地“滴滴答答”着,两端各摆着一个插了卷心菜的花瓶。每棵卷心菜和钟之间又有一个大肚子的小瓷人儿,肚子上有个又大又圆的洞,从那儿望进去可以看见一块手表的表盘。

    大而深的壁炉中装有弯曲的柴架。里面经常跳动着欢快的火苗,火上架着一口大锅,正煮着腌卷心菜和猪肉,屋子的好主妇总是忙于照看它。她是位矮胖的老妇人,长着一双蓝色的眼睛,脸色红润,戴了顶糖块形状、饰有紫黄色带的大帽子。她的裙子是橘黄色,亚麻羊毛混纺的质地,屁股那里包得紧紧的,腰身那里剪得很短——实际上其他部分也都很窄小,在大腿上面呲牙咧嘴的。她的腿和脚踝都粗了些,好在都被一双好看的绿色长袜给遮住了。粉红色羽毛制的鞋子上系着一束黄色的丝带,折成卷心菜的形状。她的左手里有块小而沉的德国表;右手则挥着一柄长把勺子翻动着那些腌卷心菜和猪肉。一只身上长着条纹的肥猫立她的身边,尾巴上拴了一只镀金的玩具打簧表,那是“男孩子们”的恶作剧。

    三个男孩子们则都在花园里喂猪。他们的个头有两英尺高。带着三角尖帽,身上的紫色背心直拖到了大腿,穿着长到膝盖的鹿皮短裤,红色长袜,和饰有银制大带扣的重靴子,套了一件钉着珍珠母大纽扣的男式大衣。每人嘴里都衔着一支烟斗,右手握了块小小的表。他们喷口烟,看看表,再喷口烟,再看看表。那只肥胖慵懒的猪此刻正忙着一会儿啃着掉下来的卷心菜叶子,一会儿往后踢一下镀金打簧表,顽皮的孩子们把这个东西系在了它的尾巴上,好让它看起来像那只猫一样漂亮。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29 17:02

正门的右边摆着一把皮革坐垫的高背扶手椅,和桌子一样,也有曲腿和小狗形状的脚。上面就坐着这家的老头子。这是个极胖的小个儿绅士,长了对圆圆的大眼睛和肥嘟嘟的双下巴。他的穿着打扮和那几个孩子一模一样——我无需就此再多说些什么了。不同之处在于,他的烟斗比孩子们的要大些,因此他可以喷出一阵更大的烟雾。和他们一样,他也有一块表,不过放在了口袋里。说实话,比起表来,他有些更重要的东西要关注——这东西是什么,我不久就会提到。他坐在那儿,右腿跷在左膝上,脸上一副黯淡的面容,但每时每刻,至少总是有一只眼睛死死盯在平原中央的某个显著目标上。

    那个目标位于镇参议会大楼的尖塔上。镇参议会的成员们都是些小个子,长的圆滚滚的,是些油滑的聪明人;长着大大的圆眼睛,肥嘟嘟的双下巴,比起沃顿沃提米提斯的普通居民来,他们的外套要长的多,鞋上的带扣也要大的多。我在镇上逗留的期间,他们召开了好几次特别会议,采纳了以下三条重要方案:

    “变更老的好传统是错误的。”

    “沃顿沃提米提斯之外的事物都难以忍受。”以及——

    “我们将忠于我们的时钟和卷心菜。”

    参议会的议事厅上面是尖塔,塔楼就在其中,很久以来,那里就存放着沃顿沃提米提斯镇的大钟。它是村民们的骄傲,人们都很珍爱它。坐在皮垫扶手椅中的老绅士们目不转睛望着的,正是那个大钟。

    大钟有七面——在尖塔的七个面上各有一个——这样所有方向都能很容易的看到它。它巨大的面盘是白色的,沉重的指针则是黑色的。钟楼有位看守人,他的惟一职责就是照看这只大钟;这可是最完美的闲职了——因为沃顿沃提米提斯的大钟从没有出过什么毛病。直到最近,仅仅这么假设一下,都会被当作是异端邪说。从有史可查的最久远的年代起,就由那座大钟准确的鸣响报时。实际上镇上其他所有的时钟和手表也是一样。再没有像这样精确的恪守时间的地方了。当大钟那巨大的铃舌觉得该说“十二点正!”时,它所有顺从的追随者都同时开口相应,像是一阵巨大的回声。简而言之,那些好民众们喜欢他们的腌卷心菜,不过他们也为自己的时钟而自豪。

    所有拥有挂名闲职的人都或多或少的受到尊敬,既然沃顿沃提米提斯的钟楼看守人占据着最完美的闲职,他自然是世上最受尊敬的人了。作为镇上最显要的人物,就连猪们都带着敬畏的神气望着他。他的大衣后摆比镇上其他绅士的要长出很多——他的烟斗、鞋带扣、眼睛和他的肚子都要比其他任何人大上许多;至于他的下巴,那可不只是双层,而是三层的。

    至此,我已描绘出沃顿沃提米提斯的快乐状态:唉,这样一幅美好的画卷要是不被破坏就好了!

    在最有智慧的居民中流传着一句古老的谚语,即“翻过山来的没有好东西”;看来这话确实有几分未卜先知。就在前天中午十二点差五分的时候,东边山脊的顶上出现了一个怪模怪样的东西。这情况当然引起了普遍的注意,每个坐在皮垫扶手椅里的小老头,都惊慌的把一只眼珠转向这东西,把另一只眼珠盯在尖塔上的大钟上。

    离正午只差三分钟时,看出了那个备受猜疑的古怪东西是个个子很小、长了副外国人样貌的年轻人。他速度极快的冲下了山,这样每个人很快就把他看得清清楚楚。他实在是在沃顿沃提米提斯出现过的最讲究的人。他的面容呈现一种暗烟色,上面长了只长长的鹰勾鼻、一双豌豆大的眼睛,还有一张大嘴和一口好牙。看来他很想显露这口漂亮的牙齿,只管咧开了嘴笑。脸上满是胡髭和腮须。不过额头倒露在外面,头发用卷发纸打理得整整齐齐。他身着裁剪贴身的黑色燕尾服外套(一个口袋中耷拉出来的白手帕晃当着),黑色克什米尔羊毛料的及膝短裤,黑长袜,足踏一双粗短的轻软平底鞋,上面饰有大束的黑色锻带。他的一只胳膊下夹着一顶巨大的绸三角帽,另一只则夹了一个几乎有他个头五倍大的小提琴。左手握了一只金鼻烟壶,就在迈着各种稀奇古怪的步子雀跃下山来时,他还不停的从中吸着鼻烟,脸上挂着自满自得的神情。上帝保佑!——这是沃顿沃提米提斯最诚实的民众看到的情景!

    坦白说,尽管这家伙咧着嘴在笑,可还是长了一张卤莽、阴险而邪恶的脸;当他直冲冲地蹦进村庄的时候,他的古老的、粗粗短短的鞋子并没有引起人们的疑心。那天好多看到他的人,本来不屑于瞥一眼他身上细薄布的白手帕以下的部分——那手帕从他的燕尾服外套的口袋里耷拉下来。可是激起大家义愤的是,这个恶棍般的花花公子这儿跳一步西班牙舞,那儿跳一步旋转舞步,根本没有一丝一毫念头要让他的步子踩准节拍。

    可是,那恶棍蹦来跳去的直闯到他们中间的时候,善良的镇民们却几乎没机会完全张开眼睛,这时只差半分钟就到正午了。他这儿跳一个滑步,那儿来一个金鸡独立,然后,在一个旋转和一下和风舞步之后,鸽子般飞上了镇参议会大楼的塔楼。目瞪口呆的塔楼看守人正坐在那儿庄重又惊愕地抽着烟。这小家伙一下揪住他的鼻子又是晃又是拽;还“啪啪”地扇他头上的大三角帽,把它往下敲盖住了看守人的眼睛和嘴巴;接着,举起那柄巨大的小提琴,打了他很久,打得很厉害。由于那看守人是那么胖,再加上小提琴很空,你会发誓,那是沃顿沃提米提斯尖塔的塔楼里一群双倍低音鼓的鼓手一起痛击魔鬼的鼓点。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29 17:03

无从得知这种不人道的袭击让居民们怎样不顾一切地复仇,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现在只有半秒钟就到正午了。钟就要敲响了,每个人绝对必须好好盯着他的表。但是,很显然,就在此时钟楼上那家伙正对大钟做着一些本来与他无关的事情。不过钟已经开始敲了,没人来得及去顾及他在干什么,因为他们都得数着敲响的钟声。

    “一!”钟声鸣响。

    “一!” 沃顿沃提米提斯每位坐在皮垫扶手椅中的小老头响应着。“一!”他们的表敲响了;“一!”他们妻子的表响了;“一!”孩子们身上的表响了,猫和猪尾巴上的小玩具打簧表也响了。

    “二!”大钟继续敲着;

    “二!”所有的应和者响应着。

    “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大钟敲着。

    “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其他人应答道。

    “十一!”大钟响着。

    “十一!”一群小东西们应着。

    “十二!”大钟响着。

    “十二!”他们极其满意的答道,一边降低了音调。

    “十二点了!”所有的小老头们一边说,一边举起了他们的表。可是大钟并没有放过。

    “十三!”它又敲响一记。

    “魔鬼啊!”小老头们气喘吁吁,面色变得苍白,丢下他们的烟斗,把右腿从左膝盖上放下来。

    “魔鬼啊!”他们呻吟着,“十三点!十三点!!——上帝啊,现在是十三点!!”

    为什么要试图去描绘那接踵而来的可怕场景呢?整个沃顿沃提米提斯立刻陷入了可悲的骚乱状态。

    “我的肚子是怎么啦?”所有的男孩子吼道——“这个时间我该饿了!”

    “我的腌卷心菜是怎么啦?”所有的主妇们尖叫道,“这个时间它该煮烂了!”

    “我的烟斗是怎么啦?”所有的小老头诅咒道,“真该天打雷劈;这个时间它该抽完了!”——他们又怒气冲冲的填满烟斗,坐回到扶手椅中,又快又猛地吞云吐雾,整个山谷立刻充满了浓重的烟霭。

    与此同时所有卷心菜的面上也都变成了红色,似乎是以时钟的形式出现的每样东西都被魔鬼附了身。雕在家具上的钟像是被施了魔法般开始跳舞,壁炉台上刻的那些,则像是无法克制自己的狂怒一般不停地敲着十三点钟。钟摆都摇晃扭曲得可怕,让人不敢去看。可是,最糟糕的是,猫也好猪也好都忍受不了系在它们尾巴上的小打簧表的动静,到处狂奔想法子对它泄愤。它们乱蹭乱拱,发出刺耳的尖叫,窜到人们的脸上,或是从衬裙下穿过,所制造出的一片混乱的糟糕场面,简直让有理智的人难以想像。让人更加恼火的是,尖塔上那个不可救药的小恶棍显然正尽其所能的作恶。人们不时地能透过烟雾瞥见他,正在钟楼里骑在仰面朝天的看守人身上。他用牙齿叼着钟绳,不停的用脑袋猛拉,那发出的喧闹的声音我只要脑子里一想起,耳中就会再次“嗡嗡”作响。他的膝盖上摆着那把硕大的小提琴,他正两手刮擦着它,演奏着《佛兰纳甘的朱迪和瑞佛提的帕迪》,既不合拍又不着调。这个傻子!

    事情就这么悲惨的发生了,我厌恶地离开了这个地方,正在此向所有热正确时间和美味的卷心菜人求助:让我们集体赶赴那个小镇,从尖塔上赶走那个小坏蛋,再次恢复沃顿沃提米提斯古老的秩序。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29 17:05

长方形盒子

好几年前,我订了从南卡罗来纳州的查尔斯顿到纽约的船票。那是艘叫做“独立号”的豪华邮轮。船长叫哈代。如果天气许可,我们将于当月(六月)十五日出发,所以在十四日那天,我就上船整理了一下自己订的包间。

    我发现乘客很多,女客更是多得超乎平常。乘客名单上有我的一些熟人,我欣喜地发现,其中有科尼利厄斯·怀亚特先生的名字。他是位年轻的艺术家,我们之间有过温暖的友谊。他曾是我在卡罗来纳大学时的同学。我们总是形影不离。他具有天才身上所具有的一切禀赋,孤傲、敏感而狂热。此外,他的胸腔里,还有一颗世上最温暖、最真诚心在跳荡。

    我注意到有三个特别客舱的门卡上写着他的名字;再对照旅客名单,我发现那是他为本人、妻子和他的两个妹妹订的。特等客舱相当宽敞,每间有两个铺位,是上下铺。当然,铺位很窄,只能容下一个人,即便如此,我还是想不通为什么这四个人要订三个特等客舱。彼时彼刻,我的心灵恰好处于不可理喻的状态,对琐细小事异乎寻常的好奇。尽管心怀羞愧,我还是承认,当时,我确实对那间多余的客舱做了种种荒唐拙劣的推测。当然,这不关我的事,可我依然一门心思想去解开这个谜团。最终我得出了一个结论——我奇怪为什么自己没有早些想到它。“当然是个仆人,”我说,“我真傻,这么显而易见的答案,怎么早没想到!”然而当我再次回去对照旅客名单,我清楚地看到这一家子没带仆人,尽管原本打算带一个的——因为名单上“及仆人”的字样起初写在那里,之后又被划掉了。“哦,一定是额外的行李,”我自言自语道,“那是他不想放在货舱,而想摆在眼皮底下的东西——哈,我明白了——八成是油画之类的东西——就是他一直和那意大利的犹太人尼可雷诺讨价还价的那幅画。”这想法令我挺满意。我暂时打消了好奇心。

    我对怀亚特先生的两个姐姐很熟悉,她们是非常亲切聪明的女孩。而他新近迎娶的妻子我还未有幸得见。他曾多次带着他惯常的狂热在我面前谈及她。他描述她那非凡的美丽、她的不同一般的聪慧和成就。而我因此极为渴望能够与她结识。

    在我上船的那天(十四号),怀亚特一家也要来——因此船长通知了我——但是我在船上多逗留了个把小时,期望能见到新娘,结果盼来的却是一份歉意。“怀亚特夫人有点儿不舒服,他明天起航时才会上船。”

    次日,我从旅馆去码头,路上,碰到了哈迪船长,他说,因为“一些情况”(一个愚蠢却方便的托辞),他认为‘独立号’在一两天内都不会起航,当一切准备就绪时,他会派人通知。这让我觉得不可思议,因为当时正刮着强劲的南风;不过既然他不肯透露那“一些情况”是什么,我再固执不已地追问下去也没意义,无奈中,只得回家百无聊赖地消磨时光。

    差不多一个星期过去了,船长还没送信来。不过,最后总算等来了,我立即赶上了船。船上挤满了乘客,四处是出发前的纷乱嘈杂。怀亚特一家比我晚到十来分钟。两姐妹,新娘和画家都到了——画家还是一贯孤高的样子。我对此再熟悉不过了,也就没放在心上。他甚至没把我介绍给他的妻子——这一礼节自然就落在了他的妹妹玛利安身上——她是个可爱聪明的女孩,只三言两语,我和新娘就彼此相识了。

    怀亚特夫人严严实实地裹着面纱,当她揭开面纱对我鞠躬还礼时,我承认,我感到了深深的震撼。多年的经验早已告诉我,不能完全相信画家朋友对女性的热烈赞扬,否则我会更加震惊。话题一旦牵涉到“美”,我很清楚,他总是很轻易地就进入纯粹完美的理想胜境。

    事实是,我不得不说,怀亚特夫人绝对只是一个相貌平平的女人。即使不是丑的要命,我想,也差不离了。不过,她身着盛装,品味高雅——于是我确信,她必定是凭着思想和灵魂的持久魅力俘获了我朋友的心。她几乎没说什么话,很快就和怀亚特先生一起进了客舱。

    我原先的好奇心又浮上心头。没有仆人——这个确定无疑。于是,我就看有没有额外的行李。过了一会儿,码头上来了一辆马车,载着一只长方形的松木盒子,这似乎就是大家要等的东西。盒子一到,我们就起航了,很快安全穿过沙洲,驶向大海。

    如我所言,那只盒子是长方形的,大约有六英尺长、二英尺半宽;我打量着它,尽可能做到精确仔细。盒子的形状很特别,我一看见它就为我的准确猜测自得不已。您可能还记得,我说过我那位画家朋友的额外行李应该是画,起码是一幅画。我知道,他已经和尼可雷诺会谈了几个星期——这只盒子的外观看,里面装的只能是达·芬奇《最后的晚餐》的复制品。据我所知,这幅 《最后的晚餐》是由小鲁比尼于佛罗伦萨仿绘的,一度为尼可雷诺所有。我认为,关于盒子的疑问解决了。想到自己如此敏锐聪明,我窃笑不已。怀亚特对我隐瞒他的艺术秘密,这还是头一回。他显然是想出其不意,从我的眼皮子底下偷运一幅好画去纽约,还指望我对此一无所知。我决定好好挖苦他一番,好让他从此以后长点记性。

    不过,有一件事让我很心烦。这盒子没送到多余的包房里,而是放在了怀亚特自己的房间里。它几乎把整个地面都占满了——这无疑让艺术家和他的妻子很不舒服,尤其是盒子上还用柏油或者油漆龙飞凤舞地涂上了大写字母,散发出一股刺鼻的、在我的感觉中特别令人恶心的气味。盖子上漆着如下字句——“阿德莱得·柯蒂斯夫人,阿尔巴尼,纽约。科尼利厄斯·怀亚特先生托运。此面向上,小心轻放。”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29 17:06

我明白,这位阿尔巴尼的阿德来得·柯蒂斯夫人是画家的岳母——不过我把这个地址看作是画家向我瞒天过海而故意制造的玄虚。当然,我断定,盒子和里面的东西抵达我那孤傲的朋友在纽约钱伯斯街的工作室后,绝不会再向北行。

    起初的三四天里,天气相当不错,只是顶着风,因为海岸刚从视线里消失,我们就转向正北方行驶了。由于天气很好,旅客们兴致都很高,乐于彼此交往。不过我得把怀亚特和他的妹妹们排除在外。他们举止僵硬,我不由觉得,他们对同船乘客很粗鲁。对怀亚特的行为我不以为然。他甚至比往常还要阴郁——实际上他孤僻得更厉害了——不过我对此早已习以为常了。可他的两个妹妹也这样,实在让我琢磨不透。旅途的大部分时间里,她们都把自己关在包房里,尽管我一再力劝,她们仍坚决拒绝同船上的任何人打交道。

    怀亚特夫人则随和得多。我是说,她挺爱闲聊的;在海上,爱闲聊可是值得大力推荐的。她同大多数女士打成一片;而且让我大跌眼镜的是,她还毫不含糊地向男士们卖弄风情。她总是‘逗乐’我们。我说‘逗乐’——不知道该怎样说清我的意思。实际情况是,我很快发现,怀亚特夫人被讥笑的次数远比大家同她一起欢笑的次数多。男士们对她几乎不置一词,而女士们很快就断言她是“好心肠的家伙,但相貌平庸,极其无知,粗鲁不堪”。最让人费解的是,怀亚特先生怎么会同她配了对儿,简直是落入圈套。一般来说都是因为钱财——可我知道,压根不是这么回事;因为怀亚特跟我说起过,她没带给他一个子儿,也指望不了能从其他渠道得到任何好处。他说,他是为了爱情结的婚,只为了爱情,他的新娘非常值得他爱。当我想到朋友的这些表白,我坦率承认,我感到了无法言喻的困惑。他会不会是丧失了感觉?我还能怎么想呢?他,如此优雅、聪明,如此挑剔,对缺陷异常敏感,对美无比狂热!固然,这女士看起来很喜欢他——尤其是当他不在场的时候——她一再引用她那“心爱的丈夫,怀亚特先生”的话。这使她显得特别可笑。 “丈夫”这个词似乎永远——套用一句她本人的妙语——永远“停泊在她的舌尖上”。同时,全船的人都看得出,他以最明显的方式回避着她,多数时候把自己独自关在船舱里。事实上,可以说他整天都把自己关在里面,一任妻子自由自在,尽情尽兴地在主舱的乘客中间肆意取乐。

    根据我的所见所闻,我下了这样的结论,由于某种难以解释的无常命运,抑或是突发奇想,在狂热而古怪的激情的支配下,艺术家被蛊惑了,娶了个丝毫配不上他的人。随之出现的结果自然是,迅速产生厌恶,而且很彻底。我从心底里同情他——但却做不到因此而完全原谅他对《最后的晚餐》那桩事的隐瞒。我打定主意要进行报复。

    一天,他来到了甲板上,我像往常那样挽着他的胳膊,来来回回地溜达。他的忧郁看起来一点都未消退(我觉得处在他的情况下,这很自然)。他的话很少,即便挤出几句来,也抑郁得要命。我斗胆说了一两个笑话,他试图微笑一下,可是比哭还难看。可怜的家伙!——想到他的妻子,我怀疑他怎么有心情强装笑颜。我决定针对那长方盒子展开一连串的冷嘲热讽,旁敲侧击,好让他慢慢明白,我可不上他那点玄虚把戏的当。第一步是揭开伪装,露出冰山一角。我说了一些诸如“那盒子的特殊形状……”之类的话,脸上挂着心照不宣的微笑,眨着眼,用手指轻轻捅了捅他的肋骨。

    怀亚特对我那无伤大雅的玩笑的反应,让我立刻确信,他疯了。起初他瞪着我,好像听不懂我的俏皮话;然后,话里的含义像是慢慢钻进了他的脑子,他的眼睛渐渐地越睁越大,简直突出了眼眶。他满面通红——紧接着又苍白得吓人——再接下来,他像是被我暗示的东西给逗乐了,令我吃惊地放声狂笑起来,越笑越凶,一直持续了十多分钟。最后,他“咣”地一下直挺挺地摔倒在甲板上。我奔过去扶起他时,发现他已经和死人毫无二致。

    我赶紧呼救,大家好不容易把他弄醒过来。苏醒后,有一段时间他一直语无伦次地说着什么。最后,我们给他放了血,把他放到了床上。第二天他就完全恢复了,这只是说他的身体而言,对他的精神我当然无话可说。我听从了船长的建议,在剩下的旅途中避免与他见面。船长同我一样认为他精神错乱了,不过他警告我不要对船上的其他人说起这事。

    这事过后,紧接着又发生了几件事,加深了我本来就有的好奇。其中一件是这样的:我神经紧张——喝了太多浓茶,晚上睡得很糟糕——实际上,有两个晚上,我简直就是彻夜难眠。现在,同船上其他单身男子的房间一样,我的房门也是正对着主舱,即是餐厅。怀亚特的三个房间在后舱,与主舱隔着一道小滑门,这门即便在晚上也不上锁。因为总是刮着风,而且还不小,船向下风方向倾斜得厉害。每当右舷倾向下风时,两个船舱之间的滑门就会自动滑开。然后它也就这么开着,没人会费劲爬起来把它关上。可我的铺位很巧合,当我的舱门和滑门同时敞开(因为天热,我自己的房门总是开着),我能清楚地看到后舱,而且看到的部分,恰恰是怀亚特先生的几个舱房。在我醒着的两夜里(不是连着的),我分明看到,怀亚特夫人每晚十一点都偷偷溜出怀亚特先生的房间,走进那个空着的特别包房,一直呆到黎明,等他丈夫来叫她的时候才回去。显然,他们实际上是分居的。他们有各自的房间——毫无疑问计划着离婚,永远井水不犯河水;我一直对那间多余的舱房感到好奇,它的秘密原来是这样的。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29 17:07

还有一个情况让我很感兴趣。在那两个不眠之夜,怀亚特夫人一消失在那间特别包房里,她丈夫的房间就传出一阵异常小心、压得很低的声响。这引起了我的注意。仔细聆听一会儿,我终于成功地领悟了那声音的含义。画家在用凿子或者木槌之类的工具摸索着打开长方盒子——木槌的响声闷闷的,显然是用棉毛类的软东西蒙住了槌头。

    这样倾听着,我想我能准确地判断出他何时把盖子撬开——也能听出他何时把盖子移开,何时把它放在下面的铺位上。这后面一点,是从听到盒盖碰到木头床沿发出的轻微“啪嗒”声得知的——他放得非常小心,地板上没处可放。这之后是一片死寂,直到黎明我再也没听到任何动静。除非我可以说我听到了低声的啜泣或喃喃的细语,但声音很压抑,几乎听不见——当然,或许这只是我的想象。我说它像啜泣或是叹息——不过,当然了,它也可能哪一样都不是。我宁愿认为那是我的耳鸣。毫无疑问,怀亚特先生只是在依照老习惯纵情于自己的嗜好——也就是突然沉溺于对艺术的热情中了。他打开长方盒子,是为了饱览里面那幅珍贵的画作。然而里面没有任何可让他啜泣的东西。因此,我再次说明,那一定只是我自个儿的幻觉,是好心的哈迪船长的绿茶让我不对劲了。在我提到的这两个夜晚,就在破晓前,我清楚地听到怀亚特先生重新盖好盒盖,用蒙住布的木槌把钉子照原样钉好。做完这些,他就穿戴整齐地走出房间,去怀亚特夫人的房间里把她叫出来。

    我们在海上航行七天了,离开哈特拉斯角时,刮起了一场猛烈的西南风。不过我们对此有过一番准备,因为天气威胁我们已经有一阵子了。船只上上下下每样东西都弄妥当了,不会受到风寒侵袭。由于风越刮越猛,我们最终无法继续前行,后桅纵帆和前桅帆都折叠了起来。

    就这样,我们安全地漂行了四十八个小时——这船在许多方面都证明了自己确实是艘出色的海船,始终没灌进海水。但是后来,微风已演变成飓风,我们的后帆被撕得一条一条的,使得我们的船置身浪尖风口,连遭几个大浪袭击。这场事故里,有三个人和小厨房一起被卷入大海,差不多整个左舷的舷墙都不见了。还没等我们醒过神来,前桅帆又裂成了碎片。我们撑起了抑制风暴的支索帆,船儿在海面上劈波斩浪,顺利航行几个小时,比以前行驶得稳当了些。

    然而风还是一直刮着,看不出任何减弱的迹象。我们发现,船上的索具不太适宜,绷得太紧了;起大风的第三天,大约下午五点钟,船的后桅迎风倾斜得很厉害,都越过船舷了。因为船身摇晃得剧烈,我们花了一个多小时想把它清除掉,也只是白费了劲儿。这边还没弄停当,船匠奔到了船尾来,嚷着说船舱里积了四英尺深的水。雪上加霜的是,水泵阻塞了,几乎没法再用。

    眼下,一切都混乱不堪、让人绝望——我们设法减轻船的重量,摸到什么货物就把它往海里扔,把剩下来的两根桅杆也砍掉了。后来我们终于干完了这些——但还是修不好水泵;而且与此同时,漏进来的水正以极快的速度逼近我们。

    日落时分,肆虐的狂风明显减弱,海面上也平静了下来,我们还抱着用救生艇自救的微弱希望。到了晚上八点,云层随风散去,现出一轮满月——这真是个好兆头,我们萎靡的精神为之大振。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我们终于顺利地把大救生艇放了下去,所有船员和大部分乘客都挤了进去。这批人立刻出发,经过许多磨难,终于在失事的第三天安全抵达了奥克拉科克港。

    船长和十四名乘客留在大船上,决心把命运系诸于船尾的小艇。我们没花什么力气就把它降了下来,不过下水时没覆没在海里实在算是个奇迹。船里坐的是船长夫妇、怀亚特先生一行、一个墨西哥官员、他的妻子和四个孩子、我和一个黑人男仆。

    当然,除了一些绝对必需的装备、食物和身上的衣服,小船上再没多余的地方可以放东西了。没人想到去抢救别的什么。刚划出几英寻远,最最让人吃惊不已的事情发生了,怀亚特先生从船尾的座位上站起来,冷冷地要求哈迪船长把船划回去,他要取他的长方盒子!

    “坐下,怀亚特先生,”船长带着几分严厉地说,“你要是不老老实实坐着会把船弄翻的。这会儿船舷差不多已经在水里了。”

    “那盒子!”怀亚特先生站在那儿大喊道,“那盒子,我说!哈迪上尉,您不能,您不会拒绝我的。它的分量微不足道——没一点儿分量——根本没分量。看在生您的母亲的份上——为了上帝的爱——看在您的灵魂得救的份上,我恳求您,把小艇开回去取那只盒子!”

    有那么一会儿,船长似乎被画家恳切的祈求打动了,可他恢复了严厉而镇定的态度,只是说:“怀亚特先生,你疯了。我不能听你的。坐下,听见了吧,否则你会弄翻船的。别动——抱住他——抓住他!——他要跳海!瞧——我就知道——他跳下去了!”

    船长说话的当儿,怀亚特先生实际上已经投身入海。因为我们还处在失事船只的避风一侧,他以超人的力量抓住从前索条上垂下的一根绳子。一会儿功夫,他已经爬上了甲板,发疯般地冲下了船舱。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29 17:08

那一刻,我们已被刮到了船尾,远远出了避风区,只能听凭波涛汹涌的大海的摆布。我们竭力想要划回去,奈何小船像是暴风中的一片羽毛。我们一眼就看得出,不幸的画家厄运已到。

    很块,我们就离失事船只越来越远了。那个疯子(我们只能这么想他)出现在升降梯上,一个人把那长方盒子拖上来,力气大得惊人。震惊之下,我们死盯着他,看他飞快地用一根三英寸粗的绳子在盒子上绕几圈,然后在自己身上绕几圈。转瞬之间,他和盒子都在海里了——立刻就消失了,再没有出现。

    我们悲哀地停止划桨,久久注视着他沉没的地方。最后,我们离开了。沉默持续了一个小时,到后来我忍不住提起话头。

    “船长,你注意到了他们一下子就沉下去了么?那不是很不同寻常么?坦白地讲,当我看到他把自己和盒子捆在一起跳进海里时,我还以为他有一丝脱险的希望呢。”

    “他们当然会沉下去,”船长回答道,“而且会立刻沉下去。他们很快会再浮上来——不过要到盐融化了以后。”

    “盐!”我喊了出来。

    “安静!”船长说,一边指指死者的妻子和妹妹。“等有了适当的时间,我们再谈这些事。”

    我们历尽艰险,九死一生,不过老天庇佑了我们,像庇佑大救生艇上的同伴一样。经过四天的痛苦挣扎,我们最终半死不活的在罗阿诺克岛对面的海滩登陆了。我们呆了一个星期。打捞沉船的人待我们不坏。后来我们搭船去了纽约。

    “独立号”失事后大约一个月,我在百老汇邂逅了哈迪船长。我们的谈话很自然地转到了那场海难,特别谈到了可怜的怀亚特的悲惨命运。我因此得知了以下详情。

    艺术家为他自己、他妻子、两个妹妹和一个仆人订了舱位。他的妻子,正像前面所说过的那样,是个非常可爱、多才多艺的女子。六月十四号的早晨(我第一次上船的那天),那位女士突然得病去世了。年轻的丈夫伤心得快要发疯了——可是情况紧急,他无法推迟去纽约的行程。他必须把心爱的妻子的尸身带给她的母亲,而另一方面,世人的偏见又不允许他公开这么做。十分之九的乘客宁可弃船而去,也不愿意和一具死尸同船而行。

    进退两难之际,哈迪船长做了安排,给尸体部分涂上了防腐香油,同大量的盐一起打包放在尺寸合适的盒子里,然后作为货物运上了船。女士的死只字未提。因为大家都知道怀亚特先生已经为妻子订了舱位,就必须有什么人在旅程中假扮她。很容易就说服了已故女士的女仆来做这事。特别包房起初是为这个女孩订的,那是在女主人活着的时候,后来就让它空着了。当然,每天晚上,这假冒的妻子就睡在那间房里。白天,她尽她所能地扮演她的女主人——事先已仔细查明,船上的乘客中没有人见过女主人的庐山真面。

    我的错误很自然是由于过于粗心、爱管闲事、脾气冲动。不过最近,我夜里极少能睡得安稳。无论怎样翻来覆去,总有一张面容在我眼前晃动,总有一串歇斯底里的笑声在耳边回荡,经久不息。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29 17:09

威廉·威尔逊(1839年)

怎么说呢?冷酷的良心幽灵样神出鬼没,怎么说呢?

    ——张伯伦《法萝妮德》(张伯伦(1619-1689),英国医生,于1658年完成长篇叙事诗《法萝妮德》,叙述游侠阿加利亚与公主法萝妮亚的爱情。——译者注)


    我姑且自称做威廉·威尔逊。拿我的真名实姓糟蹋面前的这张白纸,那又何必呢?这姓名已经害得我的族人受尽轻蔑、厌恶和憎恨。难道愤慨的流言,还没把族人无比狼藉的声名传播到天之涯、海之角?哦,最自甘堕落的浪子!难道你对人间的一切已经心如死水?对尘世的荣誉、鲜花、美好的愿望永远不再眷顾?在你的希望和天堂之间,难道并不是一直阴云密布?

    近年来,我遭遇了无法言说的不幸,犯下了不可宽恕的罪行,如果可以,今天就不在此详加描述了。在近些年这一段岁月里,我突然之间就坠入了深渊,现在,我只打算把原因交代出来。人们往往都是一步一步走向堕落的,而在我这里,所有的德行像披风一样,刹那间就从身上掉落了。我犹如迈着巨人般的步伐,越过微不足道的邪恶之境,陡然堕入比依拉加巴勒那类滔天罪行还要罪恶的深渊。(依拉加巴勒,约生于公元205年,是叙利亚以米沙太阳神庙祭司,218年被选为罗马皇帝,荒淫无耻,恶名远扬,于222年被侍卫杀死。——译者注)究竟出于何种偶然——出于何种事件,我会犯下这邪恶的罪行?请容我讲出来。死神一点一点地逼近;死亡的阴影反而使我的灵魂获得了安宁。我穿过朦胧的谷地,(意指临死的痛苦时分——译者注)渴望着世人的同情——我差点说成渴望世人的怜悯。我只求他们相信,我多多少少受了环境的摆弄,那是人力所控制不了的。但愿意他们看了我即将讲述的情节,能在茫茫一片罪恶的沙漠,为我找出那么一小块天命的绿洲。我想要他们承认——他们无法不承认——尽管以往也有过不小的诱惑,可是至少人们并没有经历过,当然也就没有这么堕落过。人们真的没经历过在这样的痛苦吗?难道我不是生活在梦里?世间的一切怪诞幻象都那么恐怖、神秘,难道不会把我吓得一命归西?

    我们这族人,一直以想象力丰富,性子暴躁而闻名,在幼年时代,我就表现出了完全继承家族特征的秉性。随着我一年一年地长大,这种秉性益发显著。由于多种原因,搞得我的朋友焦虑不堪,我自己也备受伤害。我变得一意孤行,沉溺于胡思乱想,情绪常常失控。我的父母天性优柔寡断,而且患有我这样的先天虚弱症,所以,他们也拿我那与众不同的坏性情毫无办法。他们也曾花费过心力,但因为软弱,方法不当,终于还是一败涂地,而我当然是大获全胜的一方。此后,我的话便成了家法。在大多数孩子还得牵着走路的年龄,我就开始率性而为了,除了名义上有父母,其实一切都是自己当家作主。

    我对学校生活的最早记忆,总离不开一幢结构不规则的伊丽莎白式大房子,(指伊丽莎白女王时代流行的建筑式样,特征为窗户巨大,回廊幽长,烟囱高耸,还有很多带形装饰——译者注)房子建在伦敦一个雾蒙蒙的村子里,那儿有很多浑身疙疙瘩瘩的参天巨树,所有的房子都特别古旧。说真的,那个古老的小镇的确是个梦一般抚慰人心的所在。这一刻,在想象中,我体味着浓荫如盖的大街上那份沁人心脾的凉意,嗅着灌木林里散发出的芳香,听着低沉而空洞的教堂的钟声,我重新怀着说不清的喜悦颤抖了,钟声每隔一个小时就会冷不丁地敲响,阴森森的,在寂静的暗淡天光里回荡,那被岁月侵蚀的哥特式尖塔就掩映在暮色之中,沉沉而睡。

    或许,详细追忆一番学校及相关的事,会给我带来莫大的喜悦,超过眼下任何的一切带给我的感觉。我现在特别悲惨——悲惨,哦!千真万确——原谅我软弱地写上一些杂乱无章的琐事,以寻觅些许暂时的慰藉吧。这些事情虽然特别琐细,甚至可笑,可在我看来,一旦跟特定的时间和地点联系到一起,反而显出意外的重要来。我明白,正是在当时当地,命运第一次给了我模模糊糊的忠告,此后的年月,它一直如影随形。那么且让我回忆一下。

    我说过了,那幢房子古旧而不规则。那里的院子广阔,围着一圈坚固的砖墙,高高的,墙头上涂抹着一层灰泥,上面插着碎玻璃。这监牢似的堡垒就是我们活动的有限领地;每周只有三次可以看到外面的世界:一次是星期六下午,在两个老师的带领下,才可以集体到附近的田野散会儿步;另外两次在星期天,早晚两次中规中矩排队到村里惟一的教堂做礼拜。我们学校的校长就是教堂的牧师。我常常坐在靠背长凳上遥望他迈着庄严的步子,缓缓走上讲坛,心中的惊奇和惶惑深得难以言表。这位牧师面容一派道貌岸然;法衣闪闪发光,飘飘扬扬——只有牧师的法衣才这个样子飘扬;假发上扑满了粉,又坚硬又庞大。这就是不久前的那个人么?那会子他可是容貌酸腐,身着讨厌的制服,手握教鞭,严峻地执行着学院律令。哦,真是自相矛盾得无以复加,荒谬绝伦到无从解释!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29 17:11

沉闷的围墙一角,不甘不愿地开着扇笨重的大门。门上钉满大头铁螺钉,顶端耸着尖尖的铁钉。一眼望去,吓得不由倒退几步。除了刚才提过的三次定期出入,大门从不打开。因此,每当巨大的铰链嘎吱一响,无数奇妙的事物就闪现在眼前了——一个庞大的世界,值得仔细观看,沉思再三。

    宽广的院子形状并不规则,墙壁有很多地方都凹进去很大一块。最大的三四个壁凹连成了操场。地面平坦,铺着上好的硬沙砾。我记得很清楚,没有树,也没有凳子,没有任何可以坐的东西。当然什么都在屋后。屋前有个小花坛,种着黄杨及其他小灌木,不过说实话,只有赶上难得的机会,才能经过这片圣地——比如第一次进校,最后一次离校,还有,就是在父母或朋友来找,我们兴冲冲地回家过圣诞或夏至节的时候。

    可那幢房子是多么离奇有趣、古色生香呵!对我来说,它真是一座迷宫。回廊迂回曲折,没有尽头;房间多得不可理喻。无论何时,都分不清到底是在楼上还是楼下。从一间房到另一间房,免不了要遇到或上或下三四级台阶。套间也数不胜数,多到难以想象,一间套一间,我们对这幢房子的确切看法,和想到无限这个概念相去无多。我在里面住了五年,和其他一二十名学生住一间小寝室。五年中,我没有一次弄清过这间寝室究竟藏身于哪个偏僻的角落。

    做教室的那个房间最大,我不由觉得,它是世界上最大的一间。房间狭长,屋顶很底,煞是沉闷。窗子是哥特式的,天花板是橡木的。在远处一个恐怖的角落,围出了个八九英尺见方的小屋子,那是一间密室——是我们的校长,牧师勃兰斯比博士“授课时间”的密室。小屋结构坚固,房门厚重。即便主人不在,我们宁愿活活地处罚死,也不会开一下门。在另外两个角落里,还有两个相似的斗室,虽然远不及校长大人那间令人肃然,但也让人心生敬畏。一间属于“古典文学”教师,一间属于“英语兼数学”教师。教室里散布着课桌和凳子,横七竖八,数也数不清。桌凳都是黑漆漆的,老旧破烂。桌上乱糟糟地堆放着翻黑的书本、刻满缩写字母,有的连名带姓刻上长长的一串、还有希奇古怪的图案和用刀子刻了多次留下的记号。因此,早在很早很早以前,就已经彻底面目全非了。房间的一头,放着一只水桶,里面盛着水;另一头,是一个大得惊人的钟。

    从十岁到十五岁,我一直在这个古老的学院里度过,不过倒也没怎么嫌恶。童年时代幻想丰富,用不着去琢磨外面的世事,也不必以此自娱自乐。学校生活沉闷、单调,这是明摆着的,可偏偏又无比热闹,后来较为成熟的青年时代的奢华生活,完全成年后的罪恶生活,都及不上那会子热闹。不过我必须这么认为,在我的心智初步发育的时候,一定有很多地方不同寻常——乃至超越常规。普遍说来,成年后,人们很少能清晰地记得幼年时的生活。一切都是灰扑扑的影子——记忆扑朔迷离,依稀可见——记起的,是淡淡的喜悦和幻影般的痛苦。可我并非这样。童年的一切至今依然清晰如画,像伽太基奖章上的刻记一样分明、深刻而持久。想必在童年时代,我就像成人那样有力地感受到了那时的一切。(伽太基,非洲古国——译者注)

    可事实上——就是世人眼里的事实上——有什么好回忆的呀!清晨梦醒起床,晚上熄灯睡觉;默读,背诵;定期的半天假,散步;操场,打闹,嬉戏,捣蛋——因为早就忘记了,才在时光的魔法下,勾出不少特别动人而有趣的事件,荡起说不清的侬情我意,激情、惊心动魄的刺激也一波一波再次泛滥开去。哦,童年真是黄金时代!

    说真的,我生性热诚、激情、专横,不久就在同学中出了名,渐渐地——不过是自然而然地,年龄比我大不太多的人都听命于我了,只有一个人例外。这位同学尽管跟我不沾亲也不带故,但却与我同名同姓。其实这也没什么希奇的。我虽然出身贵族,但我的名字和很多普通的名字一样,根据时效权利,似乎随岁月的流逝,这名字早已为平民百姓所拥有。在这里,我自称作威廉·威尔逊,其实是个跟真名相差无多的假名字。 “江湖” ——按我的同学的措辞——之中,惟有那个跟我同名同姓的人,才敢在课堂里的学习方面、在操场上的打闹和运动方面跟我较劲儿,才敢拒绝盲从我的指令,才敢不屈服于我的意志——说真的,无论我在哪方面武断地发号施令,他都敢横加干涉。如果说天下有什么至高无上的绝对XX,当属少年时代的孩子王对唯唯诺诺的伙伴的XX。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29 17:12

威尔逊不服气我,这让我很是困窘。尽管在大庭广众之下,我肯定会虚张声势,不吃他那一套,可越这样,我在私下里也就越怕他,我不得不承认,他能那么容易就和我打成平手,这证明他确实比我厉害。如果不想被他打败,就必须进行长久的斗争。其实,他比我厉害也好,与我平手也好,只有我一个人承认,不知怎的,同学全然看不出这一点,甚至连一丝疑心都不起。说真的,他和我较劲儿,尤其是放肆而又顽固地跟我作对,虽然尖锐,但更其私密。看起来,他既缺乏与我作对的野心,又少有激情四射的性子。我反倒占了上风。他和我较劲儿,或许纯粹出于一时性起的欲望,以阻碍我的专横,让我感到惊讶,或者让我克制自己。有时我留意到,他伤害我、凌辱我、反驳我时,极不合适地夹杂着一种柔情,的确令人讨厌到极致,我心里就不由升腾起愕然、自卑与愤怒的感觉。我只好这么想,他之所以有这种特别的举止,不过因为他极端自负,想摆出一副以保护人自居的庸俗样子罢了。

    或许,正因威尔逊举止中的这点亲热,加上我们又同名同姓,刚巧又在同一天入校,所以,在高年级里就流传开我们是兄弟的说法了。高年级学生对低年级学生的事情,很少认真查究。其实,威尔逊和我家压根一点关系都没有,这一点,我在前面说过,我应该是说过的。如果我们是兄弟,那么准是双胞胎,因为在我离开勃兰斯比那个学校后,无意中得知,同名同姓的那个人生于一八一三年一月十九日——这真是惊人的巧合,因为那一天,正好也是我的生日。

    尽管威尔逊总和我较劲儿,可似乎有点奇怪的是,他那叫人忍无可忍的反驳精神,虽然令我时时感到焦虑,却没有勾起我对他的恨意。我们自然是几乎天天吵架,可当着人的面,他总是让我赢,可一边又能想办法让我感觉到,赢家应该是他。不过,由于我的自尊心以及他那份真正的尊严,我们总是保持着“泛泛之交”,与此同时,我们有很多地方又性情相投。这让我意识到,可能是我们所处的位置,才是我们成为朋友的障碍。要想给我对他的感情下个定义,那真是太难了,甚至描述一下,都不易。这感情错综复杂,一言难尽——有几分任性的仇视,却也并非仇恨;有着尊重,多的是敬意;害怕的成分不少,却又好奇得心神不宁。对道德家来说,倒没必要补上一句,我和威尔逊是难分难舍弃的好同伴。

    无疑,我和他的关系很反常。所以,我对他不遗余力的攻击——攻击很多,明的暗的都有,总是表现为半真半假的嬉笑怒骂,而非清坚决绝的敌对。但我的玩笑,却总刺痛他的心。不过我在这方面纵然是煞费苦心,机关算尽,也难免有闪失的时候,因为那同名同姓的人,天性谦逊、宁静、严肃,表现在欣赏自己那套辛辣的笑话上,他那份严肃真叫无懈可击,无论如何都是绝对不肯被人嘲笑的。说真的,我只在他身上找到一个弱点,他身上有个特征,或许这是先天性的疾病——我的对手的咽喉器官,或者说发音器官有毛病,无论何时都提不高嗓音,总像是微弱的耳语。他的任何冤家,不像我那样被他逼得黔驴技穷的,从不就此伤害他;我可不会放过这上苍赐予的大好机会。

    威尔逊对我的报复五花八门。最灵验的一招是让我大伤脑筋。他那么睿智,开头何以发现耍一耍这个雕虫小技就能惹恼我?这一点我永远弄不明白。不过他一旦发现了这一招,就频频使用,害我生气。我一向厌恶自己平庸的姓氏,还有这普通透顶的名字——如果没流为平民百姓所用,倒也罢了。这姓名一钻进我的耳朵,就好像是灌进了毒液。我第一天到校时,另一个威廉·威尔逊也来了。我对他无比愤怒,他怎么也叫这个名字?于是,我对这姓名又增加了一重厌恶,因为一个陌生人居然也以威廉·威尔逊命名。而他,就是使这个名字被双倍喊叫的人。他会经常在我眼前闪现;在学校生活的日常事务中,总会不可避免地把我们两人混为一谈。

    所以,当这个冤家对手跟我在精神或肉体上有雷同之处时,我就会暗火乱窜,越烧越旺。开头我还没发现我们同庚这一惊人事实,但我看出了我们个子一样高,体型和面部轮廓都出奇的相似。一听到高年级里风传我们是亲戚的话,我就恼羞成怒。总之,只要有人提一句我俩性情相似、容貌相仿,都会搅得我大为烦心,虽然一再小心掩饰,但我知道,没什么比这更能乱我心意了。可说实话,我根本没理由相信,高年级同学议论我俩如何相似了——他们甚至都没有亲眼看到这一点。他们只不过说了说我们是亲戚,而这一点还是威尔逊自己说的。很显然,他看到了我们两个在各个方面的相似之处,完全和我一样心里有数。他在这种情况下,居然发现了如此令人烦恼的相似性,这只能归功于他一贯的睿智。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29 17:13

他的一言一行,都对我模仿得神形毕肖,他演得真是太完好了。穿衣打扮可以轻松模仿,步态举止模仿起来也不费劲;尽管他的嗓子天生有缺陷,可他还要模仿我的声音。当然,我的高声大嗓他没试着模仿,但语调上却学得一模一样,他那非同常人的低语,成了我话语的回声。

    我不敢去形容,看到这么惟妙惟肖的模仿,我是多么烦恼。因为,这不仅仅是讽刺漫画。惟一的安慰是,他的模仿显然只有我一个人注意到了。我也只能忍耐那同姓同名者会心又异常嘲讽的笑容了。看到自己的计谋在我的心里发了酵,他满足了,似乎为我的刺痛感而暗地里吃吃地笑。他如此机智的模仿,肯定能博得众人的喝彩,可他偏不在意这个。全校学生没一个觉察出他的花样,谁都没发现他已大功告成,所以也没人跟风嘲笑。这真是个谜,我忧心忡忡地过了几个月,还是没揭开谜底。或许因为他是一点一点、循序渐进地模仿的,所以大家才不容易看出。或者说,我没落人笑柄,很可能由于模仿我的人神气活现,不屑做表面文章(如画上形式的东西,愚钝的人也看得出),而是只流露出对我全部精神的戏仿,让我暗自沉思,独自懊恼。

    我已经不止一次地说过,他总爱对我摆出一副保护人的可恶嘴脸,而且常常多管闲事,与我的一直相左。常常是不合人意地劝告我一番,不是公然建议,而是给个暗示,迂回包抄。我接受了他的“好意”,可心里却很反感,随着我一年一年地长大,反感也越来越强烈了。不过事隔多年,我还是对他说句公道话吧,我承认,我那冤家对头年纪轻轻,看上去经验不足,可我不记得他的建议有哪一次是错的或者愚蠢的;我也承认,如果说他的聪明才智和世故人情不比我高明,但至少,他的道德感,却远胜于我;我还不妨承认,如果他意义深长的耳语里所包含的金玉良言,我不是常常弃置不顾,那么今天,我或许就是个比较善良、比较快乐的人,可当时,我却对他的劝告恨之入骨、轻视至极。

    最终,他那令人讨厌的监督,使我失去了耐心。他的自以为是真让人受不了,我对他的愤恨变得一天比一天露骨。我说过了,在和他同学的头几年里,我对他的感情不难成熟为友谊;可学校生涯的最后几个月,无疑地,他平日爱管我闲事的脾性减轻了几分,尽管如此,我心中的恨意,反而增加了几分。有一回,我想他是看出来了,从那以后他就躲避我,或者说假装躲避我。

    如果我没记错,就是在那个时候,我跟他大地吵了一次。那一次他一反常态,他抛弃了警惕性,公开跟我叫板,敢做敢为。我发现,或者说我自以为发现,他的口音、神情、外表中不知蕴涵着什么,一开始让我惊愕,继而深感兴趣。我的眼前居然依稀呈现出婴儿时期的事——混乱的往事排山倒海地疯狂涌来,那时,我还没有记忆。我无法更好地描绘出这份压迫我的感情。不如这么说吧,我好不容易才摆脱的一个心思是,我早就认识这个站在面前的人了,那是在很久远的过去,久远到没有尽头。可这个幻觉来得快,去得也快。我提到这一点,不过是想说明,就是在那一天,我跟那啊个同名同姓的人最后谈了一次话。

    在那幢古旧的房屋及其不计其数的房间里,有几个彼此连通的大房间,那是大多数学生的宿舍。当然,房屋里面也有不少小角落,小壁凹,其他零零碎碎的结构。一座大厦设计得这么笨拙,难免会有这样的所在。不过是储藏室一样的小空间,只能容下一个人而已,可勃兰斯比博士精打细算,竟把这样的地方也布置成宿舍了。其中一间就住着威尔逊。

    大约在我第五年的学校生活快结束的时候,一天晚上,就在上文提到的那次吵架后不久,每个人都已酣然入梦,我从床上爬起来,手里提着灯,穿过一道狭窄的走道,悄悄溜到了冤家对头的寝室。我早就想使出一个恶毒的花招,拿他寻寻开心,好让他尝尝我的厉害,可一直没有得逞。现在,计划就要付诸实施了,我一定要让他感觉到,我对他的怨毒,早已是山高海深。到他的小屋门口了。我把灯留在外面,扣上罩子,蹑手蹑脚进了门。我朝前走了一步,倾听着他安静的呼吸。确信他真的睡着了,我折身出去,取了灯,再次走到他的床边。床的四周密密实实地挂着帐子。要实施计划了。我慢慢地把帐子掀开。当明亮的光线照在睡着的人身上时,我的眼睛也落在了他的脸上。一望之下,顿时浑身麻木,好似兜头泼了盆冷水。我心口狂跳,膝盖颤抖,无缘无故地,惊骇得受不了。我直喘大气,我无声地把灯又放低了些,低到要挨着他的脸。这就是——这就是威廉·威尔逊的面容么?我真切地看到,他就是这副模样,可一想到他仿佛长得并不是这样,我就止不住发疟疾一样颤抖起来。这副容貌怎会把我吓得魂不附体呢?我凝视着他——我的脑子如同塞进一团乱麻,各种念头鱼贯而来。他醒着的时候,可不是这个样子,绝不是这个样子。同名同姓!同样的面容!同一天进学校!接着,他莫名其妙而又无比顽固地模仿我的步态、我的声音、我的习惯、我的举止!他一贯模仿我,难道这具有讽刺意味的模仿,真的使他变成我现在所看到的模样?我被敬畏的感觉击中了,周身战栗,灭了灯,悄悄走出房间,马上离开了古旧的学校,从此再没有跨进去一步。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29 17:13

我闲散在家,打发了几个月。不觉间,已成了伊顿公学的一名学生。短短一段日子过去,有关勃兰斯比那个学校的记忆淡了,至少,再想起的时候,心情上有了明显的变化。真相——悲剧——烟消云散了。现在,我有机会去质疑自己的理性了。不过,如果不是奇怪人们何以那么容易上当,暗笑自己何以秉承那么活灵活现的想象力,我很难会想到去质疑自己。在伊顿公学的生活也不会使这种怀疑有所减轻。一到那里,我马上就不顾一切投身于荒唐的涡流之中,除了往昔泡沫般的琐细事,一切都荡涤一空,铭刻在心头的重要印象,都给席卷走了,记忆中剩下的,惟有从前那十足的轻浮。

    不过,我可不准备在此描述我那可悲的放荡生活——放荡到躲开校方的注意,公然向法律挑衅。三年的时间白白耗费掉了,没有任何得益,只是害得我沾染上根深蒂固的恶习。另外,就是身材长高了,高得都有点离谱了。过了一个星期放浪形骇的日子后,我把一小拨荒淫透顶的学生请到我的房间,偷偷举办了一个盛宴。我们于深夜时分碰头,打算寻欢作乐混个通宵。我们狂饮无度,也并非没有别的或许更危险的诱惑。我们的狂奢极欲达到了高潮,彼时东方已白。天亮了。我满脸通红,醉醺醺地玩着纸牌,一边还极其无耻地嚷着再干一杯。突然看到房门一下子给推得半开,一个仆人急火火的声音在门外响起。他说,有人想要我到门厅谈话,看样子很急切。

    我酒劲十足,听到有人找,飞弹不吃惊,反而挺高兴。我马上踉踉跄跄出发了。只走几步路就到了宿舍楼的门厅。又矮又小的门厅里没有灯。那么晚了,根本不许开灯,惟有几线微弱的曙光,从半圆形的窗户照进来。我刚一脚踏上门槛,就看到了一个年轻人。他和我身材相仿,穿着件雪白的开司米晨衣,式样裁剪得很新潮,与我当时穿的那件一个样。我是借着朦胧的亮光,看到这些的,但他的容貌却看不清。我一进门,他就赶紧一个箭步来到我跟前,一把攥住了我的胳膊,一看就知道很焦急。他在我耳边低声吐出几个字:“威廉·威尔逊!”

    酒意顿消。我完全清醒了。

    看这陌生人的样子,看到亮光中他举起手指竖在我眼前,颤抖不止,我不由感到万分惊讶,但并没受到太大的触动。那古怪低沉的嘶嘶声里,总是流溢出严肃的警告意味,尤其是,一听他耳语般吐出那几个简单而熟悉的字眼时,那音质、语调、特征,如同强电流一样震摄心魂。过往的记忆不期而至。没等我从震惊中恢复过来,他已经走了。

    虽然这事在我混乱的脑海里留下了鲜明的印象,但它也渐渐消散了。说实话,开头一连几个星期,我始终在认真地探问,或者说陷入了病态的猜测。我不能假装自己不认识那个怪人,正是这个人,总是不屈不挠地干预我的私事,不厌其烦地暗示我一些忠言。但这个威尔逊到底是谁?他是干什么的?他从哪里来?他究竟想怎样?这些我统统解答不了。关于这个人,我只知道,他家突遭变故,所以,在我从兰斯比出逃的那个下午,他只好也离开了那里。可没过多久,我便不再思虑这些,只想着动身去牛津大学的日子了。不久我就到了那里。我父母虚荣得紧,给我准备的用具很排场,一年的花销也很充足。我可以尽情地过奢华日子了——这样的生活真是可亲可爱啊。这样,我也就能与大不列颠那帮傲慢的豪门子弟一比肆意挥霍的能耐了。

    我兴致盎然,因为我有了堕落的本钱。我的天性喷涌,且变本加厉。我拼命寻欢作乐,毫无节制,一点颜面都不顾及。如果在此细述一遍我的孟浪,那可真荒唐。我单提一笔就够了。在挥霍方面,比起希律王,(希律王,耶酥诞生时的犹太王,以暴虐著称。——译者著)我甚至犹有过之而不及。若是将那么多新奇的勾当一并列出,那么,在这所欧洲最荒淫的大学那串长长的罪行录上,我所干的坏事就有不短的一串。

    让人难以置信的是,我恰恰是在这所大学,我彻底从绅士阶层堕落为下流赌棍,我千方百计熟悉职业赌棍那套卑劣的骗术,精通之后,常常在低能同学那里大显身手,屡次给自己本来很丰厚的钱财添砖加瓦。这就是确凿的事实。无疑,我一次又一次犯下如此大错,是因为违背良心,丧失德行,如果说这不是惟一的原因,那也是主要的原因。我那帮自甘堕落的同伙,谁不愿意替我辩护?他们谁也不会说我的思想有问题;在他们眼里,快乐、率直、慷慨的威廉·威尔逊,牛津大学最高贵、最磊落的自费生,他的荒唐不过是年轻人的荒唐,是突发奇想的荒唐——他的错误只因突发奇想,他的无知的恶性,不过无意中的浮华的孟浪。

    迄今为止,我在赌场上成功地耍了两年花招,知道大学里来了个暴发户,一个叫葛兰丁宁的贵族。据说,他跟希律士·阿蒂克一样富有,(希律士·阿蒂克,(101-177),希腊修辞学家,诡辩家。曾捐献财产装饰雅典城及别的希腊城市。——译者注)财富也照样来得很容易。很快我就发现,他智商不高。我自然把他当作是大展绝技的好对象。我经常怂恿他玩牌,还故意使出赌徒的惯用伎俩,让他赢走数目相当可观的一笔钱,以便更行之有效地让他掉进我的陷阱。我的计划终于成熟了。我在同样是自费生的普雷斯顿的宿舍,跟他见了面。我满心眼里转着一个念头,这次会面是最后一次,也是决定性的一次。普雷斯顿先生和我们俩的关系都不错,不过,公平地讲,他丝毫没怀疑我是怀揣巨大阴谋的人。为了让这次交手更有声色,我假惺惺地特意召集一班人马,大概八九个的样子,小心翼翼装成是顺便提及玩牌这事,和我预期的一样,那个傻瓜立刻上钩了。要想简略地说一说那件缺德事,卑劣的手段绝对不可遗漏。在赌博中,人们常常耍手段,奇怪的是,怎么还有人稀里糊涂就中了招。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29 17:14

夜很深了,我们还没散场。最后,我的阴谋终于得逞了,葛兰丁宁成了我惟一的对手。我们玩的是我最喜欢的埃卡特!(埃卡特,纸牌的一种玩法。可供两个人玩。每人各发五张牌,第十一张为王牌,满五分成一局。——译者注)其他人对我们一掷千金的气势大感兴趣,都扔掉自己手里的牌,站在我们旁边当了看客。这暴发户上半夜在我的诱骗下,喝了很多酒。眼下,他洗牌、发牌、打牌都紧张得要死,我想,他确实喝多了,不过也不是绝对如此。一会儿工夫,他就输给了我一大笔钱。我沉着到等着,果不其然,他灌了一大口葡萄酒后,提出将赌注再加一倍,其实原先的赌注已是个很大的数字了!我装出很勉强的样子假意推脱。我再三拒绝,把他惹恼了,对我破口大骂起来。如此,我才假装是出于怄气答应的他。当然,结果不过证明,这个猎物完全落进了我的圈套中。不到一个钟头,他的债就翻了四倍。一段时间里,他那原本喝得通红的脸上,一丝红润都不见了。让我惊讶的是,他居然面如死灰,可怕极了。我说过了,我很惊讶。我仔细调查过了,据说葛兰丁宁富得流油,他输的这笔钱在别人眼里固然不小,可是我想也不至于苦恼成这样啊,更不该反应这么激烈。一个念头闪现了:酒刚一落肚,他就醉了。我正要坚决主要不赌了——这倒不说出于无私的动机,而是为了在同伙面前保持自己的人格——忽然注意到周围人的表情,听到了葛兰丁宁万分绝望的叹息。我明白了,我已害他倾家荡产。这般境况下,大伙都同情起他来,即便是恶魔,也不会忍心对他下手。

    我当时成了怎么一副模样?可真是不好说。受我愚弄的人的可怜情形,使所有的人都面带愁容,窘迫不安。一时间,周遭寂然无声。这伙人里面,那些不那么浪荡的,向我投来轻蔑、责备的目光,烧得我的脸火辣辣的。我甚至愿意承认,有一瞬间,我焦虑得快撑不住了。不过,随之而起的意外事件,倒使我心里暂时松了口气。又宽又重的折门咣地一声大开了,冲力又猛又急,房间里的烛火犹如受到巫术操纵,全都熄灭了。将熄未熄时的一线亮光,刚好让我们看到进来了一个陌生人。那人身高与我不相上下,身上紧紧裹着件披风。房间里一片漆黑。我们感觉得到,他就站在我们中间。他这么粗蛮地闯进来,我们不由大惊失色,还没恢复镇静,就听得这入侵者说话了。

    “各位,”他说,嘶嘶的声音低沉、清晰,那让人毕生难忘,吓得我连骨头缝里都渗入了凉意,“各位,我不想为自己的行为道歉,我这么做,是为了尽我的责任。今晚这个人玩纸牌赢了葛兰丁宁爵爷一大笔钱,不用说,对他的本性,你们并不了解。所以,我给大家提一个迅捷有效的办法,以便认清真相。你们要是有空,请检查一下他左袖口的衬里,那件绣花晨衣的大口袋里,或许就藏着几小包东西。”

    他说话的时候,四下里静得出奇,连一根针掉到地上都能听到。说完,他马上离开了。来无影去无踪。我的心情,可以描述么?要描述么?难道得说我被这该死的家伙吓坏了?确信无疑的是,我已经没时间思量了。大伙七手八脚把我当场揪住。烛火霎时间又亮了。搜身开始了。玩埃卡特时必不可少的花牌从我袖口的衬里中翻出来了。在晨衣的口袋里,也翻出了几副纸牌,跟我们在牌局上用的一模一样,只是,这几副都是术语叫做“鼓肚子”的那种,大牌的上下两边微微凸起,小牌的左右两边微微凸起。如此部署,当受骗者按照惯例竖里砌牌,必然发现,自己发给对手一张大牌;赌棍则是横里砌牌,当然不会发给对手一张计分的大牌。

    发现真相后,不管大伙多么义愤填膺,对我都一点影响也没有;沉默不语或者冷冷的讥讽,反而会刺伤我。

    “威尔逊先生,”房主普雷斯顿开口了,同时弯下腰,从脚下取出一件毛皮稀有的豪华披风,“威尔逊先生,这是你的东西。”(天冷,离开自己的房间时,我在晨衣外披了件披风,到了牌场才脱下)“我看,还得搜一搜这件披风,(他脸上挂着抹冷笑看着披风的褶皱)再给你那套把戏找出些证据。说真的,证据已经够了。希望你明白,你必须离开牛津大学——无论如何,必须马上离开我的宿舍。”

    当时,我虽然很卑微、很卑微,都低到尘埃中了,可要不是思绪被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攫住了,听到这番难堪的话,我肯定马上大动肝火。我穿的披风是用稀有的皮子缝的,稀有到无从描述,具体值多少钱,我也不敢说。它的式样也是我本人别出心裁的发明。我酷爱打扮,虚浮轻狂,在衣饰上挑剔到可笑的田地。所以,当普雷斯顿先生从折门附近的地板上拾起一件披风,交到我手上时,我吃惊到近乎恐惧了,我发现自己的披风已经搭在了手臂上。我自然是无意间搭上的。递给我的那件,与我手臂上的这件完全相仿,连最细微的地方,都如出一辙。我记得,那无情地揭露我的怪人身上,是裹了件披风的。而我们这伙人中,除了我谁都没穿披风。我没露声色,取了普雷斯顿给我的那件披风,悄悄放在自己的那一件上面,怒容满面,头也不回地离开了那里。次日,天还没亮,我就离开了牛津,匆匆踏上奔赴欧洲大陆的旅途。心里又是恐惧,又是羞耻,苦恼得难以言喻。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29 17:15

逃也是瞎逃。厄命仿佛一直得意洋洋得追随着我,真的,这证明了,厄运如此神秘得摆弄我,只不过是个开头。我还没在巴黎站住脚,就看出了新的迹象,这个威尔逊又管起我的闲事了。真是可恶。年复一年,我心里的弦一直绷着。坏蛋!——在罗马,他对我的雄心横加干涉,闲事管得多么不合时宜、鬼鬼祟祟!在维也纳也是,在柏林,在莫斯科,都是如此!说实话,我在哪里不对他怨声载道,不在心里咒他不休?他匪夷所思的苛刻管束,总是让我最后仓皇出逃,像是逃避瘟疫。可纵然是逃到天涯海角,终归也是瞎逃一场。

    我一次又一次地暗自寻思,冲着自己这么发问:“他是谁?——他来自何方?——他到底想干什么?”可就是想不出答案。接着,我万分仔细地观察起无故监督我的形式、方法、主要特征来,但从这里也看不出个究竟来。确实,他最近常常跟我作对,每一次,都想着要阻碍我的计划、扰乱我的行动。如果我的计划得以实施,结果难免造成的痛苦的灾祸——对于神气活现的大亨来说,这个理由真的很苍白;对于独断专行的天性来说,就算碰到无礼而执拗的横加干涉,这理由也保障不了什么。

    我不由看到,那长久折磨我的人,一直有个怪念头,就是小心谨慎、灵敏机巧地穿着和我一样的衣服,每当想干涉我的意愿,总是竭力不让我看到他的脸。不管他是不是威尔逊,这样做都氏族做作,十足愚蠢。在伊顿公学忠告我的,在牛津大学毁我名誉的,在罗马不让我如愿,在巴黎妨碍我复仇,在那不乐斯阻挠我热恋,在埃及不让我满足欲望——他诬称之为贪婪,难道一时之间,他以为我认不出这个心腹大患、邪恶的天才就是我小学时代的同学威廉·威尔逊?难道我认不出他就是那个与我同名同姓的人,我的伙伴、冤家多头——那个勃兰斯比博士的学校里可恨又可怕的冤家对头?不可能!让我赶紧把这出戏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场唱完吧。

    至今我还被威尔逊控制在掌心中。我一贯认为他人格高贵,智慧不凡,这让我深深敬畏,他无处不在、无所不能是本事,让我深深敬畏;他的某些天生和假装的特性,又让我害怕。由此可知,我是多么软弱,多么无助;我也由此明白了,尽管不想痛苦地勉强屈服于他的专断意志,但还是盲从为好。可最近,我彻底彻底沉湎于酒乡,酒精使人发疯,它刺激了我祖传的脾性,害得我越来越焦躁,难以控制。我开始低声抱怨——踌躇——反抗。促使我相信自己一天比一天坚定,折磨我的人一天比一天疏离的,难道只是纯粹的想象?即便如此,我也渐渐开始感觉到炽热的希望汩汩喷涌,最后,那不顾一切的决定终于孕育而成。我不愿再受别人的奴役。

    罗马。18X X年。狂欢节。我去参加那不勒斯公爵德·布罗利奥府的化装舞会。我比平日里还要纵饮无度。房间里人潮滚滚,空气窒息,这让我恼火得不行。我我穿过闹哄哄的人群,费劲极了,我的火气一点都没退,因为我在寻找年老昏聩的德·布罗利奥那青春、放荡、美丽的妻子。别让我说出自己那卑鄙的动机吧。她先前就恬不知耻地私下里跟我说过,她会化装什么样子。现在,我看到她了。我马上急匆匆地朝她走去。这当口,我感到一只手轻轻搭上肩头,那难忘的、该死的低语在耳边响起。

    我怒不可遏。一个急转身,狠狠揪住与我作梗的人的领子。果然不出所料,他打扮得跟我一模一样:西班牙式蓝天鹅绒披风,猩红的腰带,腰带上挂一把长剑,脸上蒙着黑色的丝绸面具。

    “恶棍!”我叫道,愤怒得声音都哑了。每吐出一个字,怒火都要旺盛几分,“恶棍!骗子!可恶的大坏蛋!你不该——你不该这样把我缠个死!跟我来,不然我一剑刺穿你!” 我拽着他就走,我们穿过人群,离开舞场,来到隔壁的小会客厅。   

    一进屋,我就猛地把他搡了出去。他跌跌撞撞退到墙边。我骂了一句,关上了门。我让他拔出剑来。他犹豫了一会儿,然后,幽幽地叹息一声,默默拔出剑,拉开了防御的架势。

    决斗的时间实际上很短。我受了各种刺激,狂怒不已,只觉自己的一条胳膊力大无穷。几秒钟之内,我使出全部力气,把他逼到墙壁跟前。他陷入了可怜的境地。我残忍地一剑刺中他的胸口,一剑,又一剑,捅了很多下。

    那会子,有人想把插销弄开。我慌忙堵在门上,不让任何人闯进来。然后马上回身走向对手。他快死了。可看到呈现在眼前的景象,心中的惊讶,恐惧,人类的哪种语言能够贴切地描绘出来?我的视线不过转移了短短的一瞬,就在那一瞬,房间上首或者说远处的布景就起了明显的变化:房间里居然立了面大镜子,原先可没有。开始我还以为是看花眼了。我恐惧极了,一步一步朝镜子走去,自己的影像迎面走来,面色苍白,血迹斑斑,步态凌乱,虚弱地摇晃着。

    那是我的影像,我刚才说,其实不是。那是我的对手——是威尔逊!他奄奄一息,痛苦地站在我面前。面具和披风扔在地上,如今还在地上摊着。他衣服上的每一个针脚都像我的——他脸部触目而奇特的面部特征,哪一点都像我的,甚至与我绝对相同!

    那是威尔逊,但他不再用耳语般的声音说话,他开口了,我还真以为是自己在说:

    “你赢了,我败了。不过,从今以后,你也死了——对人间、对天堂、对希望来说,都死掉了。我活着,你才存在;我死了,看看这影像,这正是你自己,看你把自己谋杀得多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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