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德国的无期徒刑通常只有20年?
1977 年6月21日,联邦宪法法院第一参议院法官宣布,德国刑法的最高刑罚-无期徒刑应“符合基本法”。当时做出这个判决时并没有关注宪法的第三原则,即“人道监狱制度的先决条件之一是,被判无期徒刑的人基本上有机会再次享受自由。”而是德国最高法院要求给出单独的赦免法。哥廷根的犯罪学家 Anika Gomille 和 Axel Dessecker 根据计算得出,被依法判处最高刑罚的谋杀犯平均坐牢20.1 年。如果算中位时长,现在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刑期为 17.5 年:最高刑期的罪犯中,一半将在17 年179 天后就获释,另一半将被判处 17 年零181 天或更长。不过这些罪犯最后2-3年的无期徒刑通常是在开放式监狱中服刑的。
当今的德国监狱
德国除极个别案例基本已经废除了无期徒刑。前联邦法官Thomas Fischer 认为“终身监禁”是“过时的违宪观念”,应告别这种“纯粹的象征主义”做法。
德国走向符合基本法的无期徒刑之路
简单案例的复杂讨论
31岁的警官Detlev R.同时还进行毒品交易,因涉嫌1973年5月中旬向自己的毒品交易下线头部开了三枪杀害对方而被起诉。
法院认为,为掩饰另一贩毒罪行而故意杀人,这是毫无疑问的,根据刑法第211条规定的谋杀,可以判处“终生”监禁。然而,Heinrich B. 法官同时提出:科学研究证实,长期剥夺自由会产生对人格有害的后果。十年以上的刑期后,几乎每个囚犯都变得不适应生活,这“通常导致他们陷入愚蠢”。刑罚制度中的“刑罚不是为正义”,而是以“改过自新”为目的,这也是必须“以宪法为基础执行的首要目标”。保护社会免受犯罪者的侵害(即“关押”)对涉及无期徒刑的个人也要有其必不可少维护尊严的尺度。
1976 年,Heinrich B. 法官联系过宪法法院后对记者表示:“不能将一个人终身监禁”,“执行刑罚并不意味着赎罪,而是意味着改善,意味着重新融入我们的社会。”
1975年的德国监狱
然而德国当时最杰出的律师Josef Augstein,他也是明镜杂志出版商Rudolf Augstein的弟弟则持完全不同的看法。他认为被判“无期徒刑”的人在拘压期间失去人格的说法是不正确的。绝对不应给杀人者任何可权衡的刑罚风险。惩罚必须是绝对的,也就是终身。肇事者必须事先就清楚,如果杀了人,就会面临什么威胁。保护生命至关重要。”
宪法法院在一年后明确表示,最高刑罚应符合基本法。为此现在最高法院的法官的判决中总会在罪大恶极之后跟着一个“但是(Aber)”。被判“终身监禁”的罪犯也必须有“具体和可以实现的机会”“以后能够重新获得自由时间点”。也就是为此,所有被定罪的凶手中有一半最多被关押 17.5 年。
相关后果
在这个案件审理前后正好发生了两次震撼全德的暗杀。
[*]1977 年4月7日,两名至今也没有确定身份的红军派恐怖分子(RAF)在卡尔斯鲁厄射杀了联邦检察官Siegfried Buback及其Wolfgang Göbel和上司Georg Wurster 。
[*]1977年7月30日,红军派成员Brigitte Mohnhaupt和Christian Klar在法兰克福杀害了德累斯顿银行董事会发言人Jürgen Ponto。
当时的左翼恐怖主义非常猖獗,宪法法院要求Verden(下萨克森州)地区法院处理联邦检查官等人被谋杀的诉讼。而地区法院院长 Heinrich B.还曾向宪法法院咨询“终身”惩罚的威胁是否符合《基本法》第一条:“人的尊严不可侵犯。”最终Detlev R. 在 1979年7月初的第二次审判中因为“证据不足”和“证词可疑”被判无罪,完全独立于联邦宪法法院的裁决,;他仅因贩毒一条罪名而被判刑。 Heinrich B.法官也一直担任Verden地区法院院长,直到 1997 年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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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德国的无期徒刑通常只有20年?
小学没毕业?德国的无期徒刑就是坐牢直到死亡,但是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减刑到20年。杀害李洋洁的凶手被判的就是不得减刑的无期徒刑。
正确的标题应该为:
为什么在德国被判无期徒刑的犯人平均只用坐20年的牢。
Sky23 发表于 2021-6-1 12:27
小学没毕业?德国的无期徒刑就是坐牢直到死亡,但是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减刑到20年。杀害李洋洁的凶手被判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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