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玮峰 发表于 2021-6-4 15:11

一串数字 发表于 2021-6-4 15:12

说真的,你护照过期的同时,签证也是过期的,这就是签证上会有你护照号的原因,所以你入境确实不算合法,至少是有争议的情况,在这个争议完全消除前不给你签证并不会有问题。
至于受到不公的待遇不是很正常?这里不知道有多少人被外管局为难过,尤其是德语不好的,有时候争辩都没法争辩,这不就是现实。
至于律师的问题,律师说的话也不是真理,德国很多半吊子律师的,以前公司稳赢的案子,问一个律师建议你和解,再问一个还是,一直问了好多才找到一个支持打官司的,结果案子打赢。所以,你在咨询咨询别的律师吧,也许会有不同的发现。

shrek_munich 发表于 2021-6-4 18:13

mengchumeng 发表于 2021-6-4 13:35
如果你这么说,并不是我没有法律常识,而是律师没有了。 我的案件确实有冤难伸,就是因为其中涉及了法律 ...

从整件事情你律师的表现,真的感觉他可能不懂外国人入境是怎么回事...
这个层主说的已经很清楚了,如果你先入为主的定义为自己有冤,然后把事情扩大化,个人不觉得一定是个好事。国人因为语言等种种问题,在外管局确实遇到困难,包括被刁难,但是你这个事情,hmmm

另外有一个比较蹊跷的地方,你原来居留有效期可以比护照有效期长?我翻了一下自己的居留,niederlassungserlaubnis 的有效期就是和我护照有效期一致,并不是整年那种。

shrek_munich 发表于 2021-6-4 19:04

koac 发表于 2021-6-4 13:26
  感觉文中当事人没有太多基本法律常识,或者是文中描述不够准确。

  依文中描述,当事人以就业为目 ...

d类签证就是visum,本身也就90天,他如果有有效荷兰居留,个人感觉代替visum还是有的商量的,前提自然是他已经拿到了蓝卡批文。国内申请因为同时办,蓝卡的d签我没见过,但是我当年过来的学签就是visum注明了批准的学签的情况

他现在两个问题,
第一我很怀疑居留可以比护照长,个人以为大概率居留已经过期,那么他现在就是无签入境;
第二个,他持有荷兰居留是不可以在德国anmeldung,换句话说他不可能在境内外管局申请蓝卡,我现在有点怀疑他根本没在荷兰拿到蓝卡批文,作为境外人士,他需要在住地的大使馆申请蓝卡得到批文以后才能在德国境内更换erlaubnis

garfieldmao 发表于 2021-6-4 20:04

mengchumeng 发表于 2021-6-4 13:45
我过境的时候护照过期了但是居留没过期,按照法律规定只要有护照和欧盟国家的居留卡+我的工作就可以办蓝 ...

居留只有和有效护照捆绑才有效,不是吗?

garfieldmao 发表于 2021-6-4 20:10

Uldenbaturu 发表于 2021-6-4 14:21
我觉得问题在你过境的时间点护照过期,居留卡都对应护照号,如果在过境的时间点,你的护照过期了,居留相 ...

你第一段的分析是正解,一直都是这个规定。移民局指出后虚心补办一下啊,没必要上纲上线。

shrek_munich 发表于 2021-6-4 21:26

本帖最后由 shrek_munich 于 2021-6-4 20:28 编辑

koac 发表于 2021-6-4 18:46
一、荷兰签发的居留证的有效期也许可以长于护照的有效期。这个我不了解。

二、楼主大概率是以申根区内 ...

我是非常怀疑第一点,因为居留本身并不是身份证明,居留上都会写关联的身份证明,对中国人来说就是护照号。就算退一万步那个居留没过期,但是对应的身份证明已经过期了,也就是楼主新的护照不可能是原来的号码,必须要一个新的居留

第二条我上面分析过了,他是不可以在德国境内换的,他并不是德国的“居民”,不归德国境内外管局管

lotalota 发表于 2021-6-4 21:41

荷兰的居留规定好像跟很多国家不一样。
我记得欧盟大多数国家要求欧盟居留卡必须跟自己的护照捆绑使用,有些国家对一年有效或几年有效的居留卡过期日会给到护照过期之后,但护照必须及时更新;这样做的目的是居留卡的重新申请可以简化,填一张纸就能申请到更新成跟新护照捆绑的新居留卡,不需要再交材料,居留卡过期日期跟旧的居留卡一致。
荷兰貌似是居留卡可以当身份证用,也就是说在荷兰境内,护照过期了还可以用居留卡,我不是百分百确定但有这个印象。
但是一旦离开荷兰国境,其他所有国家都会要求居留卡必须跟护照捆绑,所以护照过期了,荷兰居留卡在这些国家也就是无效的。这样的情况下他进入德国,德国是可以直接把他遣返回中国的……
楼主真的是太不懂法律了,律师为了钱也是乱搞。。。

hans1234 发表于 2021-6-4 22:01

立法: 自新移民法生效,德国已迈入移民国家行列。
行政: 在无明确条文的灰色地带,移民局公务员按个人理解自由裁量,有松有紧。
司法: 司法独立,目的就是为制约行政权。在灰色地带,律师可帮你争取到最有利结果。

西方已经在"分权制衡","司法独立"的邪路上越走越远了。。。
国内绝不走西方的邪路,党国说话是算数的,请全世界放心。。。

shrek_munich 发表于 2021-6-4 22:03

hans1234 发表于 2021-6-4 21:01
立法: 自新移民法生效,德国已迈入移民国家行列。
行政: 在无明确条文的灰色地带,移民局公务员按个人理解 ...

你确定护照过期的外国人能入境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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