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个海外和本地双收入的纳税问题
大家好,是这样的,我有个关于税务的问题要请教大家。
我在德国有一份工作,月薪税前5k+吧。但下一年1月份后,我将还有另一笔补助,约1700欧一个月,每三个月发放一次,也就是每个季度末我会收到额外的5100欧,一年下来就是20400欧。
这笔补助不是通过我所在的德国企业发放,而是通过中国的总部发放,经过总部的香港户口,转账到我德国的银行账号。这笔钱在国内已经是纳过税的,但是没有任何的合同或者约定,也不经过德国的分公司,只是以私人性质发放。
请问我需不需要去财政局报备?抑或是每次5100欧的转账不足以引起财政局的注意,可以忽略?
谢谢大家的回答
来自公司户头的钱很容易被税务局盯上。
你需要找个懂international income的tax consultant帮你解决。当然这consultant的钱得自己负担。 Finanzamt有机会收钱的地方是不会放过的。建议找税务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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