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被Kün 下次面试如何解释?
在试用期因为领导觉得我没有表现出他所期待的价值,所以三个月结束时候收到了Kündigung。又要重新找工作了,想问一下各位大神,这个期间的工作是否要写在简历上?
如果写在简历上,被问及原因,需要怎么解释才能让面试官不会产生负面评价?
求指教!
三个月,要是我我就不写,于下一份工作没什么直接帮助,而且时间比较短,没必要了 不破不立 发表于 2021-11-16 14:01
嗯,主要第一次遇见这个糟心事,又气自己又要鼓起勇气继续找工作。
这事以前讨论过,你可以找找老帖子,我只能告诉你我的经验:我认识所有被公司开除的德国同事,或者实习期就离开的德国同事,我在网上看他们的简历,他们都把被炒了以后的空窗期和短暂的实习期,用前面的工作经历或者后面的工作经历盖住了。 试用期不是六个月的吗?
我觉得可以不用写。 yangniuzai 发表于 2021-11-15 17:14
试用期不是六个月的吗?
我觉得可以不用写。
一般是六个月,但是三个月的时候公司就决定就终止合同了 xin5k 发表于 2021-11-15 17:29
就说不符合自己预期
那就是说简历上还是写这一段,只是如果被问起来就说不符合预期? 6个月以内的不需要 不用写在简历里,除非你特别自信能把话说圆了 幽雨听弦 发表于 2021-11-16 10:12
三个月,要是我我就不写,于下一份工作没什么直接帮助,而且时间比较短,没必要了 ...
目前做法是没写,但是他们给我工资到年底,所以我是想说如果面试官问了,我就跟他实话实说,就说双方都觉得不合适。不知道这样做行不行,算不算Lügen? 不破不立 发表于 2021-11-16 10:20
目前做法是没写,但是他们给我工资到年底,所以我是想说如果面试官问了,我就跟他实话实说,就说双方都觉 ...
问了说双方不合适和写不写到简历里面两回事,而且简历里面没有写和撒谎乱写也是两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