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比较幽默!!:D:D
既知此文乃李敖所作,何出楼主幽默一言呢?
转幽默帖便幽默?$不错$
[ 本帖最后由 网事如风 于 2005-9-23 00:32 编辑 ] 也许楼主欣赏李敖的幽默!!
楼主引用李敖,也很幽默,也会欣赏这种幽默! 个人觉得那个时候是李先生及其愁苦的一段日子。幽默之处更不如说是自我安慰罢了,如果非要把他定义为幽默的范畴,那幽默也是黑色的。
我并不觉得好笑,却能体会很多李先生的愁苦。
昨天我特意把李先生这堂课补上了,熬夜看了一下出这篇文章的文集,感受颇多,不说也罢。
呵呵 原帖由 qinwushen 于 2005-9-22 21:11 发表
哈哈,作者是李敖,当时他已经恋爱3次,只是写的时候,还没新的恋情
所以,楼上别搞笑了,哈哈,
楼上们是真的不知道,还是。。。。。。。。。
从来没拜读过他的大文 哪怕是莎士比亚写的,这篇文章也是垃圾。还什么“好文”, 切。 关于爱情,他真正的好文还是这个
不爱那么多,
只爱一点点,
别人的爱情像海深,
我的爱情浅。
不爱那么多,
只爱一点点,
别人的爱情像天长,
我的爱情短。
不爱那么多,
只爱一点点,
别人眉来又眼去,
我只偷看你一眼。 唉…………无语 原帖由 annieingermany 于 2005-9-23 13:25 发表
从来没拜读过他的大文
你怎敢如此?那李先生的文章字字珠玑,如果你未曾闻说,那会被别人说成搞笑的。
李先生的话便是真理,便是圣言,哪怕是40年前他对爱情的见解,今天也被一些同志当成真理看待,真理是不容我们质疑的,怀疑了你便是搞笑,你便是无知。赶紧学我去补课。
哈哈~~$惨啊$$惨啊$:P
[ 本帖最后由 网事如风 于 2005-9-23 19:21 编辑 ] 还好,还好,李敖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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