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公司因窃取商业机密对两名前员工和初创公司Rivos提起诉讼
被告Rivos 据说通过隔空投送 (AirDrop),使用Time Machine备份等手段,窃取关于包括A14(iPhone / iPad的)和M1(苹果机)苹果的芯片信息和机密文件 ,以便让他们自己的新雇主Rivo研发出竞争产品,据说未被发布的芯片资料也被窃取。苹果公司是在加利福尼亚州的圣何塞州地方法院提起的,根据苹果起诉书的描述,自2021年6月以来,Rivos已经挖走了40多名苹果员工,以开发自己的芯片上系统(SOC)。 有权获取机密信息的Apple员工是Rivo的目标。 他们中的大多数是芯片设计师,根据苹果的说法,还有更多的苹果员工正在跳槽Rivos。
对我来说起诉书的亮点是,Apple展示了对于有权访问受机密信息的员工的管控手段。据起诉书描述,尽管苹果的前雇员试图删掉痕迹,但是苹果提交了浏览器记录,连接外部硬盘(u盘的连接记录),云存储服务(谷歌驱动器)还有其他行为证据,比如电话通话记录,大量证据证明前员工有指控的犯罪行为。
本人是做合规工作,出于的职业敏感,发现2个问题。
1尽管Apple的这种监视员工的手段在德国是非法的行为,但是事实上有些德国公司也有,监控员工上网记录,屏蔽手机型号的行为。不知道这些公司是否有特殊许可?不知道Apple的德国公司是否也采用了同样的监视手段?
2 Apple是如何知道离职员工的去处?在美国,员工辞职时吹吹口哨就走了,雇主是无权知道前员工的下一家就职的公司,员工也不会说。通过什么手段Apple知道了前员工的去处?
尽管我有个大胆假设,但是没有证据的情况下。
总之,数字时代,没有隐私,职场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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