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iellwolfe
发表于 2005-10-7 18:46
原帖由 贝瑟芬妮 于 2005-10-6 20:17 发表
总护法是什么啊,我不认可的:cool:
既然有左护法。又有右护法。那么有时候两个职位的人需要调节的时候就需要总护法了呗,而且权利也可以是把总护法的安排的大些。制度总是灵活的。想增加个官位还难啊?
daniellwolfe
发表于 2005-10-7 18:49
看错了。。。我当你说的是你不认识的。。。。当我没说
daniellwolfe
发表于 2005-10-7 18:51
p.s.建议右护法由你父亲担当。总护法由你母亲担当。哈哈。。。。。。:P
贝瑟芬妮左护法
发表于 2005-10-9 22:25
楼上的建议我感觉不错。
贝瑟芬妮左护法
发表于 2005-10-9 23:02
最近比较忙,很少上网,一上网,看到这个帖子人气这么旺,倍感幸福。
daniellwolfe
发表于 2005-10-10 04:43
原帖由 贝瑟芬妮左护法 于 2005-10-9 23:02 发表
最近比较忙,很少上网,一上网,看到这个帖子人气这么旺,倍感幸福。
可以理解,哈哈。“新婚燕尔”啦。:D:D:D:lol::lol:
贝瑟芬妮左护法
发表于 2005-10-18 00:24
别说那么直接
又鸟毛
发表于 2005-10-18 11:13
没有很直接啊.加着引号呢,没看到吗?
得手了也不至于这么轻薄吧.稳重点,小伙子.
tc_cool
发表于 2005-10-18 11:28
乱。。。。。。。。。。头大。。走人
conny1227
发表于 2005-10-18 12:46
恭喜LZ,强烈要求看看LZ长什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