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报税的问题,关于doppelte Haushaltsführung
现在的话每个月可以把1000的zweite Wohnung作为报税。那么假如我本来住在一个比较便宜的地方,房租需要600,然后因为工作在另外一个地方租了一个1000的房子,作为zweite Wohnung。
然后我便宜的房子也不kun,就空着,直接住在1000的那个房子里。到年底的时候按照1000退税的话,岂不是相当于我用600欧租了1000的房子?
Finanzamt就不管这种情况吗?
你这么操作是可以的,没人管。
问题在于 “到年底的时候按照1000退税”, 不是每月退1000欧给你。
退税减的是应缴税工资的工资总额,举个例子哈,不准确,但是大概就是这意思:
你每年应缴税工资50000欧,税率是10%,所以你交了5000欧的收入税。(每月自动扣,算是预缴税款吧)
你一年因为doppelte Haushaltsführung, 多交了10000欧的房租,这部分钱应该从应缴税工资中扣除。
所以你应该交的税是 (50000 - 10000)* 10% = 4000欧,你预缴了5000欧,应缴4000欧,所以退你1000欧
我操作过 可行 把贵的那个房子作为第二住房计入退税 mading 发表于 2022-10-20 08:03
你这么操作是可以的,没人管。
问题在于 “到年底的时候按照1000退税”, 不是每月退1000欧给你。
退税减的 ...
谢谢老哥,用网上工具算了下,最终也就退回来4k多。感觉还是亏 amoy 发表于 2022-10-20 10:06
我操作过 可行 把贵的那个房子作为第二住房计入退税
谢谢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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