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给私车充电,哪怕只是40欧分,也被炒了
27岁的Florian M. 因为使用公司用电给自己的车充电,算下来仅仅0.40 欧元!还是被雇主解雇了。于是他向雇主提出了起诉。今年三月份,这位老板在杜伊斯堡劳工法庭败诉。 当时的判决认为:类似的行为发出警告就足够了。 杜伊斯堡法官根据证据表示,雇主至少容忍了手机充电。 虽然混合动力汽车充电是“更大”的电子设备,警告一下也足够了。雇主自然不服,继续向州劳工法庭上诉。
27岁的Florian M.自2018 年以来一直在杜伊斯堡体育公园的 DJH 青年旅馆担任接待员,并经常在那里工作到深夜。 他回忆介绍,2022年1月12日,他的车出现了“紧急情况”:在上班的路上,他的大众高尔夫混合动力车电池突然没电了。 然后,他只用走廊插座上的延长线给汽车充电了几分钟。 然而他的这一行为还是被青年旅馆的经理抓住了。
Florian M. 在法庭上辩解,“我只是想保证能够把车开回家。” 但老板态度强硬:立即解雇!
Florian M.在法庭上还提出,公司可以容忍员工在公司为私人手机、平板电脑、电动自行车、电动滑板车、蓝牙扬声器或风扇充电, 那为什么为电动汽车充电?
他的前老板出庭辩称,汽车充电事件并不是孤立的案例:Florian M. 不仅在2022年1月12日在工作中给自己的车充电,而且大约有十次类似行为。 纠纷发生当天,他给自己的车充电了至少20分钟,其实算下来只有40欧分。 经济损失事小,但已严重丧失信任。
至于Florian M. 提出公司对私人设备充电的容忍也并不存在。这位老板补充提供了证据,公司内部规则连这些也全部禁止!
杜塞尔多夫法官最终明确表示:入住须知仅适用于客人,不适用于员工。
该纠纷现已在杜塞尔多夫地区劳动法院结束。 原告Florian M.收到8000欧元的遣散费总额和一份好的工作证明。 终止合同被撤销,但雇佣关系并没有恢复。 法官认为,双方进一步合作的基础已经不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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