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r 发表于 2003-4-20 23:10

haichen 发表于 2003-4-20 23:10

最初发表由 wiely
很普通的数码相机,比焚琴煮鹤的还差。我希望有一天能够不靠设备,就像Newbee师兄一样,用海鸥一样拍好片子,不愧是师兄。:)
好象人家焚琴煮鹤的很差似的。:p

wiely 发表于 2003-4-20 23:12

最初发表由 haichen
两个字:好!
生活情趣呀!:)

谢谢,不过,“好!”是一个字:(

如果你说两个字的话,我就会理解你说:“女子”,的确今天拍摄的东西女性化的居多,因为所有的商店都知道,女人的钱好赚。

wiely 发表于 2003-4-20 23:14

最初发表由 Per
技术上有过之而无不及,就是缺少点内涵,你师兄比你老谋深算多了。;)

老谋深算是贬义词吧?你就不能用褒义词?比如独具慧眼之类?

wiely 发表于 2003-4-20 23:15

最初发表由 haichen
好象人家焚琴煮鹤的很差似的。:p

焚琴煮鹤的是C4000我的是C3200,所以我的没有他的好。:)

Per 发表于 2003-4-20 23:20

wiely 发表于 2003-4-20 23:24

最初发表由 Per
贬则褒之,褒则贬之。;)

我明白了,为什么你经常骂我~:D

Per 发表于 2003-4-20 23:26

Per 发表于 2003-4-20 23:47

水晶 发表于 2003-4-21 01:17

曝光过渡:mad: 太刺眼:mad:

wiely 发表于 2003-4-21 01:19

最初发表由 水晶
曝光过渡:mad: 太刺眼:mad:

没错,今天快门加1挡有点过了:(

2046 发表于 2003-4-21 02:07

照片是好看地,老德是“牛B”地,拉面是谗人地,,钱包是鼓鼓地,,咖啡被狗舔地,衣服是很贵地,床床是变态地,奶奶是吓人地。。。:rolleyes: :D

patrickgun 发表于 2003-4-21 02:19

我很喜欢那张片子,构图很好看,只是上面的有些突兀!其他的片子,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日本的馆子我是很喜欢的,那是叉烧拉面吗?我们这些没有专业设备的人能拍出这种感觉实属厉害!那个有手铐的也很好看!今天上网有点儿完了,没来得及及早发言结果发现有感觉这个帖子变了味道,等看完了就不想多说什么了,对不起Wiely兄!对了,Newbee兄,最近可好?

wiely 发表于 2003-4-21 02:29

最初发表由 patrickgun
我很喜欢那张片子,构图很好看,只是上面的有些突兀!其他的片子,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日本的馆子我是很喜欢的,那是叉烧拉面吗?我们这些没有专业设备的人能拍出这种感觉实属厉害!那个有手铐的也很好看!今天上网有点儿完了,没来得及及早发言结果发现有感觉这个帖子变了味道,等看完了就不想多说什么了,对不起Wiely兄!对了,Newbee兄,最近可好?

有Per怎么能不变味道,我也郁闷:(

国之将亡,必有妖孽。

patrickgun 发表于 2003-4-21 02:31

那我还敢说什么,上一次没来得及说话澄清误会已经被骂得一塌糊涂了!哈哈~~

wiely 发表于 2003-4-21 02:35

最初发表由 patrickgun
那我还敢说什么,上一次没来得及说话澄清误会已经被骂得一塌糊涂了!哈哈~~

邪恶总是猖狂的,难道你没有勇气面对?

patrickgun 发表于 2003-4-21 02:41

这年头有勇气不是死罪吗?(结合《鬼子来了》的台词)哈哈~不过,还是把抗击这个“巾帼英雄”的任务交给你吧!我相信,深深地相信你能行!真的,兄弟!

wiely 发表于 2003-4-21 02:45

最初发表由 patrickgun
这年头有勇气不是死罪吗?(结合《鬼子来了》的台词)哈哈~不过,还是把抗击这个“巾帼英雄”的任务交给你吧!我相信,深深地相信你能行!真的,兄弟!

抗击?真的假的?

patrickgun 发表于 2003-4-21 02:52

我们还是跑了吧,就留下她。要不,就送到炮楼之上!

Per 发表于 2003-4-21 10:27

Per 发表于 2003-4-21 10:28

Per 发表于 2003-4-21 10:28

Per 发表于 2003-4-21 10:36

Per 发表于 2003-4-21 10:38

patrickgun 发表于 2003-4-21 11:12

好玩,骂了这个又骂那个!还搞些人身攻击,Wiely对我怎么看,其他人对我怎么看又如何?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看法,这很正常,无可非议。这也不是你用来攻击人的资本!你啊,多来点儿幽默感,别动不动就把人想得那么狭隘!关于我说的“跑了”之类的话,你先看看《鬼子来了》明白怎么回事儿再说,是不是让“谁来谁不来”之类的事情,请看明白了再说。当然,幽默感也不是人人都有,我理解。在这个帖子发言,是Wiely叫我来的。言论自由是我一直追求的,这是好事儿!别老想着别人总是与你为敌。Per,多点儿欢乐,多点儿笑声!

haichen 发表于 2003-4-21 11:25

你们怎么又开始了? :mad:
拜托用悄悄话/MSN/ICQ/EMAIL/BRIEF/MSG/TELEGRAMM/MOBILEPHONE/...
吵好不好?
有必要贴在公共场所吗?
一定要这样的话请开个吵架专题,不要跟在别人的作品后面。
(对MM要有礼貌,才能被MM接受):p

patrickgun 发表于 2003-4-21 11:32

最初发表由 haichen
你们怎么又开始了? :mad:
拜托用悄悄话/MSN/ICQ/EMAIL/BRIEF/MSG/TELEGRAMM/MOBILEPHONE/...
吵好不好?
有必要贴在公共场所吗?
一定要这样的话请开个吵架专题,不要跟在别人的作品后面。
(对MM要有礼貌,才能被MM接受):p
对不起!你说得对!这样做是对发贴人的不尊重,是对作品的不尊重!对不起~我先给大家道歉!

patrickgun 发表于 2003-4-21 12:05

哦!这么看来,倒是我寡薄了!对不起呀~以后这些类似乎无聊的语言(我是说我自己说的那些屁话)我就不说了,给你们道歉!

Per 发表于 2003-4-21 12:06

Per 发表于 2003-4-21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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