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问题:雇主可以禁止员工的特殊假期(事假)吗?
在某些雇主那里,员工可能因特定事件而获得带薪的特殊假期,例如员工成为父亲的那一天。但是:雇主是否可以简单地排除这种可能性呢?女儿的诞生,自己的婚礼,家庭丧事:在某些日子里,工作是不可能的。难道就不能有特殊假期吗?
柏林劳动法专家彼得·迈耶明确表示:“员工基本上没有权利要求特殊假期。”然而,民法典(BGB)中有一项特殊规定(第616条BGB),规定员工在“时间不可忽视”的情况下必须得到带薪休息。正如专业律师解释的那样,“其中包括经典案例,如家庭丧事、搬家或婚礼。”
特殊假期规定可能存在于工会合同中
然而,员工必须注意:“劳动合同中可以排除BGB的这一规定,”迈耶说。如果情况是这样,员工必须请假参加例如自己的结婚纪念日或亲属去世等活动。虽然也可以通过协商获得特殊假期,但通常是无薪的。
在某些领域,特殊假期可能在工会合同中得到规定,例如在公共服务领域。在这里,根据“工作豁免”的关键字,已经明确规定了员工可以获得带薪特殊假期的情况,迈耶解释说。在存在工会合同规定的地方,雇主也不能禁止特殊假期。
解雇后:为寻找工作而获得的休假
根据彼得·迈耶的说法,另一种雇主无法禁止带薪特殊假期的情况是在辞职后寻找工作时的休假。如果员工要求及时获得例如面试的时间来参与,雇主必须为其提供适当的休息时间。
个人介绍:彼得·迈耶是劳动法专业律师,是德国律师协会(DAV)劳动法工作组执行委员会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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