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自由民主党要废除八小时工作日
朝九晚五?德国自由民主党(FDP)认为这是旧思维。每天工作八小时——这一规则已经在德国延续了 100 多年。自由民主党(FDP)认为这已不合时宜,呼吁更多的灵活性。取而代之的应是按周计算的工作时间。
自由民主党在联邦议会中强烈倡导废除当前形式的八小时工作日。自由民主党议会副主席卢卡斯·科勒(Lukas Köhler)表示,联合政府的增长计划已经为员工和企业提供了更多的工作时间灵活性,“这是朝正确方向迈出的重要第一步,未来应完全从按天计算的最高工作时间转向按周计算的最高工作时间。”
根据现行规定,员工的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但可以延长至十小时。不过,八小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在六个月或 24 周内不得被超过。此外,通过集体协议,可以在长时间待命的情况下,将每日工作时间延长至十小时以上。
科勒认为:“为了使经济转型成功,我们必须提高生产率,并减轻人们日常工作中的负担。” 他将“僵化的八小时工作日”称为“旧教条”,认为这已无法满足许多人现代的生活和工作方式。“因此,我们现在在工作时间的灵活性方面迈出了第一步,雇主和员工可以在集体协议框架内共同商定。”
三党联盟:加班费应有回报
三党联盟领导人还希望通过预算协议确保加班费的回报:对于超过集体协议规定的全职工作时间的加班费,将免除税费和社保费用。集体协议规定的全职工作时间为每周至少 34 小时。在没有集体协议规定或约定工作时间的情况下,全职工作时间应为每周 40 小时。
兼职员工如果增加工作时间,将获得新的税收激励措施。批评者指出,许多员工根据调查实际上想减少而不是增加工作时间。此外,如今的大多数加班也没有得到报酬。
八小时工作日于 1918 年引入
德国于 1918 年引入了八小时工作日。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革命的社会主义力量得到了加强。在私营经济中,对被剥夺所有权的担忧加剧。成千上万的退伍军人需要工作:当时的当务之急是为更多的人提供更短的工作时间。于是,1918 年 11 月 15 日签署了《施廷尼斯-莱根协定》。该协议以谈判代表、实业家雨果·施廷尼斯(Hugo Stinnes)和工会领袖卡尔·莱根(Carl Legien)的名字命名。
他们达成了八小时工作日的协议。该协议实现了工会和私营经济作为集体谈判伙伴的互相认可。“政治左派关于将生产资料社会化的努力因这一协议而告终,”联邦政治教育中心(Bundeszentrale für politische Bildung)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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