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考试制度,请教大家。急
我有个朋友,他有一门课叫功率电子。第一次考试,他没有考过,第二次又考了一次,得了3.3 ,他想verbesseren.于是他又考了一次。可是老师说他不能考第3次了,说他第二次考试就是verbesseren.没有第3次考试了机会了,所以不给他判卷子。请教各位有经验的XDJM给点意见。请问一下,什么叫freiversuch.附上pruefungsordnung,请大家帮忙看看, 建议到pruefungsamt咨询 freiversuch就是自愿参加考试啊..........他不是考了3,3过了么, 当然不能再考了. 再考就是自愿的啊, 不能算成绩的. 所以要verbesseren的话, 第二次如果感觉不好的话, 应该全部划掉.....这样还能再考一次啊, 不然的话, 就只有考个不尴不尬的成绩出来了. 不错了,我们这都没有verbesseren 在某些学校如果在短于平均学期数n个学期完成学业的情况下,可以对某些不满意的科目再重考,否则就背着这个成绩毕业了。 只要成绩在4分以上,也就是说及格了,是没有wiederholen的机会的 pruefungsordnung才是依据, 每个学校规定不一样的。可以向系里的Studienberater咨询, 他知道得最清楚。 我们这里第一次没过,第二次过了就算VERBESSERN了,也就是说只有一次VERBESSERN机会,而且必须在第一次结束后紧跟着的那个学期有效 都过了,还考什么呀, 白费力气, 还不如集中精力把其他的课考的好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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