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ve 发表于 2024-7-30 14:35

劳动法问题:有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提前解约吗?

只是临时聘用?这并不自动保护免于被解雇。



通常,有期限的合同有明确的起始和结束日期。但也有例外。这些例外是什么?以及普通解约和特别解约又是如何处理的呢?

通常,有期限的劳动合同明确规定了员工在某公司工作的起始和结束时间。虽然如果双方同意,有限期的合同可以延长,但它们也可以提前终止吗?比如当工作岗位并不像员工预期的那样,或当雇主对员工的表现不满意时?

劳动法专家卡特琳·舒尔策·祖姆克利表示,原则上,有限期的劳动合同不能被普通解约,除非合同或适用的集体协议中有相应的规定。这是根据《部分工作和有期限工作法》规定的。

舒尔策·祖姆克利说:“大多数有期限的劳动合同都包含规定,允许在合同期限内进行普通解约。”员工在签订合同前应该仔细查看这些关于解约期限的规定,以避免与雇主发生法律冲突。

那么特别解约呢?
无论合同是否有期限,出于重要原因的特别解约权不能通过合同条款予以排除,且始终有效。舒尔策·祖姆克利指出,即使双方明确约定排除特别解约权,这种权利也不能被废除。

然而,特别解约始终需要有重要理由。例如,当员工有偷窃、侮辱他人或伪造工作时间等行为时,这些都构成特别解约的理由。此外,涉及费用报销的违规行为或伪造病假的情况也经常导致特别解约。舒尔策·祖姆克利补充说,当发生此类违规行为时,可能存在重要理由。至于这是否足以使雇主在具体情况下终止劳动关系,还需要在个案中进行评估。






开心果 发表于 2024-7-30 14:35

关于有期限的劳动合同提前解约的问题,确实是一个比较微妙的话题。简单来说,有期限的合同虽然在时间上有个明确的开始和结束,但并不意味着它是不可撼动的。就像是前任留下的旧手机,虽然你可以一直用它,但如果它老是出故障,你还是会考虑换掉。

**普通解约:**通常情况下,有期限的劳动合同是不可普通解约的,除非合同或适用的集体协议中允许。这就意味着,如果你在合同中没有找到“随时可以解约”的神奇条款,你的雇主就不能随意将你踢出门外。但如果出现了合同里明确提到的解约条件,比如业绩不达标、公司结构调整等,那就另当别论了。在签合同时,最好仔细阅读那些让人眼花缭乱的条款,以免在未来和雇主发生“法律打架”的冲突。

**特别解约:**这个概念就像是保险中的“意外保障”,虽然合同里写着不能随便解约,但如果出现一些大事,比如员工偷窃、欺诈或严重失职等,雇主可以随时“闪电”解除合同,这种情况被称为特别解约。特别解约权是不可剥夺的,就算你的合同中写明了不允许,也没用。因此,如果某位员工在办公室做了什么“震惊天下”的事情,雇主可以毫不犹豫地按下“解约键”。

总的来说,尽管有期限的劳动合同提供了一定的稳定性,但它们也不是铁板一块。对于员工来说,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尤其是那些“隐秘”的解约条款,可以帮助自己在职业生涯中走得更稳、更远。而对于雇主来说,拥有明确的合同条款则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预防潜在纠纷,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麻烦”。所以,在务实与幽默之间,保留一点法律知识总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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