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春艳 杨友露|“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高等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十年: 行动逻辑、主要特征与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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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高等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十年:行动逻辑、主要特征与发展趋势
单春艳 杨友露
作者简介:单春艳,辽宁阜新人,教育学博士,辽宁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副研究员,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高等教育管理、比较高等教育研究;杨友露,辽宁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硕士研究生。沈阳,110136。
(原文载于《大学教育科学》2024年第6期P68-78)
摘要:“一带一路”倡议践行十年来,我国以顶层政策设计为统领,形成教育互联互通机制框架;以高校为主阵场,打造高水平教育对外开放先行区;以人才培养为核心,加快创建“一带一路”人才中心;以国际性教育事务为中介,深度重塑全球教育治理新格局;以国际人文交流为铺垫,丰富“一带一路”人文交流内涵。“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高等教育参与国际交流合作是体现大国责任与担当、建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根本显现,也是深度参与全球教育治理、重塑全球教育治理格局的有效抓手,是构筑我国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教育强国的关键环节,充分体现出中国特色方案和中国话语体系,具有统一性、系统性和有效性特征。面向未来,随着“一带一路”倡议逐步走实走远,我国高等教育参与国际交流合作将进一步凝聚高等教育命运共同体理念,形成多边高等教育治理格局,融合升级区域性高等教育开放合作。
关键词:“一带一路”倡议;高等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共建国家
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基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和“共商、共建、共享”的可持续发展观,秉持和平、发展、合作与共赢的国际价值理念,提出了“一带一路”倡议。“一带一路”倡议旨在与沿线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多领域展开深度合作,共同打造政治上相互信任、经济上相互融合、文化上相互包容的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在高等教育领域积极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交流合作,可以赋能高等教育共同体构建,同时也有助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宏伟行动落地生根。我国高等教育紧紧围绕“一带一路”倡议参与国际交流合作具有独特而又丰富的价值内涵,在推动教育更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积极参与国际高等教育治理等方面展现出扎实、有效的行动逻辑,是中国特色方案和中国话语体系“走出去”的有力证明,这不仅可以惠及“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增进民生福祉,同时也是持续创设我国高等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新格局的重要依托。
一、“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高等教育国际交流合作的行动逻辑和价值彰显
回望十年,我国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在教育领域展开的交流合作已经取得实质性成效,在共建“一带一路”中充分发挥了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成为共建国家之间民意相通、文化融汇、利益共享的桥梁,为推动我国教育更高质量和高水平对外开放,积极参与国际高等教育治理,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教育共同体贡献诸多力量。
(一)“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高等教育国际交流合作的行动逻辑
1.以顶层政策设计为统领,形成教育互联互通机制框架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我国政府不断强化顶层政策设计,通过颁布和实施一系列具体的行动规划、行动纲领和方针政策,对“一带一路”倡议下高等教育国际交流合作的战略意义、具体目标、框架思路、基本任务、组织保障等均作出了针对性部署。这些顶层政策设计为我国进一步同共建各国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和高等教育共同体、助力“一带一路”倡议下高等教育国际交流合作迈向新台阶锚定了方向,指明了目标。
在宏观规划方面,2015年出台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阐述了共建“一带一路”的理念与原则,搭建起初步的建设框架并提出要加强不同文明交流互鉴和民心相通。2015年7月,教育部牵头出台《2015-2017年留学工作行动计划》,重点加大了“一带一路”建设急需的外语非通用语种人才及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培养工作力度,培养和储备一批了解对象国语言和国情、理解国际发展局势的优秀人才。2016年4月,我国颁布《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对做好新时期留学事业、体制机制等工作详细进行部署。同年,为落实国家文件精神,教育部联合多个部门联合制定《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特别强调了教育在共建“一带一路”所具有的基础性作用和先导性作用,着力建构教育共同体,全面推动各国各类教育快速发展。2019年颁布实施的《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把“开创教育对外开放新格局”、全面提升国际交流合作水平、扎实推进“一带一路”教育行动作为核心内容进行部署。同年,教育部与18个省(区、市)签署《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国际合作备忘录》,确定了各省(市、区)在“一带一路”教育行动中的重点内容。2020年,随着“一带一路”教育行动不断走深走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进一步指明“教育对外开放是教育现代化的鲜明特征和重要推动力”,要以“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助力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构。
在具体操作层面,我国通过制定各类奖学金资助体系政策、来华留学生培养质量和管理水平政策、国际教师标准政策等措施为“一带一路”教育对外开放奠定制度基础。从2015年至2021年,我国陆续建立和完善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体系和提高资助标准,制定《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等标准和法规,以解决“一带一路”教育合作进程中面临的具体规范性问题。中国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合作设立“丝绸之路”青年学者资助计划,目前已资助24个青年学者研究项目。与此同时,我国还积极推动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建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互认机制,国家公布的白皮书显示:中国已经与45个共建国家和地区签署了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互认协议。
2.以高校为主阵场,打造高水平教育对外开放先行区
我国高校作为高新知识的聚集地、高级人才的储备仓,自“一带一路”教育行动提出以来一直是与沿线各国展开教育交流合作的重要参与主体之一。我国以区域经济发展势能为底层依托,以中欧班列、“丝路海运”国际航线、“六廊六路多国多港”等硬联通为窗口,积聚各级高校力量,积极打造高水平教育对外开放先行区。
来华留学生方面,配合国家“引进来”发展战略,来华留学生已经成为“一带一路”教育国际交流的重要主体。来华留学生规模和层次也是评价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影响力的关键指标。相关机构编写的《“一带一路”教育国际交流发展调查报告》显示:2023年,“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来华留学生人数占总来华留学生的60%,其中本科生最多,共建国家来华博士生占全部来华博士生总数近3/4。2016-2019年,我国出国留学人数251.8万人,回国201.3万人,学成回国占比近八成(79.94%)。中国政府设立的“原子能奖学金”项目已经为26个共建国家培养了近200名和平使用核能相关专业的高层次人才。与此同时,我国也正进一步扩大人才对外开放,不断优化海外人才引进政策,持续扩大来华留学生规模,完善留学生层次和结构,逐步增强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吸引力。境外高等教育办学方面,我国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开设的教育机构和教育项目中,本科院校占境外办学机构总数的40%以上,大多数是来自东部地区高校。数据显示,至2020年,我国已经共有44所高校到“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开展高等教育办学服务,具体涉及28个境外办学机构、47个项目,涵盖23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高校战略联盟方面,“一带一路”高校战略联盟是在“一带一路”建设社会背景和政策环境下催生的多边合作组织,其本质是高等教育组织域适应新环境的一种制度安排。在《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等一系列政策文件陆续出台后,中国高校参加与发起的跨境高校战略联盟数量呈现持续增长趋势。而伴随着一批“一带一路”高校战略联盟的组建,中国高校在跨境高校战略联盟中的影响力与话语权日益提升,作为自主行动者和规则制定者的角色不断凸显,合作关系也由浅层参与逐步走向深层合作。截至2023年2月,我国已经成立150余家“一带一路”教育交流联盟,其中由高校发起和建立的有113家。
我国政府积极支持高校或其他类型机构发起和建立国际性或区域性联盟,如“丝绸之路”大学联盟、“一带一路”职教联盟等不同类型和层次的高等教育联盟,通过“自愿平等、共享包容、互学互鉴、合作共赢”的教育发展理念汇聚共建国家智慧,共同承担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人文交流和文化交流的使命。通过参加双边、多边高等教育合作项目,“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在人才培养、知识传播、科学研究、资源共享等方面形成常态化交流与合作机制和高等教育治理新样态,以高质量人才培养夯实“一带一路”高等教育共同体。
高等职业教育方面,其本体功能与它的经济社会等功能在逻辑与现实中是非常一致的,而且是相辅相成的。一方面,中国高职院校依托境外办学点,按照企业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开发针对性技能培训包,选派教学经验丰富、实践能力强的专业教师开展员工培训,为“一带一路”建设培养了一大批本土化企业管理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仅2022年,中国高职院校专任教师赴国(境)外指导和开展培训就达到268194.5人次。另一方面,我国通过开设“鲁班工坊”“丝路学院”“郑和学院”“毕昇工坊”等一批具有鲜明特色的职业教育国(境)外办学机构,不断加强在地性研究,在人才培养、师资培训、技能培训、人文交流、服务国际产能合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持续向世界展示中国职业教育国际化办学品牌。以天津市职业学校为例,该校已经在20个国家建成21个“鲁班工坊”,开创了中国职教标准、中国职教装备、中国职教方案“走出去”的新模式。
3.以人才培养为核心,加快创建“一带一路”人才中心
治国经邦,人才为急。人才是“一带一路”教育交流合作的永久动力。新知识经济时代,国家社会经济高度对外开放创生出对国际化人才的庞大需求。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稳步推进,沿线国家和地区原有的人才层次和类型基础不再适配现有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国际化标准。目前,我国正在致力于培养一大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的非通用语言人才和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
非通用语言人才是加深民族理解、消弭理解赤字的有力手段。语言互通是沿线国家深度开展教育交流合作的基本途径和重要前提,培养非通用语言人才是我国参与“一带一路”人才培养的主抓手之一。服务沿线国家的非通用语言复合型人才需求日趋旺盛,据统计,“一带一路”沿线共涉及64个国家,贯穿亚、欧、非三大洲,占世界224个国家和地区的29%。从其官方语言数量来看,沿线64个国家的官方语言近60种,加上境内少数民族语言可高达200种。我国高度重视提升国家语言能力建设,着重加强培养非通用语言人才。政策层面,2022年教育部发布了《关于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高校招收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专业范围为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继续加大向国家“一带一路”共建和发展所需语种专业倾斜力度。此外,我国还不断完善来华留学生奖学金制度,现已建成国家、地方、高校三级网络,为“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学子留学中国构筑了“造梦空间”。高校层面,以北京外国语大学为代表,2019年开设语言专业高达101种。2015—2021年高职外语类专业目录在应用外语专业增设22个语种,总数达32个。以对接地区特色、服务国家战略为指导思想的语种布局使“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的语言互通落到了实处。
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是增强国际教育竞争力的内生动力,也是支撑中国制造和“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力量。2016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外交部、商务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科技创新合作专项规划》。2017年5月,“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由习近平主席在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倡议启动。2022年10月,国家颁布实施的《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指出要“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2023年11月,首届“一带一路”科技创新部长会议在重庆举行,来自柬埔寨、哈萨克斯坦、缅甸、蒙古国、泰国、印度尼西亚等24个“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部长或部长代表出席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进一步强调指出,要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科技创新人才对于“一带一路”发展至关重要,中国作为亚洲最大的留学目的国,面对当前人才全球化竞争日趋激烈、主要发达国家纷纷出台政策吸引国际学生和科技创新人才的严峻态势,党和国家一系列的重点部署和重要任务安排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中科技创新型人才的培养提供了战略指引和实践指导。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9月,中国已经和152个国家、32个国际组织签署200多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并与160多个国家与地区建立科技合作关系。
4.以国际性教育事务为中介,深度参与全球教育治理新格局
“一带一路”倡议正引领我国教育话语权日益趋近世界教育中心。“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不仅以参与者的身份涉足各项重要国际规则制定工作、世界性教育大会,更是以主导者的角色积极承担起关键任务。如我国积极参加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呼吁倡导的教育治理联合行动,是《教育2030行动框架》起草委员会主要参与国之一。作为2030年教育高级别指导委员会和教育监测指标技术合作组核心成员,我国在教师教育、教育质量评价、教育可持续发展等方面扮演重要规划者角色,发出发展中国家最强声音。与此同时,我国还参与制定《承认高等教育相关资历全球公约》《开放式教育资源建议书》等诸多重要标准和国际规则,教育部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共同主办多项国际性学术研讨会,为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带来生机与活力。
开展多样化的国际性教育援助,尽显大国责任担当。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实施,我国现已成为重要的国际教育新兴援助国。通过“一带一路”平台积极展开国际性高等教育援助是大国的应尽职责,更是教育共同体现实逻辑。我国所提供的教育援助项目涵盖基础设施建设、教学设备、教学资料、师资培养、学生实习、技术援助等方方面面。2016年,我国提出实施“丝绸之路”教育援助计划,充分发挥教育援助在“一带一路”教育共同行动和“南南合作”中的重要作用,逐步加大教育援助力度,重点加大对共建国家尤其是不发达国家的支持力度。同时,中国作为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高度重视教育减贫国际合作,积极参与二十国集团、金砖国家等多边机制框架下的教育合作,积极分享中国教育脱贫经验做法,为教育减贫国际合作赋能。此外,我国主动对接国际高等教育数字化发展的实际,为全球高等教育数字化转型提供智力和经验支持,不断积累我国参与全球高等教育治理经验。例如,中国—东盟数字教育联盟于2023年在贵州成立,目前已经有约60家来自中国、马来西亚和新加坡的高校、教育部门和科研机构申请加入。
5.以国际人文交流为铺垫,丰富“一带一路”人文交流内涵
国之交在于民相亲,民相亲在于心相通。以教育为载体深化国际间教育合作和人文交流,是建设教育强国、促进不同文明间交流互鉴的有效路径。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推进,我国与共建国家广泛开展了多层次、多领域的教育及人文交流务实合作,促进了与沿线国家间文化理解和文化融合,为共建教育合作共同体、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奠定了坚实的社会民意基础。
在国家政策保障方面,2017年7月,我国颁布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外人文交流工作的若干意见》,将人文交流与政治互信、经贸合作共同作为稳定与世界各国关系的重要内容,为新时代深化中外人文交流确立了新方向,并成立“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服务国家人文交流战略,起到组织实施、宣传推广、对接协调等作用。这充分体现了我国对中外人文交流工作的重视,也由此进一步促进了我国人文交流组织架构和运作机制的不断完善,对于推动中外文化教育交流合作和人文交流互鉴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实际交流合作层面,我国先后同“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如俄罗斯、塞尔维亚、意大利、老挝等国建立了人文交流机制,其中横跨欧亚非大陆的高级别对话平台为共同推进双边、多边高等教育合作提供了组织支持和机制保障。相关数据表明,截至2022年9月,我国教育部牵头筹办的中外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会议37场,签署300多项合作协议,达成近3000项成果,组建了包括中俄同类大学联盟、“一带一路”丝路学院等多个高等教育品牌项目。人文交流机制的形成和品牌项目的推进有力促进了“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共同探讨和解决复杂多变的全球性教育发展问题,有利于畅通我国参与全球教育治理的渠道。
(二)“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高等教育国际交流合作的价值彰显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从“大写意”进入“工笔画”时期,我国与共建国家高等教育交流与合作也逐步进入高质量、高水平发展阶段。面临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中国教育事业从“跟跑”转变为“领跑”,从边缘走向中心。中国要想向世界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文化,参与国际性教育事务的治理,打破西方在高等教育领域的绝对话语权,重塑世界教育新格局,就必须坚定推进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高等教育国际交流合作。
1.体现大国责任与担当、建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根本要求
“共同体”的概念最早可追溯到马克思经典著作中,马克思在其著作中深刻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他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FerdinandTonnies)在《共同体与社会》中“共同体”的理论框架建构也极大程度受到了马克思的思想影响。“共同体”是一个极其复杂的概念,从语言和词类上看,最为典型的是英文community和society,其中community前缀com表示了人们在情感和相互关系的基础之上形成的共同体具有普遍和共同的意思。在中国的历史发展中,我们很难去搜寻完全符合现代意义上的共同体,但是在《礼记·礼运》中仍旧可以看到先民对共同社会生活的描述,即“大同社会”。“大同社会”一方面阐释了人们对于先民们所追求这种美好憧憬的共同社会准则的制度安排,另一方面表达了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憧憬。同样,马克思共同体思想既包含了对历史的发现,从而对现实世界予以揭示,也包含了对未来的构想,并以此提出未来发展的诸多愿景,交织着客观认知和主观未来。延循马克思“世界交往”理论,共产主义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高形式,是最为理想的共同体。那么,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国际化与全球化不断深入,各国之间的联系不断趋于密切,利益诉求相互交织,政策行为互相影响,世界将演化为普遍交往的世界。从哲学认知看现实境遇,任何一个全球性问题,想要靠单一国家单打独斗是得不到根本解决的,必须开展全球合作。为建立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中国充分发挥元首外交的引领和带动作用,与多个国家建立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可以说,“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在教育领域的进一步推进是将理想的“共同体”转化为现实“共同体”、将愿景转变为现实的举措之一。“共”是彼此间的相似性,是在不同文化背景、宗教信仰、制度安排、地域习性甚至不同种族、民族演变过程中所沉淀下来的同源性,是对历史和世界的客观认知。“同”是彼此间的可变部分,是尽管在不同文化、宗教、制度、地域甚至种族、民族演变之余还能够相互接触、合作、互融、创生的那部分,是对未来世界的主观设想。“共同”二字从来都不是一个名词,而是从“共”化为“同”的过程动词,二者的转化需要接触和交流。换言之,实现真正的教育共同体,正需要不同国家、地区之间的深度接洽。
2.深度参与全球教育治理、重塑全球教育治理格局的有效把手
全球治理委员会发布的报告《天涯成比邻》(OurGlobalNeighborhood)指出:“治理是公共与私人、个人与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方式的总和,它是一个调和相互冲突或不一致的利益并且采取集体行动的持续过程,既包括正式制度和机制,也包括各种非正式的制度安排。”一般意义的全球教育治理,主要是指多元社会主体,特别是国际社会各利益相关方,通过协商与合作等方式共同参与全球教育事务,并对推进全球教育事务进程产生特定影响的现象。当下,世界交流趋于密切,国家间、区域间劳动分工逐渐细化,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合作深度交织,国际事务逐步演化为多方主体共同协商解决,教育与超国家力量联系愈发紧密,一国所制定的教育政策也不再拘泥于本国、本区域内,而是被扩展到其他国家和地区,高等教育发展在国际组织和部分国家的倡导下不断融入全球治理的框架之内。正因为如此,现今我们才得以见到诸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银行等国际教育组织,欧洲高等教育联盟、亚太地区大学联盟等国际性大学联盟林立丛生。很长一段时间,全球治理体系是西方世界认知下的全球治理范式。西方国家常常以更加合理化的方式主导全球治理秩序,利用全球机制和经济市场霸权地位,不断传递它们的价值观和意识形态。教育也不可避免参与其中,演变为对发展中国家剥削和倾轧的工具。正如批判教育学家们所认为的那样,当代资本主义下的教育是“造成社会差别、歧视和对立的根源”。本质上,西方的全球治理逻辑根植于二元论哲学,即个体之间是非此即彼的对立关系。
“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展开的系列教育交流合作并不是西方治理范式的“跟随者”,更没有照搬西方治理经验,而是一次极富中国特色话语体系的全球教育治理创新。我国参与全球教育治理历经了从“边缘”地带到“中心”领域,从“跟跑”到“领跑”,从“被动参与”到“主动决策”的漫长历程。我国不再仅限于扮演全球教育治理参与者的角色,而是承担起全球教育治理引领者的责任,并且重点围绕“一带一路”平台建设,扩大高等教育“朋友圈”,全面、全方位参与全球教育治理。“一带一路”倡议下高等教育国际交流合作不仅是深度参与全球教育治理的催化剂,而且是重塑全球教育治理新格局的有效把手。
3.构筑我国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教育强国的关键环节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要“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作为“十四五”时期我国教育发展改革的重要主题和重点任务,是教育强国的奠基工程,其基本内涵是高度开放。“一带一路”倡议下的教育交流合作是深入推进教育对外开放的实践创新,是教育配合国家“走出去”战略的重要行动,负有助力我国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赋能教育强国的责任。“一带一路”教育交流合作横贯中国东部、中部、西部,在提高东部教育对外开放水平的同时,为中西部地区拓展了国际教育交流合作通道,将开放腹地变为开放前沿。这对于推动更高水平教育对外开放,做好新时代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工作具有极强的现实指导意义。近年来,党和国家领导人积极主动参与“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大会议和多边会务,多次向世界宣示了中国坚定不移扩大改革开放的决心和信心。随着“一带一路”教育交流与合作的持续深化,其在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对于我国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教育强国建设、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二、“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高等教育国际交流合作的主要特征
从历史整体发展的视角来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高等教育领域所展开的交流合作统筹于世界教育国际化进程之中,是助推世界教育民主化、公平化、全球化、普遍化的重要推力。从历史制度来说,“一带一路”高等教育交流合作是中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后第一次以大国身份深度参与全球教育治理的重大战略实践。同以往参加国际性教育组织和国际教育会议不同,“一带一路”倡议下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是从理论思想到治理机制、从战略设计到具体执行全权由我国统筹设计的中国特色方案和中国话语体系,因而体现出其独特之处。
(一)同一性:创造普惠而非一国独享的价值目标
构建“一带一路”高等教育共同体,推进“一带一路”高等教育行动行稳致远,是以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为思想根基,以提高“一带一路”高等教育质量、增进广大人民福祉为根本出发点。“一带一路”倡议是由中国提出的,但其主体并不是以中国文化、语言、地域为中心,而是突破地域、语言、文化的桎梏,基于人类共同利益、共同命运、共同责任而形成的虚拟空间中的群体。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根植于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观,蕴含着中国儒家哲学的“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的深远智慧,是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人类价值共同体与共商、共治、共建、共享的人类实践共同体的有机统一。从根本上说,“一带一路”倡议所提倡的理念和宗旨与西方主导的联盟有本质区别,不主张零和博弈和相互对抗,而是正和博弈的协同发展,不是封闭自足的自我发展。而是平等、包容、开放、合作的共同发展,不断实现双赢、多赢和共赢。
一方面,中国延续至今的中华民族精神和民族发展史证明了中国在与其他民族交融过程中一直都秉持包容、尊重的大国交往姿态。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文化内涵和历史传统是包容开放、兼收并蓄,从未中断学习和借鉴其他民族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并且对落后地区施以援助,推己及人,达而达人。另一方面,“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多为发展中国家和欠发达地区,教育资源供给不足,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普遍偏低,2020年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的高等教育平均入学率只有9.82%。自倡议提出以来,我国持续开展对非洲和亚洲共建国家高等教育进行援助工作,援助的内容、方式均是经过相互协商确定的,从未附加任何的政治、经济条件,始终做到共同发展、平等互利。一是通过颁布教育对外援助政策和法规、建立独立的教育援助服务机构实现我国教育援助的规范化、科学化。二是向“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提供硬件类援助,开发种类繁多的人力资源培训项目。我国高等教育对外援助不仅向受援助国家分享了经验、传播了技术,而且还激发了受援国自主发展能力。例如,2016年北京大学成立“南南合作与发展学院”,旨在加强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共享高等教育治理的知识和理念,为受援国培养各自发展所必备的高端管理人才。因此,我国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展开高等教育交流合作一直都是站在造福全人类的高度,满足相关国家对于高等教育的实际需求,以大国的担当负责任地展开国际教育援助,创造普惠价值,惠及全球、全人类。
(二)系统性:系统推进而非单打独斗的顶层方略
“一带一路”倡议从理念和设计落地为实践和行动,高等教育交流合作既包含教育内部“政策-组织-制度”三维系统推进,还包括教育外部“政治-经济-人文”协同渐进,形成内外部交织运行的抓整体、促协同格局。就高等教育领域内部而言,我国参与“一带一路”高等教育交流合作是以国家顶层战略设计为先导,以高校、国际组织为依托,以政策支持和机制创新为重点整体系统推进。就教育领域外部而言,我国教育是同政治、经济和人文一起“走出去”的,而不是单打独斗。
首先,“一带一路”倡议实现从理念到行动的跨越的基石是国家间的政治互信,政治互信决定合作命运。基于此,我国始终奉行全面接触的合作思路,提高信息透明度,积极搭建多边治理机制,实施集体安全的发展策略,增加国家之间的信任因素,这为沿线国家后续开展教育领域内的交流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其次,“一带一路”合作主要集中在高等教育领域和经济领域,实现了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的良性互动。随着境外企业、工厂的建立,各级各类高水平技术技能人才、国际性人才迎来了广阔的发展前景,创造了新兴的教育人才需求市场、高等教育公共产品市场。再次,“一带一路”倡议是在充分尊重不同国家的历史、文化、地理、心理等因素基础上提出的,高等教育国际交流合作能够进一步增强我国的文化软实力、国家感召力和高等教育影响力,实现人员、资源、文化的全方位流动。高等教育国际交流合作还为其他领域的交流提供了良好的文化基础、语言基础、心理基础,“软实力”输出让沿线各国间减少民族壁垒的同时也避免了理解赤字。政治互信是“一带一路”高等教育交流合作的现实基础和基本保障,经济合作为“一带一路”高等教育合作创造了需求空间,人文交流是凝聚各民族向心力的纽带,休戚与共,相辅相成,教育合作参与其中正是系统推进的结果。
(三)有效性:注重精准对接和纵深发展的现实路径
“一带一路”倡议下高等教育交流合作不单是国家行动,也为各省市“走出去”带来契机。“一带”包含新疆、重庆、陕西等13个省(区、市),“一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则涵盖上海、福建、广东、浙江、海南5个省(市)。“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将内陆腹地变为开放前沿窗口,为广大内陆城市和省份带来新的经济增长和高等教育国际化曙光。依循地缘优势、原有的高等教育合作基础以及各省(区、市)本身的高等教育优势,“一带一路”高等教育开放合作正逐步演绎形成四极对外辐射形势:东南部对接东亚、东南亚各国,主要有浙江、福建、广东三省;东北部对接东北亚各国,主要有黑龙江、辽宁两省;西北部对接中亚国家,主要是陕西省;西部对接南亚国家,主要是重庆市。
其一,东北三省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通过“中欧班列”打通了西向欧洲的国际新通道,加快了东北地区对外开放步伐,为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注入新动能。在教育领域,东北三省主要集中于对接东北亚各国。如,辽宁省围绕东北振兴发展重点领域,与俄罗斯合作建立了大学科研创新中心、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等一批产学研用高水平创新平台,已成功举办两届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推动全省高校加强与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合作,开展协同创新,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其二,重庆对接南亚各国教育合作的成果集中在举办高规格国际会议、国际交流活动、组成大学科技联盟等方面。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一带一路”大学科技合作联盟于2023年11月在渝成立,首批成员单位包括了诸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高校,如重庆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白俄罗斯国立大学、文莱大学、摩洛哥穆罕默德一世大学、马来西亚理科大学等。同时,“一带一路”国际科学教育创新与实践成果交流会也在重庆举行,来自中国、巴基斯坦、哈萨克斯坦、泰国、罗马尼亚、马来西亚、肯尼亚等14个国家的60余位科学教育界代表参会。其三,“一路”包含5个省(市),以福建省为代表。福建省作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组建了“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大学联盟,对于其打造高校优势学科品牌起到重要作用,同时实施的“留学福建”计划有力推动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高质量发展。其四,陕西省重点对接的是中亚国家,它们紧紧围绕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域的战略规划,积极发挥高校资源富集优势,不断强化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教育交流合作。如,在人才培养方面,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工程学院-肯尼亚铁路培训中心获批全国首批“鲁班工坊”立项,且在希腊等四国开设“秦岭工坊”;在标准输出方面,陕西高校为坦桑尼亚研发9个国家级岗位职业标准和配套人才培养方案;在高校合作方面,27所高校与40所国外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增加至46个。从上述“一带一路”倡议提出10年来的累累硕果可以发现,我国教育呈现出分区精准对接的趋势,并且随着教育行动的逐步推进,合作与交流必将转向质量维度的纵深发展。精准对接和纵深发展是基于教育资源分布条件和打造教育交流合作先行区和模范区的战略考量,更是集中力量支撑中国教育“走出去”的中国独到智慧。
三、“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高等教育国际交流合作的发展趋势
“一带一路”无疑是未来实现欧洲经济圈和亚太经济圈一体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促进沿线各国和民族设施联通、文化交流的重要现实方略。国际社会和诸多欧美国家正不断刷新着对“一带一路”建设的认知和理解,“一带一路”高等教育交流合作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决定了其未来的发展趋向。
(一)逐步凝聚统一的高等教育命运共同体理念
共性成就共识。在“一带一路”教育交流合作中,需要以先进的教育理念为引领,凝聚共识、指引方向。高等教育命运共同体的价值内核在于,把人类命运共同体所倡导的共商、共治、共建、共享理念同中华民族“善治”的政治底色共同扩展到教育领域,合力解决人类在高等教育发展中面临的共同问题,实现人类社会教育利益“最大公约数”。虽然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已经获得以联合国为代表的国际组织的广泛认同和大力倡导,也得到了广大共建发展中国家的广泛推崇,同时在国际社会引起了足够重视与讨论,但是在实践过程中部分国家却表现出言行不一致的现象。当前,西方国家“去全球化”或“逆全球化”思想盛行,它们一边高举民主的旗帜一边反对多边主义、坚持零和博弈,这也使得全球一体化进程屡屡受阻甚至倒退。英国脱欧、美国退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后疫情时代飞速发展的人工智能对教育的巨大冲击等一系列事件都在说明,世界教育正处于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各国、各地区、各民族还尚未建立起统一的教育理念。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所描绘的全球教育“善治”目标高度吻合,两者都强调了在理念层面达成共识的重要性,要改变狭隘的单一的思维,须以合作共赢、共建共享为目标来寻求各国交流合作的契合点,推动全球教育治理朝着开放包容、和谐公正的道路发展,最终形成和构建不同主权国家间的教育命运共同体。高等教育要积极回应人类命运共同体和全球教育“善治”的目标要求,需通过多层面、宽领域的交流合作来唤醒公民的全球责任使命,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提供路径引导。未来,随着教育命运共同体理念优越性日渐凸显和沿线国家教育合作的稳步推进,“一带一路”的教育朋友圈将会越来越大,这也要求我们在坚持人类命运共同体新发展理念的前提下,深化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在高等教育实践领域的落实,遵循国际关系平等民主原则,促进全球教育治理体系变革,凝聚起统一的教育理念,进而构建公平、正义的全球教育命运共同体。
(二)形成真正的多边高等教育治理格局
在“一带一路”倡议深入推进的背景下,我国要积极参与到全球教育治理中,将教育视为全球共同利益,并融合全社会的共同利益,提升多元主体的价值意识,从而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治理体系和国际关系。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间力量对比、竞争和对抗不断出现变化和位移。立足全球教育治理的使命和任务,我国打破了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发展高等教育工具性价值追求:他们追求个别国家和局部利益的最大化,将应然的价值追求——高等教育共同体建设演变为相对性竞争,其重点并不是放在全球性教育问题的解决,而是将单边主义价值追求凌驾于全球高等教育治理目标之上,限制和阻拒发展中国家在全球高等教育治理和其他事务中发挥应有作用。“一带一路”倡议充分体现了世界大多数国家对全球高等教育治理的远景与共识,切实发展和维护真正的多边主义。当前,在我国的引领和感召下,真正的多边主义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社会参与全球治理的重要方式,即坚持平等、互利、开放的原则,以协商、对话等方式解决全球面临的共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重大会议和交流场所向不同国家和组织提倡“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明确多边主义的核心要义是国际上的事由大家共同商量着办,世界前途命运由各国共同掌握。在更高的视野和战略层面,我国呼吁国际社会应站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高度来理解和规划本国的全球教育治理现代化战略,强调全球教育治理体系构建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不同国家需求侧的诉求,提升发展中国家在国际教育治理中的话语权,充分体现全球高等教育治理中各类政策、规则、公约的兼容性和全纳性,进而形成真正的多边高等教育治理格局。这不仅是对高等教育全球化发展的辩证领悟,更是对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核心利益的现实关切。此外,我国还展现出开放、平等、公正的姿态,与共建国家开展形式多样的高等教育合作,增进国家间的文化认同,让已经确立的共同愿景、发展目标和行动方案由蓝图变为现实。
(三)融合升级的区域性高等教育开放合作
区域化或区域一体化已经成为国际政治经济的重要现象。目前,“一带一路”沿线已经相继形成欧盟、东盟、南亚联盟、阿盟、非洲联盟等区域性联盟,各个区域联盟间进行高等教育交流合作是“一带一路”教育共同体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区域化之于高等教育开放合作而言具有减少合作阻碍,促进国家和区域教育发展,整合教育资源优势,发挥协同教育治理力量解决当前全人类所面临的高等教育难题的优势。目前,中国与东盟、阿盟、独联体、南亚联盟等区域性联盟在高等教育政策、论坛、大学联盟以及人员、教育和科研等方面正开展深度交流合作。由于地缘优势,东盟成员国中较多与我国邻近,拥有较为相似的文化信仰和生活习惯,且华人基础庞大,所以中国与东盟高等教育交流与合作较为全面。然而,中国与南亚、阿拉伯国家、中东欧三个区域在高等教育合作平台与机制、学生交流、教师交流、研究合作与合作办学诸方面都存在很多不足,中国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高等教育合作极度不平衡。面对这一挑战,我国正在区域层面展开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逐步加强对“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教育战略对接、教育制度联通和教育政策沟通,建立具有国际可比性的教育资格框架,加强与区域国家的学分互认、学位互授联授,推动学位学历的全面互认,构建跨区域教育合作机制,建立教育合作与交流风险规避机制,为“一带一路”共同体构建提供制度保障和机制保障。二是进一步加强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人文交流,促进孔子学院和孔子课堂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推动将中文教育纳入沿线国家的国民教育体系,并根据不同区域的需求开展具有针对性的教育援助,增强和扩大中国文化和教育的国际影响力和影响范围。三是建立专门的基金项目,对“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留学生给予一定的资金资助,保证留学生学习和生活顺利,消除留学生和家长的后顾之忧。随着一系列措施的落实和推进,中国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间的教育交流合作版图将持续扩大,区域性高等教育开放合作将融合升级。
(四)互利共赢的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方案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致辞中指出,共建“一带一路”走过了第一个蓬勃十年,正值风华正茂,务当昂扬奋进,奔向下一个金色十年。高等教育国际交流合作能够有力促进实现共建“一带一路”追求发展的共同愿景,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教育治理、文化交流等方面实现共建国家间的互利共赢,传递出互联互通、共治向善的希望。“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年来取得的累累硕果,为世界各国高等教育合作交流树立了新坐标和新范式,为世界各国高等教育深度人文交流和人才交互培养提供了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在全球高等教育治理格局演进和发展过程中,需坚持多中心治理,贯彻落实共商、共建、共享的基本原则,合理利用高等教育发展的公共平台和资源,共享高等教育发展带来的多样性成果。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是理念认同和方向认同,其根基在于互利共赢,目标是实现共建国家共同发展。中国作为高等教育大国正在走向高等教育强国,需不断推进高等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建设,充分利用本身的体量和规模优势,为推动共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高层次人才培养和科学技术转化搭建起广阔的平台,提供各种机遇和渠道,为推动高等教育全球化、普及化和公平化作出积极贡献;须以开放合作为纽带,促进共建国家乃至全球高等教育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方向发展,在推动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方面贡献方案,树立典范。
大学教育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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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 陈剑光
推文编辑 | 黄雨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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