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客科技 发表于 2025-1-1 16:50

“一带一路”法律研究学术动态|2024年12月

作者:微信文章


“一带一路”法律研究学术动态

2024年12月

NEW YEAR



2024年12月核心期刊重点关注:“一带一路”建设中司法协商机制及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体系构建、海外劳工雇佣、降低“数字丝路”投资风险等法律问题及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理论与实证问题。



1. 《“一带一路”司法协商机制建构的理论探索》

吴建国(江苏海洋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孙维嘉(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生物医学工程专业理学硕士研究生)

《重庆社会科学》2024年12月10日网络首发



内容提要:“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推进亟需一种法律机制为其保驾护航,建构“一带一路”司法协商机制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交往理性”因其与工具理性相比具有显著优势,并可依托于语言规范形成“开明理解”,进而走向理性共识,是“一带一路”司法协商机制建构的理论支点;基于“交往理性”的协商民主依托于平等参与和理性讨论、通过共商走向共识,能够为“一带一路”司法协商机制的建构提供方法论指导;“法律商谈”是协商民主在法律领域的具体实现形式,为“一带一路”司法协商机制的建构提供了路径依托。因此,“交往理性”、协商民主和“法律商谈”理论均可为“一带一路”司法协商机制的建构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使该机制的建构具有科学性和可行性。



2. 《检察服务“一带一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体系构建》

魏琦宗(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第二侦查与协作办公室检察官助理)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4年第4期



内容提要: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一带一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践探索中,发现刑事司法政策单一倾向性存在内生缺陷、传统法律监督模式无法契合“一带一路”法治化营商环境、主体间法律规范互认程度难以满足经贸需求的问题,亟需重塑检察服务的基本面向。应确立以积极依法检察观宰治“一带一路”法律监督,以检察综合履职护航“一带一路”民企发展、以检察一体履职协同“一带一路”横纵联动、积极刑法观指导“一带一路”犯罪预防的服务保障基本面向。落实到实践中,应从推进涉“一带一路”地区开展企业适法改造、检察履职助力“一带一路”软法硬化、数字检察赋能涉“一带一路”自贸区法律监督三个维度展开。



3. 《“一带一路”投资中海外劳工雇佣的文化掣肘与法律应对》

陈业宏(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袁子君(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博士研究生)

《决策与信息》2024年第12期



内容提要:从中资企业市场准入和平稳发展的角度出发,中资企业雇佣“一带一路”项目建设地员工有其必要性。但“人是社会人、情感人、文化人,人的属性是社会性的,人是有社会文化需求的。”不同文化的碰撞必然导致冲突。根据霍夫斯坦德对文化结构形式的四种分类理论,在“一带一路”投资中,招聘和管理海外劳工不可避免地会遭遇来自于物质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和心态文化四个方面的文化掣肘。西方国家的联合制裁和抹黑,部分国家现代化社会的法治能力和意识的欠缺,民族多元性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复杂多样的宗教文化是造成掣肘的主要原因。应从国际法、国内法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三个方面来防范和应对中资企业在海外劳工过程中遭遇的文化掣肘。以期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采用事前防范、事中协调和事后止损的全程管理方式来舒缓海外投资的文化风险。



4. 《灾害管理合作与中国—东盟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互动逻辑与实践路径》

张新(四川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博士研究生)

《人文杂志》2024年第11期



内容提要:灾害是“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和国家的共有风险挑战。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需要沿线地区和国家协同灾害管理合作。东南亚是“一带一路”沿线受灾程度最严重的地区,也是共建“一带一路”的关键节点和优先方向。中国与东盟较早开展灾害管理合作,为“一带一路”灾害救援国际合作提供了良好范本与实践经验,但也凸显出受援国主权问题考虑、东盟方式在灾害救援中的灵活性不足、地区和国家应灾技术能力与标准不一、地区救灾机制拥堵等现实挑战。展望未来,中国与地区和国家灾害管理合作应注重与多元救援主体建立广泛联系;利用大数据与信息技术优化灾害预警与风险评估;完善防控联控机制建设与能力建设并行;依托中国—东盟应急管理基地形成示范效应;积极引导地区不同救援主体良性竞合,协同地区和国家参与国际多边救援行动,进而探索优化“一带一路”灾害管理合作模式,助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行稳致远。



5. 《“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一个理论框架》

刘乐(中国社会科学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人文杂志》 2024年第11期



内容提要:高质量发展是共建“一带一路”在当前阶段的主要方向和基本要求。“一带一路”的高质量发展既是一个实践过程,也是一种理论框架。具体来说,“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理论内涵主要包括三大有机组成部分:“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具有鲜明的包容性、交互性和普惠性;“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倡导实现发展和安全、规模和精品、效益和公益,以及中方诉求和其他各方诉求之间的平衡、协调与互补;“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承载着共建各方在政治逻辑、国际政治的关系模式、国际经贸的互动方式、国际安全的格局架构和文明间关系等多个方面除旧布新的共同愿望和共同努力。这些内容体现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的基本属性、总体目标及其实现路径以及对于世界风潮的价值引领,并进一步形塑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理论品格。



6. 《社会资本投资与企业海外经济纠纷的有效治理——基于“一带一路”沿线中资企业的实证数据》

杨玲丽(上海政法学院政府管理学院教授)等

《南方经济》2024年第12期



内容提要:随着越来越多中资企业走向“一带一路”,企业面临的经济纠纷也越来越多,如果不妥善处理,不仅会导致经济损失,也会对国家形象带来负面影响,由此引出企业海外经济纠纷治理问题。文章基于云南大学“海外中国企业与员工调查(OCEES)”数据库,构建了多元Logit模型,实证检验了企业社会资本投资对中资企业海外经济纠纷的治理效能。结果表明,微观层面的企业社会资本投资显著影响了中资企业面临经济纠纷的解决机制选择。中资企业的社会资本投资越多,在发生经济纠纷时越大概率采用协商等低成本的解决方式。宏观层面的国际关系因素对企业社会资本的治理效能具有显著调节效应。其中,东道国的良好的政治环境、双边关系可以有效替代社会资本投资,良好的中国产品及国家形象能够显著促进社会资本的治理效能。异质性分析发现,企业社会资本投资对经济纠纷的治理效能在国家和城市类型间存在显著差异,在东南亚国家的促进作用大于非东南亚国家,在商业城市的促进作用明显大于非商业城市。基于此,文章建议海外中资企业要注重加强对东道国的社会资本投资,国家也需要加强双边关系、加大中国国家形象传播力度,助力企业社会资本更好地发挥对经济纠纷的治理效能。



7. Management Economic Systems and Governance to Reduce Potential Risks in Digital Silk Road Investments: Legal Cooperation between Hainan Free Trade Port and Ethiopia

Wang Shumin ( Dalian Maritime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 Li Qianyu ( Dalian Maritime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 Khaskheli Muhammad Bilawal ( Hainan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

《Systems》2024, Vol.12.



内容提要:在中国与埃塞尔比亚开展“数字丝绸之路”的背景下,文章探讨了创新、经济体系、治理结构和法律间相互的作用及影响,并着重分析在法律和5G发展的背景下,与治理和经济体系相关的前沿方法如何降低数字丝绸之路等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的风险。作者经研究发现,数字社会责任能够引起人们对“数据安全和隐私”“跨境交易”“技术转让”“网络恐怖主义”以及“数字投资”的关注,而且这些举措将支持非洲的数字化转型和可持续发展,对中非合作产生正向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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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陈昕蔚       审核:张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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