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免费 发表于 2025-1-22 19:25

第二届“一带一路”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大会嘉宾发言摘登 || 祝孔强

作者:微信文章




浅谈文物科技信息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之路


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国家文物局数据中心)副主任 祝孔强

一、信息化引领新经济:文物保护与数字化转型的时代变革

“信息化”这一概念最早由日本学者提出,而我国在《2006-2020 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中对其进行了明确界定,提出:“信息化是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发利用信息资源,促进信息交流和知识共享,提高经济增长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的历史进程。”1997 年召开的深圳信息化工作会议首次提出信息化的六大要素:信息网络、信息资源、技术、产业、人才及标准。其中,信息网络及信息资源占据核心地位。总体来看,信息化是一个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展密切相关的历史过程。

2014 年 2 月 27 日,我国成立了中央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这标志着国家层面首次将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统筹推进,并提出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的理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在第二届国际互联网大会上,又进一步提出了“四项原则”和“五点主张”,为互联网发展指明了方向。



如今,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深刻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这也直接影响了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播的形式与手段。

2005 年,九个部门联合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对文化遗产进行了明确定义,提出:“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是各民族智慧的结晶,也是全人类文明的瑰宝”。与此同时,文物的定义也在不断丰富与完善。从吴诗池教授在《文物学概论》中对文物的描述“人类创造的物质文化遗存和精神文化的物化遗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对文物范围的明确界定“人类创造的或者与人类活动有关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下列物质遗存”,其内涵已得到进一步扩展。

数字化是通过计算机技术将现实世界转化为 0 和 1 的数字形式,这种转化虽然无法无缝复制现实世界,但却为建立现实世界的虚拟模型提供了技术可能。文物保护、管理与研究的核心在于尽可能保存并发掘文物的已知与未知价值,而数据资源的采集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手段。

2016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是我国网信事业发展的里程碑。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指出,网信事业代表着新生产力的发展方向,信息革命则推动了生产力的质变飞跃。网信技术在推动生产力、生产关系及社会发展中发挥着决定性作用。

传统经济模式中,交易范围的扩大往往伴随着成本增加。而在互联网经济下,情况截然不同。互联网作为一种无摩擦的经济模式,随着交易范围扩大,其成本反而逐渐降低。在新经济模式下,随着边际效益的增大,边际成本呈现显著下降趋势。这也是网络经济被称为“新经济”的原因之一,同时体现出信息技术对经济模式的深远影响。

二、文物保护数字化:技术驱动与业务需求下的创新实践与发展路径

数字化发展的两大核心动力是技术的牵引与业务需求的驱动。业务需求是最主要的驱动力,其重要性甚至超过技术本身的进步。

在技术层面,从古代的算盘到 20 世纪 60 年代的电子计算机,信息技术经历了重要变革。在 20 世纪 70 至 80 年代,计算机开始普及;20 世纪 90 年代,互联网开始应用;进入 21 世纪,云计算和大数据相继发展。国家也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推动这些技术的落地与应用。目前,人工智能与物联网已成为技术发展的新阶段。

计算机技术的发展经历了从电子管计算机到晶体管计算机,再到集成电路与大规模集成电路的阶段性提升。当前,全球范围内围绕芯片技术的竞争,反映了核心技术对国家发展的关键性影响。此外,数码影像技术的快速进步也在深刻影响人们的工作流程。

早期,柯达推出了第一台数码相机。1980 年代至 1990 年代,数码相机逐渐普及。如今,手机摄像功能的技术水平已远超过去的数码相机。三维数字化技术的发展则呈现出快速迭代的特点,从起步到成熟的时间跨度较短,但技术复杂性较高。在虚拟现实 (VR) 与增强现实 (AR) 的领域,发展速度甚至超出了预期,但硬件性能尤其是存储与计算能力仍然是当前的主要瓶颈。

文博领域的数字化发展经历了四个阶段:一是起步阶段(20 世纪 60 至 90 年代),全球博物馆与档案馆开始意识到提升资源管理效率的重要性,并引入数字化手段。二是数据库建设阶段(2000-2010 年),博物馆逐步建立藏品数据库,提供线上文物浏览服务。三是快速发展阶段(2010-2020 年),三维建模与动画制作技术得到广泛应用,推动了数字化发展的质变。四是深度融合阶段(2020 年至今),5G、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技术的深层次应用,正在对文博领域产生深远影响。

在业务层面,自 21 世纪初以来,我国通过一系列全国性文物调查项目,推动了文物保护工作的现代化和信息化。这些调查不仅为文物保护奠定了坚实的数据基础,也为文物保护技术的创新与应用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通过介绍数个关键的文物调查项目及其技术应用的历程,展示文物保护如何在数字化技术的助力下迈向新阶段。

第一次全国馆藏文物调查(2001 年):财政部与国家文物局联合启动项目,通过数字化手段调查和完善文物资源的国情资料。在此过程中,技术标准、网络基础设施、人才培养、工作机制等多个方面得到了大力发展。项目结项时,全国馆藏珍贵文物总量被确认为 1,660,275 件套。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2007 年至 2011 年):技术应用得到深入推进,GPS 定位技术成为普查工作的核心工具。通过一张全国地图,标注了 766,722 处不可移动文物点,实现了文物资源的全面数字化标记。

长城资源调查(2006 年至 2012 年):此项目由国家文物局与测绘部门合作开展,测绘技术在文物保护领域的应用得到了充分体现,推动了行业技术水平的提升。

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2012 年至 2017 年):利用网络平台实现数据的在线填报与上传,标志着文物普查从传统方式向数字化模式的转型。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2023 年至 2026 年):此次普查全面应用了现代技术,包括遥感影像、北斗导航等,为地方配备北斗智能定位仪与手持终端设备。通过此次调查,建立了全国不可移动文物的登录系统,并将文物资源规划纳入国土资源规划体系,推动了文物保护的全面升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总则第十七条提出,要加强文物保护信息化建设,鼓励开展文物保护的数字化工作,推动文物资源的数字化采集和展示利用。这标志着我国文物系统在信息化和信息技术应用方面迈出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步。

三、文物保护信息化转型:大数据、大平台与大服务驱动下的创新发展与文化传承

在 2024 年 10 月 28 日的中央政治局第 17 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实现文化建设的数字化赋能和信息化转型,旨在将文化资源的优势转化为文化发展的优势,并通过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赓续中华文脉。

实现这一转型主要有三个关键要素:大数据、大平台、大服务。

我国文物资源的基本情况包括 766,722 处不可移动文物、5,058 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9 项世界遗产,以及 1.08 亿件可移动文物,和 6,833 家全国备案博物馆等,这些数据资源集中在国家文物局的数据中心。但这些数字并未囊括全部文物家底。

文物数据可分为三个主要部分:一是本体数据,如名称、类型等,通常较为固定。二是管理数据,随着管理工作的发展而有所变化。三是衍生数据,与文物相关的研究、应用及扩展信息。这部分数据具有无限扩展性,是文物数据的核心。

文物数据具备与一般数据类似的特征,如海量性、可复制性、可关联性和可再生性,但它还具备“永久使用”的特点。文物数据的价值在于,它不仅仅代表物理文物本身,更承载了与文物相关的文化、政治、经济和历史信息。即使文物本体消失,其数据仍然具有极大的研究价值。

通过数据融合,可以为文物保护和管理提供多个应用场景。政务管理平台的建设可以实现数据共享、资源协同与业务整合。未来,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教育和出版等多个领域的应用场景将逐步融合,为文物数字化保护提供更加广泛的支持。

基础数据的挖掘和多行业的结合将推动应用场景的多样化发展。通过中台技术,结合各行业需求,可以创新出多种文物资源保护与管理的解决方案。

围绕大数据、大平台和大服务的协同创新,文物保护的数字化转型可以在四个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一是通过数字化手段实现文物资源的全覆盖与展示,确保国情的可视化。二是运用网络化手段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管理与控制。三是通过智能化手段优化管理决策的效率与精确度。四是挖掘文物价值并实现资源共享,提升整体保护与利用水平,推动文物保护服务国家文物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国家文物局数据中心搭建了文物资源大数据展示平台,汇集了上千万条基础数据,并整理了 13 类资源和 8 个专题,提供多种查询服务。该平台不仅展示了可移动文物、革命文物和国保单位数据,还涵盖了文物安全监管、网络学院等相关内容。如果有兴趣,欢迎随时访问“国家文物资源大数据展示平台”了解更多信息。

文物保护的数字化与信息化转型,需要大数据、大平台与大服务的协同支撑,促进文物资源的全面展示与科学管理。数字化赋能文化建设是实现文化发展的关键,文物保护不仅仅是技术的应用,更是文化传承与创新的过程。未来,信息技术将为文物保护和传承提供更加广泛和深入的支持,推动文物保护事业迈向新的高峰。


活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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