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岁杨坤起诉搞笑博主侵权,粉丝力挺:娱乐至死谁没被恶搞过?
作者:微信文章谁能想到,一场模仿秀竟然演变成了一场官司?3月10日,搞笑博主“四川芬达”发布视频,称自己被歌手杨坤起诉了。
视频中两人展示了收到的起诉状和北京互联网法院的传票,案由是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杨坤要求他们删除涉嫌侵权的视频,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消息一出,网友们炸开了锅,有人支持杨坤维权,也有人觉得“四川芬达”委屈甚至调侃:“天塌了!”
“四川芬达”是谁这对来自农村的搞笑博主而言,凭借着模仿杨坤的造型、穿搭以及标志性动作,迅速在短视频平台上走红了。
在他们的视频里,杨坤的“32场演唱会”这个梗以及《中国好声音》导师的造型,甚至那标志性的“扭动”动作都被复刻得非常逼真,简直就像是原封不动地搬过来一样。
直播时他们在背景板上,P了《好声音》的LOGO,玩梗玩得那叫一个不亦乐乎。
而且其实,视频中虽没有直接提及杨坤的名字,但是明眼人都能够看出来,他们所模仿的,就是杨坤。
不过正是这些“诙谐”的视频使得杨坤有一些坐立不安了。在此之前,杨坤曾在直播间非常严肃地斥责那些模仿者,并且还直声嚷道“着实让人作呕”。
这次他直接选择了法律途径维权。对此四川芬达”表示很委屈:“我们是杨老师的粉丝,视频只是搞笑,没有恶意,也没提他的名字,怎么就侵权了?”
他们还强调,自己从农村走出来,做视频纯粹是为了给大家带来快乐,没想到会惹上官司。
但网友们,似乎并不完全买账。有人翻出四川芬达”之前的视频,发现他们的模仿,确实有些,“过火”。
例如视频里提及的“阿坤乃中国内地颇具声名的实力派偶像歌手,且有着32场演唱会之多,这个时候,还担任着好声音导师”这般话语,显然是在暗指杨坤。
除此之外,“拉不拉昆”“黄焖鸡米昆”等称谓亦被觉得存有丑化杨坤的可能。
对此律师称即便视频里没直接说出“杨坤”这名字可要是内容有很明显的指向性,还能让大众普遍觉得视频内容是针对“杨坤”的那就可能构成侵权。
尤其在内容包含侮辱、贬低或者丑化的情形下,被模仿者可以依照法律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实明星起诉模仿者这件事并不新鲜。之前呢汪峰以及林俊杰等明星,也都因为类似的情况,把模仿者给告上了法庭。
这些案例,都在提醒着我们,模仿以及恶搞,虽然能够带来流量,但是也需要把握好分寸。其实娱乐的边界,不能够建立在伤害他人的这个基础之上。
目前案件尚未开庭,但“四川芬达”已经表示,不管结果如何,都会给大家一个交代。
而网友们则分成了两派:有人觉得杨坤起诉晚了,早就该制止这种过度模仿;也有人认为,明星应该对模仿者多一些宽容,毕竟“娱乐至死”的时代谁还没被恶搞过呢?
这样你怎么看?是支持杨坤维权,还是觉得“四川芬达”有点冤?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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