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围墙之争,即便是数米高的竹篱笆,也不存在统一的高度限制
一场因约七米高的竹篱笆引发的邻里纠纷闹上了德国最高民事法院。联邦法院(BGH)澄清了一个关键问题:究竟什么才构成“篱笆”?答案是否定的——高度并不是决定因素。联邦法院在其判决(案号:V ZR 185/23)中明确指出,对于是否构成“篱笆”的法律认定,并没有一个统一的高度限制。不过,这起围绕德国黑森州一处高大竹篱笆的纠纷仍需重审。案件被发回法兰克福高等地区法院,该院需核查此篱笆是否符合邻地法规定的最小边界距离要求。
在本案中,原告要求其邻居将位于两家地产边界处、高达六至七米的竹篱笆修剪至大约一半高度,并维持该高度。然而,原告在法兰克福一审中败诉。法院认为,被告邻居已经遵守了与原告地产之间75厘米的最小法定距离。
关键在于“整体封闭印象”
联邦法院同时也探讨了“篱笆”的定义。在黑森州邻地法中,“篱笆”与“树木”或“生长旺盛的灌木”相比,对邻界距离的要求更低。原告律师提出,篱笆本质上应有一个高度限制,这道竹篱笆因其过高,已不再属于“篱笆”的范畴,应当修剪。
对此观点,联邦法院明确表示反对。法院认为,单凭“篱笆”一词无法得出其必须限制高度的结论。相反,从语言习惯来看,“篱笆”更多是指一种具有边界或遮蔽功能的植物种植形式。因此,判定依据应是其外观是否构成“整体封闭”的视觉印象,而非其高度。
法院还指出,是否设定高度限制应由各联邦州立法机关决定,而非司法机关裁定。 这起因七米高竹篱笆引发的邻里纠纷,确实在德国法律上掀起了不小的波澜。德国最高民事法院(BGH)在此次判决中明确指出,围墙或篱笆的法律定义并不限于高度因素,而是关注其在外观上对邻里环境的影响。这一裁决不仅关系到具体个案,也为未来类似纠纷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参考。
首先,关于“篱笆”的定义问题,法院强调了“整体封闭印象”的重要性。这一点值得关注,因为在不同的法律和文化背景下,对篱笆的理解可能会有所不同。在黑森州的法律框架下,篱笆被视作一种具有边界功能的植物种植形式,其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定程度的隐私或保护。因此,单纯以高度来评判是否构成篱笆是不够的,这种观点也反映出德国法律在处理邻里关系方面的灵活性与人性化。
在此案例中,原告要求邻居将篱笆修剪至一半高度的逻辑在于认为高度过高已经超出了“篱笆”的范畴。然而,法院认为只要遵循了法律规定的边界距离,邻居保留高篱笆的权利是合理的。这一判决不仅维护了个人的财产权利,也强调了社区成员之间的相互尊重。
总结来说,德国的这一判决为邻里关系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提供了一个新的观察视角。在未来的邻里纠纷中,如何更好地平衡个人权益与公共利益,将是法官、立法者和社区需要共同努力的方向。这样的判断不仅仅局限于法律问题,还涉及到社会文化的认同和相互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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