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观察】中国与中亚国家的绿色发展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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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亚地区是“一带一路”的首倡之地,是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示范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11年来,中国与中亚地区各国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推动绿色能源、绿色基础设施、绿色金融等领域的投资合作,绿色正成为中亚区域国家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主色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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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亚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中亚(Central Asia),即亚洲中部,在地理上是指西至里海,东到中国新疆,南到阿富汗,北到俄罗斯的广大区域。该区域地域辽阔,东西长约3000公里,南北宽约2400公里。
中亚是人类古代文明的发源地之一,但中亚区域本身并没有出现势力强大的王国。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突厥汗国、哈拉汗国、奥斯曼土耳其帝国、沙俄等都控制过中亚。19世纪80年代,沙俄完全吞并中亚。
俄国十月革命爆发后,1918年,在中亚地区成立了由乌兹别克、哈萨克、土库曼、塔吉克、吉尔吉斯、卡拉卡尔帕克等民族共同组成的突厥斯坦苏维埃社会主义自治共和国。1924年,俄共(布)通过《关于按民族划分中亚共和国的决议》,突厥斯坦按民族自治原则划分为四个共和国。加上1920年成立的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中亚地区便出现了乌兹别克、吉尔吉斯、土库曼、塔吉克以及哈萨克五个以主体民族命名的前苏联加盟共和国。
1991年,苏联解体前,在立陶宛率先宣布独立的带动下,当年8月31日,吉尔吉斯坦最高苏维埃通过国家独立宣言,正式宣布独立,改国名为吉尔吉斯坦共和国;1991年9月1日,乌兹别克斯坦宣布正式脱离苏联,改国名为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成为独立的主权国家;1991年9月9日,塔吉克斯坦宣布独立;1991年10月27日,土库曼斯坦正式宣布独立;1991年12月16日,哈萨克斯坦通过《哈萨克国家独立法》,正式宣布独立。
中亚五国在地理位置上连成一片,而且资源都较为丰富,该区域的石油、天然气和有色金属等储量不仅在亚洲位居前列,而且在世界也位居前列。不过,中亚五国的能源资源分布并不均衡,塔吉克斯坦等油气开发不足的国家发展较为缓慢。
从经济发展情况看,中亚各国在独立前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各国独立后,经济普遍下滑,从1996年开始,伴随着政局的稳定,在各国初步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和国家加强宏观调控的双重作用下,中亚国家的GDP同比才出现正增长,逐渐从严重衰退转入复苏。
1998年以后,中亚各国的经济增长逐渐超过全球经济平均增速,哈萨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以及塔吉克斯坦等国的GDP增速甚至连续数年突破10%。2008年,受美国次债危机的影响,中亚国家的经济增速下滑,此后恢复增长。到2014年后,中亚国家的经济增速放缓。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和塔吉克斯坦三国的GDP增速下降,哈萨克斯坦与吉尔吉斯斯坦则出现负增长。
图 11990年-2023年中亚五国经济增长情况
数据来源:世界银行网站、IMF网站
2022年,中亚各国经济基本从疫情影响中恢复。2023年,各国经济继续呈现良好的复苏发展势头。
从经济增长情况看,根据世界银行的统计数据,2023年,中亚五国的GDP达4382.45亿美元,较2022年增长13.5%;人均GDP达5596.45美元,较2022年增长10.2%。不过,由于各国资源禀赋各异,中亚国家之间的经济发展差距巨大。
从具体国家看,哈萨克斯坦的GDP规模最大,超过其余四个中亚国家GDP之和,2023年,哈国GDP达2614.21亿美元,同比增长5.1%,人均GDP达13136.62美元,人均GDP增长3.7%。GDP规模第二大的国家是乌兹别克斯坦,2023年,该国GDP为908.89亿美元,同比增长5.99%,人均GDP达2496.11美元,同比增长3.76%。
从商品贸易情况看,2023年,中亚五国商品出口额1135.22亿美元,较2022年约有下滑;商品进口1190.18亿美元,较2022年增长22.17%。其中,哈萨克斯坦无论是出口还是进口规模在中亚国家中都稳居第一。
从外国直接投资情况看,2023年,哈萨克斯坦吸收的外国直接投资最多,净流入达49.27亿美元,同比增长7.9%,外国直接投资占GDP的比例达2.18%;其次是乌兹别克斯坦,2023年吸纳的外国直接投资净流入达24.98亿美元,同比增长9.6%,外国直接投资占GDP的3.08%。
从负债情况看,近年来,除乌兹别克斯坦以外,其他中亚国家的负债率普遍下降,但还是处于相对高位。2016年乌兹别克斯坦外债存量占GNI的比还仅有17.3%,到2022年已高达60.4%。其余四国的负债情况不断好转,2016年,哈萨克斯坦的外债存量占GNI的比还高达132.3%,到2022年已下降至80.8%;吉尔吉斯斯坦的外债存量占GNI的比则从2016年的123.5%下降至2022年的87.1%。
表1 中亚五国2023年经济增长情况
数据来源:世界银行网站、亚布力企业家论坛研究中心
表2 中亚五国部分可持续发展目标指标
数据来源:世界银行网站、亚布力企业家论坛研究中心
注:高等院校入学率哈萨克斯坦高为2020年数据,土库曼斯坦为2022年数据,塔吉克斯坦为2017年数据。
总体看,中亚五国经济发展不均衡,除哈萨克斯坦外,其他中亚国家无论是人均GDP还是GNI都远远低于全球平均水平,各国产业结构单一,依重资源能源,偏重油气,部分国家债务偏高,生态环境脆弱,且水资源短缺、水资源污染严重,可持续发展面临严重挑战。部分国家贫困率相对较高,尤其是塔吉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落实联合国可持续发展议程目标任务艰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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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亚国家的绿色发展规划
如前所述,中亚国家大多资源能源丰富,偏重油气。2008年美国次债危机以后,随着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各国对油气资源需求的减少,中亚国家开始调整能源兴国战略,加快了对产业结构的调整,开始将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国家的战略规划之中,并制定了一系列绿色发展政策文件。
总体看,中亚国家的绿色发展围绕能源转型,以清洁能源投资为重中之重。
(1)哈萨克斯坦
2012年,哈萨克斯坦首任总统纳扎尔巴耶夫发表名为《哈萨克斯坦国家战略2050》的国情咨文,提出通过发展“绿色经济”实现国家经济转型。此后,哈政府陆续发布《绿色经济转型愿景》《2030年前哈萨克斯坦燃料能源综合体发展构想》《2025年前国家发展战略规划》《2014-2040年哈萨克斯坦水资源管理国家纲要》和《2021-2030年实施绿色经济转型行动规划》等文件,详细列出落实绿色经济转型的目标、重点领域和时间表,能源转型成为哈萨克斯坦绿色发展的重点。
根据《哈萨克斯坦绿色经济转型构想》,计划到20230年,可再生能源在电力生产中的比重达到30%;单位GDP能耗与2008年相比下降30%;每公顷耕地的小麦单产达到两吨,每吨粮食的灌溉耗水量降至330立方米;发电温室气体排放量下降15%,硫化物和氮化物的排放量达到欧盟标准;固体废弃物填埋率达到100%,垃圾处理率达到95%,废弃物再利用率达到40%;促进各地区平衡发展,尤其是农牧业为主的经济区(合理利用水资源和土地)和边远地区(保障电力供应和使用可再生能源)。该构想计划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2013年-2020年),主要任务是新建和改造基础设施,夯实绿色经济基础,并鼓励高效利用自然资源;第二阶段(2020年-2030年),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大力普及可再生资源利用和节能技术,力争实现经济结构转型;第三阶段(2030年-2050年),在新经济结构基础上实现第三次工业革命。
《2030年前哈萨克斯坦燃料能源综合体发展构想》在总结能源工业成果的基础上,对煤炭、石油、天然气、核能和电力等五大领域的未来发展作出规划。
2020年,哈萨克斯坦总统托卡耶夫在联合国2020年气候峰会上宣布,哈萨克斯坦将在2060年实现碳中和。为此,哈持续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占比,计划到2030年,将绿色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占比提升至15%。哈政府还制定了《2050年前低碳发展愿景》,计划2050年前进入低碳经济发展轨道。2021年,哈政府制定的《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远景》指出,哈萨克斯坦将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提高产能利用率和电气化水平,到2060年前将可再生能源在总能源中的比重提升到82%,将煤电占比降为0%。
(2)吉尔吉斯斯坦
吉尔吉斯斯坦是中亚目前碳排放量相对较低的国家。作为《巴黎协定》缔约国,吉尔吉斯斯坦将发展包容性绿色经济作为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的主要方向之一,大力发展水力、风能、太阳能开发利用,推广节能减排技术,发展绿色经济。
2018年11月,吉尔吉斯斯坦出台了酝酿已久的《2018至2040年国家发展战略》,宣布拟将可再生能源占比提升至50%,将能源密集度与效率提升至OECD国家水平。作为该战略的一部分,吉尔吉斯斯坦开始实施“塔扎科姆”纲要,根据该刚要,绿色经济和可再生能源是发展重点。在2019年11月获批的《2019~2023年绿色经济发展规划》中,调整了39个气候变化的关键指标,并将其纳入国家统计系统,在此框架内确定了优先确保向“绿色”发展过渡的领域。同时,成立协调委员会确保绿色经济政策全面推进。
2021年10月14日通过的《吉尔吉斯共和国2026年国家发展纲要》,是吉尔吉斯斯坦的第一个“五年计划”,该纲要提出要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发展以生态为导向的企业,将绿色经济原则纳入部门政策中,并引进低排放、节约资源等技术规定。计划实施的项目包括:启动国家“绿色经济标准”系统,启动绿色公共交通项目,向电动汽车过渡的行动计划;批准和实施关于适应气候变化和低温室气体排放发展的国家计划,扩大特别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网络;实施“国家森林计划”,实施“受铀矿开采影响的各州领土复垦”国家目标计划,在舍卡夫塔尔、明库什和迈路苏开展铀矿遗留场地的复垦工作;制定废物可持续利用和二级资源管理的综合措施等。该纲要还设定了5年内将温室气体排放减少17%的目标。
(3)塔吉克斯坦
塔吉克斯坦是中亚最不发达的国家,因工业生产落后,所以塔吉克斯坦的人均碳排放量在中亚国家中最少。该国拥有中亚地区最大的水电资源,“水电兴国”是塔吉克斯坦的基本国策。在塔吉克斯坦议会下院于2016年12月1日批准的《2030年前国家发展战略》中,扩大电力生产成为确保国家能源安全的一条重要任务,大力建设水电站成为塔吉克斯坦国民经济发展的优先领域,并力图将塔吉克斯坦打造成为地区电力出口大国,将阿富汗、巴基斯坦、伊朗作为电力出口的主要目标市场,制定了水电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
2019年,塔吉克斯坦政府直属国家环保委员会同欧安组织合作制定了《塔吉克斯坦绿色经济发展构想》草案,但未获得政府批准。
2022年9月30日,塔政府批准了《塔吉克斯坦2023-2037年绿色经济发展战略》,并制定了未来三年实施计划,塔政府计划投入超过215亿索莫尼以发展“绿色经济”,同时附进步评价指标。根据规划,塔吉克斯坦政府正采取具体措施为发展绿色经济创造条件,出台了助推绿色经济发展的相关规划,如《塔吉克斯坦共和国2023-2028年电动交通发展规划》《塔吉克斯坦2023-2027年可再生能源规划》等,以适应气候变化,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有效利用自然资源,引进节能技术,加强“绿色经济”领域的国际合作。
(4)土库曼斯坦
近年来,土库曼斯坦政府积极研究推动国内经济绿色发展,推动建设部分光伏项目,研究能源领域节能减排事宜,自国外采购新能源公交车和出租车,显示政府在推动绿色发展方面的意愿。
土库曼斯坦涉及绿色经济的规划性文件主要有2021年3月24日颁布的《可再生能源法》《2017-2021年土库曼斯坦提高科学研究和创新技术效率国家规划》和《2018-2024年土库曼斯坦国家节能规划》。《可再生能源法》旨在有效利用可再生能源、改进能源结构、实现能源多样化、改善民众生活条件、确保国家能源安全、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2019年8月,土国家能源学院制定了《土库曼斯坦太阳能发展路线图方案》,计划于2019-2025年实现太阳能光伏发电3.3亿千瓦时,实现二氧化碳减排17.6万吨。目前,土库曼斯坦正在恢复森林和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以减轻气候变化的影响。
(5)乌兹别克斯坦
乌兹别克斯坦高度重视绿色经济发展,特别是能源领域绿色发展。2019年10月,乌总统批准《2019-2030年乌兹别克斯坦向绿色经济过渡战略》,该战略以改善生态环境、节约自然资源、转变发展方式为主要内容,以经济、社会和自然环境可持续发展为落脚点,并将绿色经济原则纳入乌兹别克斯坦正在实施的经济结构性改革,明确了电力、油气、化工、可再生能源、建筑建材、交通等领域发展方向。战略提出利用先进技术和现代金融制度,合理开发利用本国自然资源,减轻气候变化影响,实现能源消费多元化,计划到2030年将发电站装机容量从此前的1.29万兆瓦提升至2.93万兆瓦,年发电量由636亿度提升至1208亿度,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核电,减少火电站发电比重。到2030年将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由2019年的15%提高到25%以上,同时提高经济能效,使单位GDP温室气体排放量比2010年下降10%。
2022年1月公布的《2022-2026年新乌兹别克斯坦发展战略》提出,在所有领域推广“绿色经济”技术,将能效提高20%;2026年前,将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提高至25%,比此前规划提前了4年实现目标。
2023年9月公布的《乌兹别克斯坦-2030战略》重申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大幅提高可再生能源使用率,将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提高至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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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亚国家的碳排放现状
整体看,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中亚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大,碳排放强度较高,仅次于西亚与中东的“一带一路”国家。中亚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80%来自能源部门。该区域高度依赖化石燃料,哈萨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的碳足迹最重,位居世界上重工业二氧化碳排放量最大的100个国家之列。
由于经济增长偏重依赖于油气资源的开发,中亚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也随着各国经济增速的起伏而波动。根据世界银行以及联合国环境署报告统计,在温室气体排放方面,中亚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呈缓慢下降趋势。1990年,中亚五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6.7亿吨二氧化碳当量,约占当时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2.2%。此后,由于原苏联的解体、中亚国家独立,政局与社会的动荡使得各国的经济陷入停滞甚至倒退,这些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也呈下降态势,到2000年,中亚五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降至4.7亿吨二氧化碳当量。进入21世纪以后,随着中亚各国政局的趋稳、经济的恢复发展,各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逐渐增加。到2010年,中亚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6.69亿吨二氧化碳当量,2013年达到历史最高点7.36亿吨二氧化碳当量。此后随着各国对绿色发展与减排的重视,中亚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逐渐下跌,到2020年,中亚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降到7.1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当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占比降至1.1%。
图21990年以来中亚五国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千吨二氧化碳当量)
数据来源:世界银行网站、亚布力企业家论坛研究中心
从具体国家情况看,哈萨克斯坦排放的温室气体最多。2020年,哈萨克斯坦排放的温室气体达到2.9亿吨二氧化碳当量,较2019年同比增长2.7%。其次是土库曼斯坦,2020年,土库曼斯坦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1.94亿吨二氧化碳当量,较2019年下跌10.2%。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少的是吉尔吉斯斯坦,仅有0.16亿吨二氧化碳当量。
图3 2020年中亚五国温室气体排放情况排名(亿吨二氧化碳当量)
数据来源:世界银行网站、亚布力企业家论坛研究中心
在二氧化碳排放方面,1990年,中亚五国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为4.33亿吨,2000年降至2.89亿吨,此后随着中亚经济增长,各国碳排放量不断增加,到2011年达到历史高点4.49亿吨。目前,中亚国家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稳定在4亿吨左右,约占全球二氧化碳排放量的1.2%。
图4 1990年以来中亚五国二氧化碳排放情况(单位:千吨)
数据来源:世界银行网站、亚布力企业家论坛研究中心
从人均碳排放量看,1990年,中亚国家人均碳排放量达到7.89公吨每人,此后不断下跌,到1997年达到阶段低点4.29公吨。进入21世纪之后,中亚国家的人均碳排放量不断增长,到2008年达到6.7公吨每人,此后开始缓慢下跌。到2020年,中亚五国人均碳排放量降至5.44公吨,但总体看,中亚国家的人均排放量一直高于全球平均排水平,各国减排压力较大。
图5 1990年以来中亚五国人均二氧化碳排放情况与世界人均二氧化碳排放情况(单位:公吨)
数据来源:世界银行网站、亚布力企业家论坛研究中心
从具体国家看,在中亚五国中,哈萨克斯坦的碳排放最多,以2020年为例,当年哈萨克斯坦的碳排放达到2.11吨,较2019年增加3.4%。人均碳排放量高达11.3公吨,远远高于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等国家,不过总体看,哈萨克斯坦的碳排放量在缓慢下降。碳排放总量居第二位的是乌兹别克斯坦,2020年,乌兹别克斯坦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达1.15亿吨,人均碳排放量约3.38公吨;碳排放居第三位的是土库曼斯坦,2020年,土库曼斯坦排放的二氧化碳总量约0.6亿吨,人均碳排放量达10.18公吨,人均排放量仅次于哈萨克斯坦。中亚五国中,人均碳排放量最少的国家是塔吉克斯坦,该国2020年人均碳排放量只有0.98公吨,远远低于全球平均水平。
图6 2020年中亚五国各国人均二氧化碳排放情况排名(单位:公吨)
数据来源:世界银行网站、亚布力企业家论坛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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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亚国家的碳中和规划与行动
中亚五国都是《巴黎协定》的缔约国,截至2022年,该区域所有国家均作出了碳减排规划与承诺,由于多数中亚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80%都来自能源部门,各国都制定了转向低碳能源的长期战略框架。
根据各国提交的自主贡献文件,在中亚五国中,哈萨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提出了碳中和最终目标,乌兹别克斯坦和塔吉克斯坦提出了明确的减排目标,土库曼斯坦目前还没有提出明确的具体目标。各国具体减排规划见下表。
表3 中亚五国双碳时间表
资料来源:Net-Zero Tracker
作为中亚国家碳排放量最大的国家,按《巴黎协定》的要求,哈萨克斯坦到2030年须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基础上减少15%,降至3.284亿吨。2020年,哈萨克斯坦总统托卡耶夫在联合国2020年气候峰会上宣布,哈萨克斯坦将在2060年实现碳中和。
2021年,哈政府制定了《2050年前低碳发展愿景》,将通过土地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提高经济能效、推进电气化改造、大规模使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手段来实现碳中和目标。2022年,哈萨克斯坦开始履行脱碳国际义务,在2022年至2030年间,哈萨克斯坦每年将碳排放配额缩减2%,到2032年,将配额累计缩减20%。同时,哈将油气、采矿、冶金、化工、电力和建材行业的128家企业纳入监管,限制这些工业企业的二氧化碳排放,并将年度免费碳排放配额总量从1.69亿吨降至1.25亿吨。哈计划到2030年将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比提高4倍,从3%提高至15%;将燃气发电量占比提高1倍,从20%提高至38%;将煤炭发电量占比从70%降至40%。同时,计划到2025年前植树20亿棵,以提高碳汇能力。
土库曼斯坦于2016年10月批准了《巴黎协定》。根据承诺,土库曼斯坦于2019年通过了新版的国家气候变化战略。2021年第26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土表示已确定国家自主减排贡献和2030年前减少重点经济领域温室气体排放的目标,并计划利用自有资金及国际组织和金融机构的技术和资金支持,自2030年起,中期内实现温室气体排放零增长,长期内实现排放量逐年显著下降。2022年5月,土库曼斯坦国家自主贡献文件获得批准。
乌兹别克斯坦提出了2030年在2021年排放强度基础上降低35%的目标。2022年,乌兹别克斯坦颁布《关于提高到2030年向绿色经济转型改革有效性的措施》,提出到2030年将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较2010年减少35%;将可再生能源产能提高到15吉瓦,占发电总量的比重达到30%以上;将工业能源效率至少提高20%;将单位GDP能耗减少30%;将节水灌溉技术推广面积增加100万公顷;城市绿地面积扩大到30%以上,每年种植树苗2亿株,使树苗总数达到10亿株以上;将全国森林储量达到9000万立方米以上,将生活垃圾的回收率提高到65%以上等。在2019年批准《向绿色经济过渡战略》之后,乌兹别克斯坦以可清洁能源为重点,已先后与阿联酋、沙特阿拉伯、法国、土耳其、日本和中国等国家企业共签署20余座太阳能和风力发电站建设协议,包括热电站9座、光伏电站11座、风电站7座,总装机容量12954兆瓦,约相当于乌当前电力系统总容量的90%。其中,8座已投产(6个热电站,2个光伏电站),装机容量1574兆瓦,其余19个电站(3个热电站、7个光伏电站、7个风电站)将于2026年底全部建成,装机容量合计11.38吉瓦。此外,还要上马若干个水电和“屋顶光伏”项目,装机容量超过1吉瓦。而且,在2023年10月,乌兹别克斯坦还在伦敦证券交易所发行了价值6.6亿美元的欧洲债券和首批绿色主权欧洲债券,价值4.25万亿苏姆,用于为国内绿色发展项目提供融资支持。
吉尔吉斯斯坦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仅有1.38公吨,是除塔吉克斯坦以外中亚人均碳排放最少的国家。作为《巴黎协定》的缔约国,吉尔吉斯计划到2030年,相比于“按照现状”情景的排放水平,将自身的排放量减少16%,在获得国际支持的情况下,减少排放量44%。到2050年,计划在“绿色”发展平台上实现碳中和目标。
塔吉克斯坦目前是中亚碳排放最少的国家,根据塔吉克斯坦的减排方案,其减排目标是在1999年基础上减排30%。大力发展水电等清洁能源是塔适应气候变化、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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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中亚国家的绿色合作
与民营企业在中亚的绿色投资
中亚是共建“一带一路”的首倡之地,十年来,中国同中亚国家积极建立绿色低碳发展合作机制,携手推动绿色发展、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尤其是在能源领域,中亚国家不仅拥有丰富的传统能源储量,可再生能源资源也极为丰富,开发潜力巨大。而中国在太阳能、风能和水力发电产业具备技术、管理和生产优势,这使中国与中亚国家在绿色能源领域的合作日益密切,一批合作项目相继建成落地。与此同时,在中亚地区投资新能源产业的中国民营企业也越来越多,有效助力当地向低碳发展转型。
(1)寰泰能源公司哈萨克斯坦新能源项目
寰泰能源公司成立于2015年11月,目前该公司已发展成为中亚地区最大、最具竞争力的清洁能源供应商之一。
近年来,寰泰能源公司大力开拓哈萨克斯坦新能源市场,已在哈投资建设6个新能源项目,总装机容量380MW,所有项目均纳入中哈产能合作重点项目清单。其中,阿拉木图州卡普恰盖100MW光伏电站项目于2018年7月开工建设,2019年9月并网发电;东哈州Zhangiz 30MW光伏电站项目于2018年11月开工建设,2019年8月并网发电;阿拉木图州Kaskelen 50MW光伏电站项目于2019年5月开工建设,2020年6月并网发电;科斯塔奈州Ybyrai50MW风电项目于2019年9月开工建设,2021年8月并网发电;东哈州阿克斗卡Abay一期100MW、二期50MW风电站项目于2019年6月开工建设,2021年11月并网发电。上述6个新能源项目全部并网发电可满足60万户当地居民用电需求,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90万吨,将为促进哈经济社会发展、加快能源“脱碳”发挥积极作用。
2023年10月,在第三届“一带一路”高峰论坛期间,寰泰能源还与哈萨克斯坦合作伙伴共同签署了250MW风电项目合作协议。
寰泰能源在当地的项目均采用“100%中国制造、100%哈国施工”的合作模式,不仅带动中国设备产品、中国技术标准“走出去”,也为当地创造了税收、改善了就业,还提升了当地新能源电力技术水平,为哈萨克斯坦减排做出了积极贡献。
(2)比亚迪乌兹别克斯坦新能源汽车项目
比亚迪乌兹别克斯坦工厂设在乌兹别克斯坦吉扎克州,主要生产电动和混合动力汽车。项目一、二期计划产量为5万辆,三期建成后,产量将达到30万辆。项目第一阶段计划生产两款热销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分别是宋PLUS DM-i冠军版和驱逐舰05冠军版。
比亚迪乌兹别克斯坦工厂由比亚迪与乌兹别克斯坦汽车工业股份公司(UzAuto)联合投资建设。
2022年2月17日,乌兹别克斯坦汽车工业股份公司(UzAuto)新闻处发布消息称,公司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相互谅解备忘录,商定研究在乌兹别克斯坦联合生产电动乘用车和电动巴士的可行性。根据备忘录,双方还将考虑建设销售网络和售后服务网络,提供包括电动车蓄电池维修在内的服务。2022年12月,比亚迪与Uzavtosanoat JSC(UzAuto)正式宣布合资建设工厂。
2023年9月26日,根据乌兹别克斯坦投资、工业和贸易部网站声明,当日该部与比亚迪签署《在乌兹别克斯坦生产电动和混合动力汽车及其零部件投资协议》。根据协议,比亚迪将与乌兹别克斯坦国有控股汽车集团Uzavtosanoat JSC设立合资企业“比亚迪乌兹别克斯坦工厂”,生产电动和混合动力汽车。投资项目一、二期计划产量为5万辆,三期建成后,产量将达到30万辆。
2024年6月27日,比亚迪乌兹别克斯坦工厂的首批量产新能源汽车——宋PLUS DM-i冠军版正式下线。此外,比亚迪与乌兹别克斯坦政府签订了绿色交通合作倡议,旨在共同推广可持续的出行方式。
目前,比亚迪凭借其高质量的新能源乘用车产品、创新的技术以及专业的本地化服务深获消费者青睐,已成为乌兹别克斯坦最畅销的新能源汽车品牌。
(3)金风科技乌兹别克斯坦Zarafshan风电站项目
Zarafshan项目位于乌兹别克斯坦中部Navoi地区,项目总装机500MW,是中亚最大单体风电项目。2022年9月,金风科技集团与Zarafshan风电站成功签约。根据协议,Zarafshan风电站将安装111台金风科技GW155-4.5 MW永磁直驱智能风机。
项目于2022年3季度开工建设,2024年底完工。建成后将明显改善当地的电力结构,可以满足50万户乌兹别克斯坦家庭的电力需求,每年将减少110万吨二氧化碳排放,助力乌兹别克斯坦实现到2030年将绿色电力占比提升至25%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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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营企业在中亚绿色发展的挑战
如前所述,中亚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80%都来自能源部门,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成为中亚国家减排的重中之重。对于中国清洁能源行业而言,中亚国家为中国企业在该区域投资清洁能源提供了良好的机遇。但同时,对于民营企业而言,在中亚国家投资也面临各国资源禀赋、电价制度、配套基础设施、对电力投资需求,以及企业投资能力与项目竞争能力的挑战。
首先是资源禀赋的挑战。中亚五国的太阳能、风能和水能三项清洁能源储量丰富,但各国也有较大差异:太阳能主要集中在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和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开发潜力较大;风能主要集中在哈萨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水能主要集中在塔吉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哈萨克斯坦开发潜力较大。不同类型的能源企业选择到这些国家去投资,须做综合考量。
其次是电价制度的挑战。中亚国家的电价制度差异较大,企业要明确是国家性质的电网直接购电,还是需自行寻找购电方签署购电协议(PPA)。同时,还需要考虚一些国家的电价补贴政策。为了进一步激励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中亚一些国家政府实施了上网电价补贴政策。根据这些政策,清洁能源发电项目可以以相对固定的上网电价出售电力。未来,随着清洁能源项目投资的增加,这些国家的补贴政策以及上网电价机制也可能发生调整,给企业经营带来挑战。
再次是融资难的挑战。民营企业在中亚开发清洁能源项目,投资周期长、投资量大,而民营企业本身资金实力相对弱小,普遍面临融资难,且融资成本较高、融资期限短的问题,是否能得到金融机构的可靠融资,是民营企业海外清洁能源项目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
第四是企业投资能力与项目竞争能力的挑战。部分国家对可再生能源项目中设备本土化要求在不断提高,东道国的配套基础设施和消纳能力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企业项目的推进。
不过总体看,中国企业在中亚进行清洁能源投资,有极大的竞争力。
* (本文转载自亚布力企业家论坛《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中国民营企业“走出去”的低碳实践》报告)
排版|王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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